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姻房產問題,新婚姻法,結婚後房產歸屬問題?

2022-07-28 05:30:25 字數 5231 閱讀 7394

1樓:京幹

改名字的提法太敏感,你既然並不設想多得利益,可想其他方法保護你的付出的,例如,基於結婚無所謂誰出房的道理,你可這樣理解,男方家長有買房,但是不是給你結婚其實無關緊要,狀況是他們願意讓其兒子無償使用著,然後其兒子幫父母還著貸款,他們與房產的狀況與你無關,那現在結婚了,你參與還貸應是承應其兒子的邀助。。。理清這一思路,你就能很自然嬌嗔(注意開始口氣是嬌橫不還貸)的讓男友寫個「申請」書,在「申請」書的「決心和保證」裡應該會出現某種條件下歸還的字句吧。另外注意保留還貸時被扣款的憑證就行了。

2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寫的他父母的名字,和你們兩人沒有一點關係誒。

這個已經和你們兩領證前,領證後買房沒有關係了。

你以後每月還的錢,只能算是孝敬他父母的錢,離婚也一分不到。除非你讓他們寫下借條字句,但是一般人都不會這樣做的,拉不開這個臉~~~

說了你別不開心,如果你男朋友父母不打算寫上他兒子名字的話,他們屬於蠻精的。

如果這個房子裡有你男朋友的名字就不一樣了,結婚期間還的貸款你有一半的。。。

這個房子既然有貸款,而且要你們夫妻還的,房子加上你們兩人的名字也合情合理。我們不能想著占人家房子,但是自己付出的部分總該享受到應有的權利吧~

3樓:雨雁吟

1、房產證上沒有你們夫妻的名字,你們就沒有產權即所有權。即便共同還貸,離婚後你們的財產分割也不能涉及此房屋的房產。除非,你們與男方父母有書面性事先約定或協議,加上你們每次繳納或還錢款時的有關憑據,以此證明你們夫妻一共支付了多少房款。

以便日後離婚時把「支付了多少房款」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依據。

2、至於所說「我能拿回我還的那部分錢麼?」如果是婚前你以個人財產支付了男方父母名義購置的房款,那麼你也應該儲存相應的資料憑據,甚至於包括你與男方關於婚前以你個人財產為此房的還款的協議或約定(書面或錄音,注意一定要重視日期的註明。如果當時沒有做這些準備,現在也可以補起,礙於夫妻情分,或明或暗錄下影音對話慎重儲存好,能夠證明此事就行。

關鍵是,錢數和日期即婚前婚後,都交代清楚最好。)

3、依照法律規定,婚前以一方個人財產支付的,離婚分割時仍屬一方個人所有;婚後沒有約定的,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分為二。

法律講的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證據、舉證責任非常重要。未雨綢繆,凡事應做好兩手準備:「抱最好的希望,做最壞的打算。」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4樓:天上那輪明月

如果房產證是他父母的名字,房子從根本上就不屬於你和你的愛人。是否能拿回你的還款就要看男方的了。

5樓:廈門劉文平律師

回答:1、按揭部分屬於共同財產,離婚時當然可以拿回,但是要有證據證明是你跟你老公還的按揭。

2、同居期間共同出資購買的財產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但是要證明當時你們處於同居階段。

新婚姻法,結婚後房產歸屬問題?

6樓:匿名使用者

新婚姻法出來了,房產證上該寫誰的名字?婚前婚後大不一樣!

7樓:加百列

婚後購房的,產權歸屬是不是夫妻共有,還要看登記情況。

各種情形如下:

(一)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名字的房產歸屬問題。

婚後男方親生父母全款買了套房,登記在了男方名下,這房子肯定是男方的。

《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親生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親生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親生子女一方的贈與。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二)房產證上寫著兩人名字的情況下,婚後房產歸屬問題。

1、這房子是男方全款買的。

如果男方和愛人在婚後全款買了套房子,房產證上寫了兩個人的名字,一旦他倆因離婚鬧上法庭,必須拿出證據能證明買房子時出了錢,否則在房產分割時,法官會將這房子判給有證據證明出錢了的一方。

2、倆人一起貸款買的房子。

如果這房子是男方婚前貸款買的,婚後加上了愛人的名字,那婚後這房子增值的部分和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

如果這房子是倆人結婚後湊了首付,一起貸款買的,那自然也是共同財產,歸倆人共同所有了。

3、這房子是男方父母出錢買的,但寫了男方倆的名字。

如果這個情景是真的,那麼這房子將被認定為男方倆的共同財產。如果沒有「借條」等其他證據,男方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的,歸雙方共有,即便是倆人鬧離婚,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

8樓:就是我_啊

1,如果房產證只寫男方名字,在法律上屬於男方個人財產,;如果寫兩個人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寫男方名字,房子的首付部分屬於男方個人財產,婚後貸款,男方父母歸還的部分屬於男方個人財產,男方自己還貸的部分屬於父親共同財產,離婚房子歸男方所有,男方要補償女方婚後還貸部分,和婚後房子升值部分補償;如果是兩個人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如果是男方名字,房子首付部分屬於男方個人所有,貸款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子歸男方所有,男方要補償女方婚後還貸部分和婚後房子升值部分補償;如果是兩個人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稱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財產主要包括下列財產:

(一)夫妻雙方或一方工資、獎金、津貼及其他工資性收入;

(二)夫妻雙方或一方生產、經營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雙方或一方通過其智慧財產權獲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四)夫妻雙方或一方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主要是指: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新婚姻法」,是國家頒佈的一部司法解釋。新婚姻法催生新擇偶觀「潛力股」成女人新寵。不少市民認為,時下流行的「裸婚」、「全職太太」已經不再靠譜,女人挑物件的首要因素也不再是錢和房子,「潛力股」將成女人擇偶新寵。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9樓:無奈啊快點

一般情況下婚前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後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稱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財產主要包括下列財產:

(一)夫妻雙方或一方工資、獎金、津貼及其他工資性收入;

(二)夫妻雙方或一方生產、經營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雙方或一方通過其智慧財產權獲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四)夫妻雙方或一方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主要是指: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六)夫妻對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和支配權,這裡的有平等的處理權和支配權有兩層含義,

(1)第一層含義是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2)第二層含義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七)《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法律的規定,只有過錯方有上述法定情節,無過錯方提起賠償請求,法院才可能會支援。

10樓:匿名使用者

1、錢全部是由男方父母的 算夫妻共有的嗎

答:如果房產證只寫男方名字,在法律上屬於男方個人財產,;如果寫兩個人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男方父母付首付,貸款由男方父母和男方工資還如果寫男方名字,房子的首付部分屬於男方個人財產,婚後貸款,男方父母歸還的部分屬於男方個人財產,男方自己還貸的部分屬於父親共同財產,離婚房子歸男方所有,男方要補償女方婚後還貸不分(即使女方沒有還貸,男方自己還貸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有女方的一半)和婚後房子升值部分補償;如果是兩個人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男方父母付首付,男方和女方 一起還貸款,算夫妻共有的嗎答:如果是男方名字,房子首付部分屬於男方個人所有,貸款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子歸男方所有,男方要補償女方婚後還貸不分(即使女方沒有還貸,男方自己還貸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有女方的一半)和婚後房子升值部分補償;如果是兩個人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1樓:深圳張勇律師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後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後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2,房子若是婚後買的,若雙方對於房產沒有特別約定,即使是隻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

3 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若一起還貸款了,婚後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平分。

夫妻一方在婚前購買房產並登記在該方名下,另一方主張其在買房時亦有出資且婚前買房目的即為結婚共同居住,如果並無充分證據顯示有關款項屬於借款或者贈與等其他性質,人民法院應當認定雙方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共有房產。

方案:若是婚前買的房 產,雙方都有出資,但只登記在一方名下,為了保障另一方的權益,另一方應要求該方簽訂一個協議,明確雙方的出資及應占房產的比例是多少,再做一個公證,同時出資方也要保留好相關出資的證據,如銀行紀錄等。這樣就能較好的保護婚前出資但房產證上無名字的人的權益。

夫妻一方婚前出資購買房產,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如雙方未對該房產作出特別約定,應認定該房產為夫妻共同所有,但在離婚分割該房產時,出資一方可適當多分。

新婚姻法關於房子歸屬問題,新婚姻法,結婚後房產歸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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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後財產問題

如果是公婆出資 尤其是出全資 買的房,又寫的是男方一個人的名字,是可以認定為男方的單方財產。按法律規定,如果你公婆認為這套房是對男方的單方贈與,那你就沒份,如果你公婆認為這套房是對你們夫妻的共同贈與,那麼就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所以這個問題有兩個關鍵,一是你公婆的想法,他們要是想分給你,那你就有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