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請問勞動仲裁調解書雙方簽字之後還能反悔嗎?有沒有其他救濟

2021-05-08 03:27:03 字數 1990 閱讀 1671

1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反悔。沒有其它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勞動仲裁過程中,雙方當事人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仲裁調解書。調解書的內容包括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由當事人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或蓋章,並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不能就同一請求再次申請仲裁。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調解書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我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28條規定:「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勞動爭議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在調解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簽收後依法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能再反悔。除非送達時反悔不簽收,調解書依法不生效。

與公司的勞動爭議糾紛經仲裁委調解達成協議,並由雙方簽收了調解書,該調解書已依法生效。雙方均有按調解約定全面履行的義務。公司簽收後反悔不履行是不對的。

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31條的規定,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樓:墨汁諾

不能反悔。

勞動仲裁過程中,雙方當事人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仲裁調解書。調解書的內容包括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由當事人在調解協議上簽名或蓋章,並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不能就同一請求再次申請仲裁。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調解書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條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3樓:仗義執言張律師

不能反悔,法院只管強制執行。

除非仲裁調解條款嚴重違法或你本人有重大誤解或意思表示不真實。或仲裁程式違法。可以通過法院別樣解決。

4樓:匿名使用者

簽字後調解書即生效,不能反悔了。

縱橫法律網 丁勝律師

5樓:韓飛律師

雙方簽字就生效了,不能反悔哦!

民事訴訟法,你去看看

6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反悔。

縱橫法律網 貴鑄律師

7樓:仁鶯語

我就愛這種不登陸就能回答問題的

反正又不用負責,就當討論了

《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這條法律,未送達的調解書沒有法律效力,就算簽字也是一樣因此可在送達之前進行救濟,比如證明意思表示不真實等等

8樓:勞動案件專家

可以反悔,在送達調解書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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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仲裁調解之後,用人單位不執行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根據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四十二條 第五十一條規定,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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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十四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申請勞動仲裁調解後還可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