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換物業公司需要業主大會表決通過嗎

2025-06-10 21:36:43 字數 3976 閱讀 6114

1樓:日隆家居商場

更換物業公司需要業主大會表決通過。要解聘或者更換物業既可以通過業委會,也可以通過業主自身的多數決定。並且根據相關規定,半數以上業主同意可以解聘或者選聘物業服務企業。

對於半數以上業主通過的解聘或者選聘物業決議,原旁乎物業公司拒絕退出的,可以通過法院要求其強令退出。

更換物業公司的步驟是什麼。

1、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更換物業。首先要確定更換物業公司是大部分的業主意向,才能成功更換物業。做乙個統計**,每家每戶去找業主簽字「同意更換物業」。

戶數和麵積都有過三分之二才行。比如:小區有300家住戶,要200家同意;3000平方公尺麵積,2000平方面積的所有者同意才行。

2、更換物業的理由要有法律依據。在《物業合同》有效期內,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更換物業的,要物業公司違反其《物業合同》的內容,有違約的情況並且有足夠的證據,就可以指高根據《物業法》解除其合同,終止其受聘關係。如果《物業合同》到期了,走居委會程式,不自動續簽,另外招標新的物業公司就可以了。

3、與原物業協商解除合同。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更換物業了,就派代表去找物業公司的負責運逗悉人,協商和平解決。如物業公司不願意停止《物業合同》,退出其管理,就走以下程式。

4、居委會申請更換物業。拿著業主籤的「同意書」和物業違約的證據到居委會去申請更換物業。配合居委會辦理其相關的手續。

一般居委會的工作人員會先和物業協商,讓其主動退出。如物業不同意就會走法律程式。

5、解除物業公司所籤《物業合同》。這樣證據充足,法院是會支援業主,解除物業公司《物業合同》,讓物業公司做好交接工作,限時撤場。

6、招標聘請新物業。沒有業委會可以委託居委會招標,或者其他機構組織招標,聘請其他物業公司,也可以直接邀約其物業公司進行管理。

2樓:汝成周仲爍

*是的**,更換物業公司梁旁需要業弊渣磨主大會表決通過。根據相關規定,半數以上業主同意可以解聘或者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對於半數以上業主通過的解聘或者選聘物業決議,原租鬥物業公司拒絕退出的,可以通過法院要求其強令退出。

業主委員會可以更換物業公司嗎

3樓:盧明生

法律分析:業主委員會有權利更換物業管理公司。業主共同決定事項,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條 下列事或神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築物及衫滑虧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六)籌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七)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八)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活動;

九)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讓鎮他重大事項。

業主共同決定事項,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決定前款第六項至第八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業主委員會可以更換物業公司嗎

4樓:肖紅

一、業主委員會可以更換物業公司嗎。

1、業主委員會有權更換物業。業主委員會可以自行管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也可以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對建設單位聘請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業主委員會有權依法更換,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託管理建築區劃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並接受業主委員會的監督。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條。

業主依照法定程式共同決定解聘物業服務人的,可以解除物業服務合同。決定解聘的,應當提前六十日書面通知物業服務人,但是合同對通知期限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據前款規定解除合同造成物業服務人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業主的事由外,業主應當賠償損失。

第九百四十七條。

物業服務期限屆滿前,業主依法共同決定續聘的,應當與原物業服務人在合同期限屆滿前續訂物業服務合同。

物業服務期限屆滿前,物業服務人不同意續聘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前九十日書面通知業主或者業主委員會,但是合同對通知期限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更換物業公司的流程是什麼。

1、召開業主大會,投票表決取得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同意;

2、提前六十日書面通知物業公司,辦理解聘手續;

3、擬定管理要求和費用標準,進行公開物業招標;

4、競標公示評標,簽署物業管理協議;

5、安排新老物業公司進行交接,新物業公司進場。

業主代表大會有權決定換物業嗎合法嗎

5樓:人意何如我心

業主大會有權決定。業主委員會必須有業主大會授權,並且經過投票程式才可以。

更換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決定與業主大會決定不一致,該由誰承擔責任

6樓:大俠天下聽

1、應由業主共同決定, 業主委員會。

決定違法,業主可 向法院起訴 要求撤銷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如因此遭受損失可要求 直接責任人 承擔; 2、參見《 物業管理條例。

下述條款:第十一條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芹好模;(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襪鎮會成員;(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業主大會會議可以採用集體討論的形式,也可以採用書面徵求意見的形式;但是,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業主可以 委託**人 參加業主大會會議。業主大會決定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本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嫌緩意。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換物業公司需要成立業主委員會嗎

7樓:

摘要。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履行以下五項職責:1、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2、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3、及時瞭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4、監督業主公約的實施;5、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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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耐尺第十五條規定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履行以下五項職責:1、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2、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3、及時讓埋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坦畝螞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4、監督業主公約的實施;5、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更換小區物業只需業委會決定嗎?

8樓:郭凱

小區成立業委會訂立新物業合同的,前期物業終止。前期物業合同的具體期限由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約定,最長至業主大會與其選聘賀基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開始提供物業服務之飢伍日止。

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

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三十四條。

業主委員會爛拍或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

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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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委會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是無效的,業主委員會是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根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事項,履行下列職責 一 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 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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