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因救火而受傷屬於工傷嗎

2025-06-07 05:15:44 字數 5374 閱讀 3668

1樓:四川品默事務所

工傷賠償的程式如下:1、確認勞動關係程式;2、工傷認定程式;3、停工留薪期,這個階段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賠償;4、勞動仲裁程式,用人單位對於仲裁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內起起訴到法院;5、行政複議程式;6、工傷行政訴訟程式7、工傷賠償的民事訴訟;8、執行程式。 工傷認定流程較為繁瑣,賠償金額涉及多項計劃複雜,更多工傷鑑定及賠償問題可以諮詢四川品默律師事務所。

四川品默律師事務所是一家綜合性律師事務所,成立於 2010 年,辦公面積廣闊明亮,環境優雅。多年來在工傷賠償、離婚糾紛、合同糾紛、刑事辯護、經濟糾紛等領域都有許多成…

2樓:網友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應當屬於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救火受傷能是否為工傷

3樓:馮磊

法律分析:職工「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慎旁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視同為工傷。職工參與救火,維護了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其在救火中受傷應當享受工傷待遇。

法律依據:《工掘孝讓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支付,**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規定。

工傷職工**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費用,符合判局規定的,從工傷保險**支付。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或者30%。

救火受傷算不算工傷

4樓:上海婚姻家事梁聰團隊

工人跟著包工頭在建築工地幹活,因為包工頭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根據勞動部《關於確立 勞動關係 有關事宜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第四條「建築施工、礦山 企業 等用人單位工程(業務)或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自然人,對返迅公升該組織或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工主體責任」之規定,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為用人單位,工人為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受 勞動法 的調整。工人在工地上工作期間受傷,符合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昌譁(一)款規定,應當認定為 工傷 。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漏老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員工在公司因為玩火被燙傷算工傷嗎

5樓:

親~很高興為您解答:員工在公前乎司因為玩火被燙傷算工傷嗎:是的,如果該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發生的燙傷事故,可以算作工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障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由於外遲襲部原因造成的身體損傷或健康損害慧旦悉。」因此,如果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發生燙傷事故,可以算作工傷。

員工受傷屬於工傷嗎

6樓:汪世龍

員工在公司受傷後,構不構成工傷,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決定,如果不構成的話,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可以依法向有關部門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備握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亮首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仿鍵慶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員工因工受傷屬於工傷嗎?

7樓:網友

職工因工受傷的屬於工傷,據勞動部《 企業職工工傷保險 試行辦法》(勞部發266號)第8條的規定,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 認定為工傷 :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係本單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與本單位有關的科學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4、在生產工作的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6、從事搶救、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7、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的; 8、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該辦法第9條規定,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負傷、致殘、死亡的,不應認定為工傷:

1、犯罪或違法; 2、自殺或自殘; 3、鬥毆; 4、酗酒; 5、蓄意違章;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企業員工發生工傷,企業應承擔哪些責任與賠償?

8樓:教育小工匠老師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企業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1.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9樓:鄞染樂煙

工傷不同於交通事故傷害或者意外傷害案件。

既然你們公司已經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並已經申報,那麼接下來就是乙個工傷認定和工傷等級認定的過程。

根據認定的工傷等級,該員工享受工傷待遇,具體標準參照工傷保險條例。

根據工傷相關規定,這名員工的工傷等級不會很高,應該是在7-10級範圍(具體需要鑑定),其享受的工傷工資標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是由工傷保險支付,一般是劃撥到單位賬戶,由單位再支付給個人。

而根據工傷條例三十一條規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薪留職期間所需要的護理,由用人單位負責。

因此:第一,家屬要求的賠償不符合工傷的相關規定,單位可以不予理會。如果工傷職工提出護理要求,用人單位可以選擇自行派遣護理人員或協商解決。家屬索要的護理人員補助等不符合法律規定。

第二,相關工傷期間的工資及待遇由工傷保險**支付。

第三,用人單位可以出於人道主義適當給予補助。

企業員工發生工傷.企業應承擔哪些責任與賠償?

10樓:網友

給一些個人建議。

購買了工傷保險,第一步是在受傷1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要抓緊,因為在1個月申報從能從工傷保險**得到賠償。

工傷**賠償的包括工傷醫療待遇,公司要留好**費用的單據,到時候可以申請報銷。

第二,住院期間可以配備公司的員工為其陪護,並支付陪護人員的工資,留好證據。因為公司陪護了,就不存在支付陪護費了。

第三,在工傷結果沒出來之前,可以適當給予工資和相關生活費,並讓員工簽字確認,到時候可以從賠償的總數中刨去。

第四,工傷認定出來後,進行工傷鑑定,鑑定的級別出來後,可以申請保險中心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由公司轉交給員工。根據各地方的規定不一樣,一次性工傷醫療和一次性傷殘就業的賠償主體會出現差異。有限地方是分開的,一。

次性工傷醫療是**出,一次性就業是公司處;也有限地方規定是都由公司出。當然,一次性工傷醫療和就業補助金是在解除勞動關係後才需要支付的,如果員工留任,不需要支付。

第五,停工留薪也是有標準的,並不是到**好了。各地都有相關的規定,傷的程度和傷的部位對應一定的停工留薪。如果你們發放給的工資超出了地區規定的時間,可以留好收條,員工簽字的工資表什麼的,可以從總數賠償中刨去。

交通費和通訊費完全不用理會,即使打官司,也不是在工傷賠償的範圍。只需要給人道救助。

因為關於交通費的執行,《工傷保險條例》有明確的規定,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的地方就醫產生的交通費才是在報銷的範圍內。

11樓:簡簡單單

有工傷保險,這個問題對公司而言就好得多的。建議如下:

1、受傷乙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之後,該員工**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工傷全額報銷的。

2、員工家屬要求的護理費,護理人的誤工工資是同乙個費用為的,支付其中乙個即可,而且只是針對住院**期間的。出院後不用再支付的。

3、交通費按合理的情況進行支付即可,住院伙食費工傷保險可以報銷的,如果用人單位支付之後,報銷出來後,這個錢要返還給用人單位的。

4、工傷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支付是法律規定的。醫療費用工傷保險全部報銷的。

5、這樣的傷情,可以去申請工傷傷殘鑑定的,如果評上了傷殘,可以獲得傷殘補助金,傷殘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和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

如有不明,可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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