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口頭通知要求我離崗或調崗,但調崗並沒有我合適的工作,我該

2021-04-21 14:08:22 字數 803 閱讀 5410

1樓:狼在天涯望著你

這是要變相逼你辭職!!!!

可以說明情況,看單位如何解決。

公司口頭通知我調崗實際暗降工資想逼我離開,怎麼辦,要蒐集什麼證據,急~~ 100

2樓:匿名使用者

字很多,一句話概括,你的領導換了,想換你,你賴著不走,拿你沒辦法,於是調崗降薪。你現在就是覺得換崗降薪不舒服,但是你又不走,所以你想維權。建議你先申請勞動仲裁,拿著你的工資條什麼的,工資卡,工作證,越多證據越好。

就說公司沒有跟你籤合同,要求雙倍工資賠償。反正公司也只有第一份合同。。。不管你怎麼維權,這份工作你丟定了,沒有人會願意用一個**的員工。

你想好了再做。

公司口頭通知把我調崗到不同行業的職位,沒有通知我立馬就已經安排別人頂替我的崗位,應該怎麼辦?

3樓:開飛機的l舒克

如果合同中明確copy工作崗位,而bai你又不願意調崗的就繼du續在原崗位工作,等zhi發工資,合dao同中沒有約定崗位的就自己蒐集崗位證據。迫使用人單位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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