在一家公司做了5年現在突然把我辭退也沒簽勞動合同,也沒交五金請問有補償嗎

2022-03-19 21:06:04 字數 5284 閱讀 7546

1樓:問法網姜律師

你可以主張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以及補繳社保和賠償,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還可以主張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2樓:山野柴胡

【未簽訂 勞動合同 二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未繳納 社會保險 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第三十八條第三項)。

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有在單位的證據,比喻工資單。。。。。。然後再到勞動仲裁討個公道

4樓:

可以找一些曾在公司上班的證據,例如工資單,或在職員工的證明,等等,用人單位沒有簽定勞動合同本身就存在不對,從2023年新《勞動法》頒佈開始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和員工簽定勞動合同的話要從1月1日起至目前工作的月數,付給員工雙倍的工資補嘗。而且用人單位要給員工上保險,但不一定是五金,可以跟據工作性質而定

你可以去和公司協商,如果公司不行就去申請當地部門的仲裁,再不行就可提起訴訟了。但你最好要先找到證據喔·~~祝你好運!!!

5樓:呼延思煙

一,無故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二,五年沒簽勞動合同的,視為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要求以前工作的雙倍工資等待遇。法律依據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如果未滿一年則需要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合同期限。另外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你可以要求支付兩倍工資。

如果超過一年沒簽合同的,除了十四條規定的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第八十二條第二款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三,沒交社保的可以要求公司補交。

6樓:中顧法律網解答

可以 去勞動部門申訴去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4年,突然把我辭退,沒有籤勞動合同,沒有買保險

7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4年多,未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繳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開除、解僱勞動者,是否應該支付補償或賠償,分以下3種情況: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俗稱n+1;

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8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可能比較麻煩,看有沒有工資卡啥的,申請仲裁

沒簽勞動合同工作七個月被突然辭退,可以得到什麼補償。 100

9樓:匿名使用者

沒簽勞動合同工作七個月被突然辭退的,屬於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和六個月的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0樓:律師**諮詢免費

被辭退可以通過哪些方式要補償金

11樓:

你的工作時間是什麼性質?全日制,還是非全日制?工作地點在公司提供的場所還是在家?

工資的結算方式是怎樣的?

大體來說可以得到如下補償:

1、一個月工資的通知金;(未提前30天通知)2、一個月工資工齡補償;

3、5個月工資的合同沒簽雙倍差額賠償;

4、合計:7個月工資;(標準為本人前6個月的平均工資)

12樓:匿名使用者

7個月工資一般不會給你。除非你肯為這事跟他周旋到底。

你先跟他要7個月的工資,

然後改為1個月的代通知金就行了。這樣他絕對給你你要想知道他願意不願意給你,你先把你倆的角色顛倒過來想一下。

叫你給你已辭退的手下發7個工資。

人家當個老闆,也有點人緣關係,你也不好告下他的,我認為。

只要你有信心贏了他,就按樓上說的也是一個好選擇。

13樓:抽水王

有其他證明你幫他做事麼?如果沒有就基本是不可能的!

公司不籤合同賠償 在公司幹了 5年沒與公司籤勞動合同 現在被辭退有補償嗎 ???

14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1、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的理由,則單位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2、依據《勞動合同法》87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按《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了賠償金的,不再支付經濟補償。

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計算。即可獲得20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3、單位不籤勞動合同屬違法行為,你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向單位索取二倍的工資。

你的情況應當從2023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頒佈之日起一個月後開始計算雙倍工資。  4、從用工之日起不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也是違法的,可以要求單位依法補充建立並補交所有相關費用。  5、依據頒佈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是必須執行的,你至少可以每年享受10天的帶薪休假,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你可自2023年1月1日起每年要求支付10天,共計20天300%的休假工資報酬。  6、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你只有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強制執行。  7、通過仲裁解決還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工資、加班工資、經濟補償金等,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8、仲裁時,你可儘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有利於裁定,沒有也不要緊,按《最高人民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的規定,勞動糾紛案件舉證的主要責任在用人單位,到時會責令用人單位出示有關證據,你不用擔心。  9、再者說,沒簽勞動合同,要證明勞動關係,可按照「勞社部發〔2005〕12號」《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你只要有在單位工作的任何證據,工作證或者同事證言、證詞都足以證明勞動關係的成立。

15樓:深圳商務律師

入職超過一個月未籤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主張雙倍工資。由於勞動仲裁的時效只有一年,故最多隻能申請11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公司辭退員工需要符合法定的條件,違法辭退的要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我在公司幹了一年沒有籤勞動合同,也沒有買保險公司辭退我我該得到什麼樣的補償呢?

16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等。

一、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律師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做了六年,因去年承諾的工資不給兌現,我現在辭職了公司還是不給

沒有勞動合同可以每個月要雙倍工資,但你這項可能仲裁時效已過。沒有繳納社會保險原則上需要到社會保險中心投訴,仲裁委不管這個事情,但河南省高院有判例,真弄狠了,法院也得判給我們。工資不給,要,並且按照拖欠的工資額再主張百分之二十五的補償金。工作了六年,因拖欠工資咱們被迫辭職,咱們還可以向其要六個月工資的...

我在一家公司做事,但是做了近50天都沒和我簽訂勞動合同,我現在如果想辭職需要提前幾天提出,以口頭形式

既然沒有簽訂合同,那麼你現在應該是試用期吧,如果你現在想要辭職,可以當即提出,公司應該立馬放你,因為你們沒有簽訂合同 按你所描述的情形,你的勝算很大,以下是我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 你可以直接找公司協商,以他們沒與你簽署勞動合同為由 2 法律規定,在員工入職30天以內,必須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我現在在一家公司裡做出納,可是現在很煩

記住一點,一定只接收手續齊全的單據,特別是轉款或提現的單子,需要老闆簽字的一定要讓老闆簽字。不然今後有點什麼事,老闆只會拿你做替罪羊,因為老闆會說你做事沒有原則性。那你就管好自己這一塊,只要收支合理 有老闆簽字的 你管它,家族企業就這樣的,看開點。我也是出納新手我知道有部分做法是不合理的,但是老闆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