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必須收到信函回執單後才能立案嗎

2025-07-20 05:00:24 字數 3269 閱讀 4839

1樓:闖灑窩

1 不一定需要。

2 根據中爛伏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法院收到起訴狀後,應當在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通知原告;對於需要補正的,應當一次性告知原告全部需要補正的內容。

如果原告凱野未按照規定時間補正或者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法院可以認定原告放棄起訴或者撤訴。

因此,即使沒有收到盯歷喊回執單,法院也可以進行立案審查。

3 但是建議起訴人在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時,選擇使用**信或者快遞等方式並保留相關證據,以便在後續程式中證明起訴狀已經送達。

2樓:得到了我擦累

答:不一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由人民法院發出的強制執行文書,被執行人應當按照要求接受執行,一般局或不需要提交信函回稿臘譽執單。」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如果被執行人鍵段對強制執行文書有異議,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反訴,要求取消強制執行文書,此時,人民法院就需要被執行人提交信函回執單,以證明被執行人已經收到強制執行文書,方可立案審理。

3樓:蓮事順

是的,必須收到信函回執單才能立案,因為這能證明雙滲轎方都已經收到通知。這是為了確保雙方都能得到公平的審判,叢昌肆以及雙方都能迅蘆儘快接受法院的裁決。

申請執行立案有回執的嗎?

4樓:張超

法律分析:有的,人民法院經審查申請執行人的申請符合法定要求,應當依法立案受理。立案受理後,7日內法院依法送達受理通知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清激胡。

第二百四十五條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財產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答攔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財產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

對被查封、扣押的財產,執行員必須鉛坦造具清單,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後,交被執行人乙份。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屬乙份。

執行立案送達回證

5樓:梁博豪

送達回執與送達回證的區別如下:送達回執是一種確認文書,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司法機關將文書交給被送達人後,要求被送達人簽字確認的一種回執。 送達回證是指人民法院或其他司法機關用來證明送達法律文書的憑證,送達回證要按照法律格式製作。

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四條 送達回證送達 訴訟 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由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簽名或者蓋章。 受送達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期為送達日期。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 經濟犯罪 案件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 對報案、控告、舉報、移送的經濟犯罪案件,公安機關作出不予 立案 決定、撤銷案件決定或者逾期未作出是否立案決定有異議的,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進行 立案監督 ,移送案件的行政執法機關可以建議人民檢察院進行立案監督。 人民檢察院認為需要公安機關說明不予立案、撤銷案件或者逾期未作出是否立案決定的理由的,應當要求公安機關在七日以內說明理由。公安機關應當書面說明理由,連同有關 證據 材料回轎穗復人民閉激卜檢察院鉛納。

人民檢察院認為不予立案或者撤銷案件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人民檢察院要求公安機關說明逾期未作出是否立案決定的理由後,公安機關在七日以內既不說明理由又不作出是否立案的決定的,人民檢察院應當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予以糾正,經審查案件有關證據材料,認為符合立案條 件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

強制執行立案申請人有什麼回執單

6樓:洪波

1、 不同意調解 會及時判決。 2、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調解自願的原則,原告不同意調解,譁侍那麼調解協議將是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對案件進行及時判決,枝敬對於雙方爭議的法律事實應當依據判決進行執行,錯誤強制執行的損失可以請求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猛蘆慎》第二百三十三條 執行完畢後,據以執行的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確有錯誤,被人民法院撤銷的,對已被執行的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責令取得財產的人返還;拒不返還的,強制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強制執行被申請人的送達回執是什麼

7樓:張影

法律分析:這兩者的定義不同,適用的情形不同。執行回執是指法院按照判決書執行完畢後,送給申請人的法律文書滾差態。

送達回執是是指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司法行政機關,按照法定形式出具的證明送達法律文書。送達回執既是送達行為的證明,也是被送達人接受送達的證明,是人民法院或者行政機關,與被送達人之間存在訴訟法律關係的證據。送達訴訟文書,應當附送達證明書,由受送達人記載送達日期,並簽名或者蓋章。

送達回執與送達回證都是在送達的時候會用到的。送達回執執法機關在給被送達人文書時的一種確認文書,就是他通知的其他法律文書,讓申請人簽字確認的。

送達訴訟文書必須有送達回證。送達回證,指公安司法機關製作的用以證明業已進行送達及其結果的訴訟檔案。送達回證是檢查公安司法機關是否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式送達訴訟文書的標誌,是送達人完成送達任務的標誌,也是受送達人接收或者拒絕接收所送達文書的證明,同時還是認定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訴訟行為是否有效的依據。

在司法實踐中,送達回證的印製有固定的格式。其內容包括:送達機關和送達文書的名稱;受送慶弊達人的姓名(名稱)職務、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送達方式;送達人和受送達人簽名或者蓋章;簽收日期等。

送達回證的使用方法是,公安司法機關送達訴訟文書時,向收件人出示送達回證,由收件人、代收人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收到日期,並且簽名或者蓋章;遇到拒收或拒絕簽名、蓋章的,在實施留置送達時,送達人應當邀請受送達人的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到場,說明情況,把訴訟文書留大源在他的住處,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絕的事由、送達的日期,並且簽名或者蓋章。送達程式進行完畢後,將送達回證帶回人卷。

採用委託送達、轉交送達的也必須按照上述程式進行,並將送達回證退回承辦案件的公安司法機關。郵寄送達的,應當將送達回證和訴訟文書一起**郵寄給收件人,送達回證由收件人退回。在這種情況下,收件人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日期可能與**回執上註明的日期不一致,公安司法機關應在送達回證上作出說明,並以**回執上註明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雖然執行回執和送達回執都是回執,但兩者之間存在差異,這兩者的定義不同,前者適用於法院按照規定完成強制執行程式,後者是法院下達判決決定後,送達給申請人的法律文書,需要申請人簽字確認,在回執中必須記載回執送達的時間。

強制執行律師費多少錢?強制執行律師費怎麼算

每個地方的律師收費都不一樣,這種事不需要交給律師,只要按照要求提供申請強制執行的材料到法院就可以了。法院會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對被申請人進行強制執行。律師在這隻能當作提交材料的跑腿人,所需要的材料都由你提供。委託律師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一般的費用需要多少是沒有統一標準的。律師收費標準,要由當地的物價部門根據...

強制執行費用由誰承擔

由被執行人負擔。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費用一般由被執行人負擔。執行中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申請費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本辦法第十條第 一 項 第 八 項規定的申請費由被執行人負擔。執行中當事迅中洞人達成和解協議的,申請培鬧費的負擔由雙方畝枯當事人協商...

申請強制執行費用多少,申請強制執行的費用是多少

按照一般規定,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執行無需預先繳納申請執行費,但是人民法院在執行到位的首批執行款中會扣除人民法院依法應收取的執行費。一般的繳費標準是 執行金額或價額在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元 一萬元至萬元的,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千分之五交納 萬元以上的,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千分之一再加元交納。根據具體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