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權優先受償的法律規定都有哪些?優先權指的是什麼?

2025-07-20 04:45:24 字數 3919 閱讀 3467

1樓:小玖予學姐

所謂「優先受償」是指抵押權人對抵押物賣得的價款,除了要先支付工資、撫卹金和徵納稅款外,抵押權人可先行收回自己對債務人所享有的債權,優先於抵押物的所有人的所有權,也優先於其他無抵押的一般債權。債務人用抵押物清償債務時,如果一項抵押物上設定了數個抵押權,一般應按設定抵押權的先後順序受償。抵押合同如果必須經登記才生效,那麼應按照抵押物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如果抵押合同只需經簽訂便生效,按照合同生效時間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法律依據:法律關於優先受償權的規定集中在《擔保法》和《海商法》等法律中。根據源晌《擔保法》第三十三條、第六十三條和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債權人有權以拍賣、變賣抵押物、質物和留置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此外,中國法律中還規定了船舶優先權和民用航空器優先權等優先權,這些優先權均是棗悔特定的,與建設工程價款的優先受償權無關。建設工程價款的優先受償權能否歸入上述任何一類擔保物權中呢?

根據《擔保法》的相關規定,抵押權主要是針對不動產(如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等)而設定,質押權則針對動產和相關財產權而設定,前者不轉移抵押物的佔有,後者則由債權人佔有質物;而留置權是基於保管合同、運雹巖鋒輸合同和加工承攬合同而產生的針對動產的擔保物權。抵押權和質押權均是意定權利,即權利**於雙方當事人的約定,而留置權則是法定權利,即權利**於法律規定,只要發生了法律規定的事實(上述特定合同的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債權人即有留置權。

2樓:開心的壹家人

一)抵押權已經登記的,按照登記的時間先後確定清償順序;

二)抵押權已經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

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優先受償權是指約定特殊債務人的在償還債務時優先戚螞於一般債務人的受償權利。債權人在擁有抵押物擔保物時,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資金的,債權人有權利將抵押物變賣、拍賣用來將資金變現用來抵扣債務;其次,同乙個抵押物先後兩次分別抵押給不同人的,按照優先受償原則,抵押給第乙個的債權人,擁有優先受償權。而第二個債權人則是第二順序受償人。

其三,當債務人破產清算時,抵押擔保物不算在破產財產清算分割之列。

3樓:帳號已登出

所謂優先受償順序,是指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抵押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優先清償誰的債權。

優先受償權包括破產費用的優先權及職工工資、勞動保險費用、稅款等優先權,以及民事訴訟法(第204條)類似的規定、商業銀行法規定銀行破產的優先權(第71條清算費用、職工工資和保險、保險金、稅款)、海商法規定的請求權人對扣押船隻的優先權等。

法律依據:

根據《擔保法》第三十三條、第六十三條和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債權人有權以拍賣、變賣抵押物、質物和留塌談置物的價團薯碰款優先受償。此外,中國法律中還規定了船舶優先權和民用航空器優手悄先權等優先權,這些優先權均是特定的,與建設工程價款的優先受償權無關。

根據《擔保法》的相關規定,抵押權主要是針對不動產(如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等)而設定,質押權則針對動產和相關財產權而設定,前者不轉移抵押物的佔有,後者則由債權人佔有質物;而留置權是基於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和加工承攬合同而產生的針對動產的擔保物權。

抵押權優先受償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4樓:張平

抵押權優先受償的法律規定,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

一)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券比例清償;

二)抵押權已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

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一)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二)抵押權已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液悉;

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抵押權享有優先受償的法律規定。

首先抵押權就是債務人出於資金的需要而向債權人籌集資金時,向出資人提供的質押保障。在於資金無法償還時,用用抵押物(擔保物)履行償債義務。所以一般抵押物和借款資金價值只能高於或者等於。

抵押物價值不能低於債權人的出資金額。

抵押權具有幾項特殊性:

1、提供抵押物的不能是債權人,債務人或擔保人都可以提出抵押物擔保。

2、抵押權從屬於擔保物權。但同時,抵押權屬於約定擔保物,而不屬於法定擔保物。

4、抵押物只需要登記,不必轉移抵押物。

從上面講到的抵押權特性中,我們看到了題目中提到的優先受償權。從以上幾點特性我們注意到了,抵押權的用處是出於對債務人償債的動機而存在的,也就是說債務人抵押擔保物是出於還不起錢的情況下鬧慧乎,抵押物代替債務人對債務進行清償的行為。

民法典規定抵押權是否優先受償。

民法典規定,在債務人不償還債務時,抵押權人可以行使抵押權,通過折價、拍賣方式處理抵押物,對抵押物享有優先受償權。擔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貸行為涉嫌犯罪或者已經生效的裁判認定構成犯罪為由,主張不承擔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民間借貸合同與擔保合同的效力、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依法確定擔保人的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條 【數個抵押權的清償順序】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

一)抵押權已經登記的,按照登記的時間先後確定清償順序;

二)抵押權已經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

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其他可以登記的擔保物權,清償順序參照適用前款規定。

抵押權優先受償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5樓:律說律答

抵押權優先受償的法律規定,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

一)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券比例清償;

二)抵押權已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

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一)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二)抵押權已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

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條 【數個抵押權的清償順序】同一財產向兩個液悉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一)抵押權已經登記的,按照登記的時間先後確定清償順序;(二)抵押權碧局已經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其他鬧慧乎可以登記的擔保物權,清償順序參照適用前款規定。

抵押權優先受償的依據是什麼?

6樓:張鳳海

抵押權優先受償要注意的是:1、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2、抵押權已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3、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抵押權優先受償順序,是指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抵押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優先清償誰的債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抵押權的優先受償權是什麼

7樓:賀衛旭

法律分析:抵押權的優先受償權是指法律規定的特定債權人優先於其他債權人甚至優先於其他物權人受償的權利。抵押權設定後,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

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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