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惠企百科
構成要件見下面: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悉鬥社會秩序。這裡所說的社會秩序不是廣義的一般的社滾遊會秩序,而是指特定範圍內的社會秩序,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以聚眾的方式擾亂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正常活動,致使其工作、生產大陸銷、營業和教學、科研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構成本罪的只能是擾亂社會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者。
2樓:姜超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秩序。
2、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耐梁為以聚眾的方式擾亂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正常活動,致使其工作、生梁液產、營業和教學、科研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
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條。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橡畝物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擾亂公共秩序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3樓:陳文彬
2、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以聚眾的方式擾亂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正常活動,致使其工旦腔辯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3、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4、本罪圓念在主觀方面只能由故意構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模缺條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是指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工作、生產、營業、教學、科研和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行為。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擾亂公共秩序罪的構成要件
4樓:律漸
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構成要件是: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但只有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或交通秩序的首要分子,即擾亂活動的組織者、策劃者、指揮者才構成本罪。一般的參與者,不構成犯罪。
本罪主觀方面是故意迅敬洞。而且行為人通常通過聚眾擾亂的方式對有關方面特別是**施加壓力,迫使解決有關問題,以實現個人目的。行為人的要求是否正當,一般不影響本罪的成立,但可以作為量刑時的參考。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場所秩序或者交通秩序。公共場所秩序是指保證公眾安全順利地出入、使用公共場所所規定的公共行為規則;交通秩序是指交通工具與行人在交通線路上安全順利通行的規則。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行為。
法律依據:稿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畝枯他公共場所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第二十九條第五款佔領公共場所、攔截車輛行人或者聚眾堵塞交通,嚴重破壞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的,對集會、遊行、示威的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擾亂公共秩序罪構成要件
5樓:易德祥
法律分析:擾亂公共秩序罪的構成旦腔辯要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我國的社會公共秩序;2、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當事人通過一定的手段非法擾亂公共秩序,影響相關主體的正常活動;3、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4、主觀表現為故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條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圓念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模缺治權利。
聚眾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 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 治安處罰法 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元以下罰款 情隱仔節較重的,處日以上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
什麼是強迫交易罪的構成要件
強迫交易罪的犯罪構成要件具體如下 客體要件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 威脅手段強買強賣商品 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暴力,是指對被強迫人的人身或財產實際強制或打擊,如毆打 抱住 圍困 傷害或者砸毀其財物等 所謂威脅 是指對被害人實際精神強制,以加害其人身 ...
侵權的構成要件,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著作權法所稱的侵權行為是指違反著作權法規定的義務,侵害他人依著作權法享有的人身權或財產權的行為。如果侵害他人的財產權是直接基於違反合同義務發生的,這種行為通常僅視為違約行為,而由行為人承擔違約責任。在一般情況下,構成侵害著作權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而應承擔侵權責任的行為,應具備下列條件 具有違法性。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