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後購房問題,婚後買房注意什麼問題

2025-05-25 18:15:08 字數 3229 閱讀 7629

1樓:晶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賀源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指離婚時夫妻雙方對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權。婚姻存續期間已經簽訂買賣合同,但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如果夫妻雙方作為買受人沒有交清全部購房款而沒有取得產權證,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陸拍漏處理,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早爛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已經支付了全部房價款,房屋所有權法律關係比較清晰,只需完善權屬登記手續,人民法院可將以下情況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對房屋權屬、分割、補償問題予以處理:

第。一、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無論是以夫或妻的名義還是夫妻共同名義;

第。二、在婚前以夫妻雙方的名義購買;

第。三、在婚前以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購買,屬於婚前共同財產,財產性質存續到婚後仍為夫妻共同財產。

2樓:小邪

寫自己的名字,就算離婚你也要分一半財產給她,如果寫她名字 離婚你就一分錢都沒。

婚後買房注意什麼問題

3樓:桐卓君

婚後買房注意事項有:對於房產的歸屬,二婚夫妻可以書面形式或者口頭形式約定,二婚婚後所購房產歸一方所有,也可以約定夫妻共有並約定各自所佔的產權比例。二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按照約定處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後購買房產

4樓:姚強

法律分析: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判孝產權野隱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頌衝廳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後買房

5樓:網友

浙江孫律師:

婚後財產,夫妻共同所有。你所佔房屋份額的一半。

這弊譽鏈個不是婚後財產公證,其實是一種對共同財產的協議,即夫妻雙方對財產權屬的約定。

房產證辦出來之前如虛伏何公證,沒有可供公證的物件租孫。

可以協商放棄財產,建議就該協議公證。

6樓:網友

既然是老公,根據孫衝《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

婚後財產,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做財產公證才算是你個人資產,不然的話不管誰出錢,婚內財產都算均分,一人一半。如果你擔心未來的財產歸屬問題,你可以直接用父母的名字。反正也是你父母出的錢,如果是你老公山派出的錢,當然就不好說了,如果是你父母出的錢,寫他們的名字你老公也沒有逗凱賀啥可說的!

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慶衝消婚姻法》的規定。婚後購買的房產都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可譽知以對判侍房屋做個明確的約定。

縱橫法律網 詹定東律師。

8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取得為共有財產,你們可以聘請律師代書買房出資約定。

縱橫法律網 陳哲律師。

關於夫妻婚後買房問題,請專業人士回答

9樓:網友

第一 從新婚姻法來看,對女性在房產分割這塊是很不利的,如果房子是由公婆購買,並能提供足夠的證明,那麼如果夫妻離婚後,妻子無法分割該部分房產。

第二 但你的情況又比較特殊,因為公婆只是幫你們付了首付,而還款又是公婆和你老公的公積金,從表面看,好象對你很不利。但是問題在於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並且你們有乙個共同的小孩。因此,無論是否簽定該協議,你都對房產有分割的權利。

分析一、 該協議本身不具備平等性,就算簽署了,也一樣不具備法律效應。

分析二、 雖然還款是丈夫的公積金,但是夫妻在共同生活時財產是共同的,因此,丈夫的公積金是不能分割來看的。那是你們夫妻公同財產。

分析三、 如果將來真的分開,還要考慮孩子撫養權的問題,因此不是乙個。

簡單協議就能夠決定的。

所以,放心大膽的籤協議,沒什麼好害怕的,縱然將來有那麼一天,你依然有權利分割房產,只是多少的問題,而且母親在爭取孩子撫養權上有著先天的優勢,一旦爭取到撫養權,對你的利益將會更大,總之,女人要學會保護自己。

再提一句,這樣的公婆,你要多留心眼了,要懂的保護自己。必要的時候可以求助法律或婦聯的幫助。 這份協議你要留好,將來萬一上了法庭,它將成為你弱勢證明的最好證據。

在公婆的逼迫下,為了婚姻生活的安寧,被迫簽定了這樣不平等的協議等等)

10樓:養殖人

你可以拒絕籤這個合同。簽了就是有效的,屬於主動放棄,如果是被動情況,應該還可以解釋,但是交涉起來也是比較麻煩的,最好是和老人溝通一下不用籤合同,並且不籤合同離婚後該是他們的還是他們的,該是夫妻雙方的還是夫妻雙方的不要叫老人過分擔心,還有他們的提議對你的傷害一定要說出來,叫他們站在你父母和你的立場上想下問題,如果你是他們的女兒,他們會建議怎麼辦?

11樓:哈爾濱公證處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你能夠分得的份額非常的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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