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補償問題

2022-01-04 00:33:53 字數 5133 閱讀 7094

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從2023年2月1日開始,沒有簽定勞動合同,應向員工支付二倍工資.

二,工作七年的補償金是七個月工資.

1、按照《關於公佈勞動和社會保障規章清理結果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7〕41號中提到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勞部發[1994]481號與《勞動合同法》不一致,並且《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 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所以關於經濟補償金需要分段計算。

2、我認為從你的表述來看,單位屬於違法解除,第一段從2023年7月到2023年12月31日(只要你能證明你是從這時間開始工作的),共6年5個月,按照《關於公佈勞動和社會保障規章清理結果的通知》計算,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算,所以共7個月經濟補償金。

3、第二段從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月30日,共1年1個月,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一年一個月,不滿半年的按照半個月計算,所以是1.5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加上我說的,單位屬於違法解除,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違法解除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所以是3個月的賠償金。

4、綜上所述,單位需要支付你7個月的經濟補償金+3個月的賠償金,共10個月工資。

2023年7月到2023年7月 7個月

2023年8月到2023年1月 不滿半年半個月

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 1個月

失業金有6年*2個月的 總工資*40%*12=?自已算,

公司不給先和公司調解,不行找個律司申請勞動仲裁。

平均工資指的是2023年3月到2023年3月的平均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獎金+ 公司扣的自己交的那部分

2樓:

1、按照《關於公佈勞動和社會保障規章清理結果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7〕41號中提到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勞部發[1994]481號與《勞動合同法》不一致,並且《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 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所以關於經濟補償金需要分段計算。

2、我認為從你的表述來看,單位屬於違法解除,第一段從2023年7月到2023年12月31日(只要你能證明你是從這時間開始工作的),共6年5個月,按照《關於公佈勞動和社會保障規章清理結果的通知》計算,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算,所以共7個月經濟補償金。

3、第二段從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月30日,共1年1個月,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一年一個月,不滿半年的按照半個月計算,所以是1.5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加上我說的,單位屬於違法解除,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違法解除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所以是3個月的賠償金。

4、綜上所述,單位需要支付你7個月的經濟補償金+3個月的賠償金,共10個月工資。

ps:樓下抄襲我的,不開心了。1、按照《關於公佈勞動和社會保障規章清理結果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7〕41號中提到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勞部發[1994]481號與《勞動合同法》不一致,並且《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 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

所以關於經濟補償金需要分段計算。

2、我認為從你的表述來看,單位屬於違法解除,第一段從2023年7月到2023年12月31日(只要你能證明你是從這時間開始工作的),共6年5個月,按照《關於公佈勞動和社會保障規章清理結果的通知》計算,不滿一年的按一個月算,所以共7個月經濟補償金。

3、第二段從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月30日,共1年1個月,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一年一個月,不滿半年的按照半個月計算,所以是1.5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加上我說的,單位屬於違法解除,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違法解除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所以是3個月的賠償金。

4、綜上所述,單位需要支付你7個月的經濟補償金+3個月的賠償金,共10個月工資。

ps:chliplove抄襲我的,不開心了。為了區別盜版,我在進行補充。

1、關於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其他工資(見國家統計局1990 1號令)

3、在計算經濟補償金時,按照國家規定,各類稅費,**、期權、紅利等不列入。其中「稅」是指個人所得稅,「費」是指社會保險費,工會費等。

3樓:匿名使用者

補償金08年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執行,之前的按照勞動法及當地的相關法律在執行,未簽訂勞動合同從08年2月份至09年一月份補發12個月工資,突然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補發一個樣的代通知金,08年以前的根據當地的補償標準執行

4樓:運懷雨繆雪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抄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襲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你說你是違反了單位的一些相關規定單位才跟你解除知合同的,根據上述條款,單位是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但單位於你合同到道期後一年月內沒跟你續簽合同,違法不籤合同單位要從08年12月11日到2月期間每月支付雙倍工資.

5樓:字染彭詩

能拿到。

沒有正當理由不續簽合同的要支付給職工補償金…………很繁瑣,你可以直接去勞動局反映情況。

注意留好你在這個工廠工作的一切證據

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辭退補償標準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關於新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補償問題

7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單位如此做法肯定是違法行為.因為自08年11月合同期滿起未及時與你續訂合同,按照法律規定,單位需自08年12月份起支付你雙倍工資,當然,你提出因單位未及時簽訂合同而辭職,單位還需要支付你一年工齡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你可以拿到補償金,估計得通過勞動仲裁等途徑吧.

8樓:聖域篝火

能拿到。

沒有正當理由不續簽合同的要支付給職工補償金…………很繁瑣,你可以直接去勞動局反映情況。

注意留好你在這個工廠工作的一切證據

9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辭退補償標準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0樓:這個我略懂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你說你是違反了單位的一些相關規定單位才跟你解除合同的,根據上述條款,單位是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但單位於你合同到期後一年月內沒跟你續簽合同,違法不籤合同單位要從08年12月11日到2月期間每月支付雙倍工資.

11樓:康語彤

你雖然不能拿到補償金,但是從上次合同到期後到解除合同這段時間,屬於無合同狀態,單位應當從上次到期一個月後開始支付你雙倍工資,實際應當再付你二到三個月左右的工資。

另外,即使是到期,單位也得支付2023年1月1日之後的補償金,實際支付你一個半月工資。

二項加起來,和全部工齡的補償金從金額上也差不多了。

當然,單位解除合同的這種做法沒有太多的問題,基本合法。如果在去年11月到期後就和你終止,只需要給你一個月工資就可以了。現在由於中間沒簽合同,你可以多得到一些。

執行新勞動法以後,《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中第十一條款補償金下限還沿用嗎?

12樓:簡簡單單

第十一條

本辦法中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依據本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這條與《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有衝突的,應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2023年還執行嗎?

13樓:雨巷

已被廢止。

2023年11月24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第五批時效和廢止檔案的通知,通知宣佈時效26份檔案、廢止76檔案。其中被廢止的檔案包含《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14樓:儒德律師事務所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該辦法於2023年1月1日開始施行,2023年人社部發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第五批宣佈失效和廢止檔案的通知》,宣佈該檔案廢止,理由時已有新規定替代。

在目前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及《勞動法》中,對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以及經濟賠償進行了更為詳細的規定,具體有什麼問題直接依照《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解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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