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請問簽到勞動合同是入職開始就簽訂還是試用期結束轉正後籤

2021-03-22 09:44:58 字數 613 閱讀 2662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雙方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即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也應依法為員工參加社保。在試用期,勞動者可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按國家有關法規,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用人單位這種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是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一說。用人單位只約定試用期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不存在試用期,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將按照事實勞動關係進行處理,往往要「吃虧」的是用人單位。

2樓:夢幻來襲

入職簽訂!對於一開始試用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工作一年的試用期不超過1個月,工作1年到3年試用期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正式職工的80%

3樓:匿名使用者

入職時就簽訂,明確試用期長短、違約處罰、薪資發放等事宜。

勞動合同是剛入職的第一天就籤嗎,請問勞動合同必須在正式上班的第一天或之後才可以簽訂嗎

不一定。用人單位應當在用工 即勞動者入職 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未簽訂的屬於違法。用人單位應當在bai用工 即勞動者入du職 一個月zhi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超過dao一個月未簽訂的內,勞動者有權 容要求用人單位給與一個月兩倍工資,期限是入職後第二個月至第十二個月。即入職後一年...

勞動合同書籤完後不給員工,入職簽了勞動合同但公司不發給員工如何處理

1 勞動合同不給員工,企業此行為違法。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因勞動合同沒給員工而造成的勞資糾紛,單位應承擔不利後果。2 國家沒有規定員工連續工作兩小時可以休息十分鐘。3 員工需辭職的,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單位,試用期過後,提前一個月通知單位。注...

如果簽了勞動合同也辦了入職手續還沒開始上班,卻不想去了,會怎樣

建議你及時與公司人事部協商解決,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而且不會有什麼影響。簽了勞動合同卻未上班,屬於勞動關係未正式建立的情況。如果不想去了,直接通知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就可以了。勞動者應當在簽訂勞動合同前認真想好再決定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即使不履行勞動合同不會在法律層面有什麼大的影響,但對個人的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