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口頭說立案了,但什麼立案通知書都沒有給我,他們這樣做合法嗎?還是必須給我書面通知,求解答

2021-04-16 07:19:19 字數 763 閱讀 1528

1樓:雨落千音

如果立案了,一般是沒有通知書,如沒有立案的,

公安機關是要給報案當事人決定專不立案通知書,屬不立案通知書,一般是從報案起七天之內決定。公安機關以「不能分清是經濟糾紛還是合同糾紛」為由,不給報案人一個交待,說明還沒立案偵查。 公安機關立案不一定下達立案通知書,但是會告知你結果。

為了促進公安立案, 你們應該請求律師幫助, 把公安材料寫得他們不接不成的程度,證據確鑿了,他們沒理由不立案。

2樓:匿名使用者

會有一張回執單,可能是忘記給你了

3樓:匿名使用者

你簽字沒有,立案告知書,要不要沒關係,你去問他就行了

警察把我們帶到警察局說要採集資訊這是什麼情況?這對我們有沒有影響?他們這樣做合法嗎?

4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最後被認定為與

此案無牽連,那麼被採集指紋等不會有任何影響。2:如果版最後被認定為與此案權

有牽連,但此案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那麼被採集指紋等也不會有任何影響。行政治安案件只會在公安內部留檔,但不會對日後可能涉及到的政審或出境無犯罪記錄等產生任何影響。3:

如果最後被認定為與此案有牽連,且此案達到刑事立案標準,那麼您的資料將全國聯網,並永久儲存案底,對日後可能涉及到的政審和出境無犯罪記錄等會產生影響。4:協助公安機關調查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只要不涉及刑事案件,那麼一切都沒有關係,所有的可能性都列出了,您自行比對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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