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分配,新婚姻法離婚後財產如何分配?

2021-12-20 22:31:07 字數 6045 閱讀 4829

1樓:陌然淺笑蟬夏

共同取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

綜上,房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看是否是贈與。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贈與的話,在財產轉移前是可以撤消的。

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分割時,原則上應均分,但法官會從照顧婦婦兒童的利益等方面綜合考慮,酌情予以照顧。

2樓:中顧法律網援助

下面是相關法律規定,請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樓:楚河_天天

第五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六條 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樓:法度網法律諮詢

最簡單的解釋是:

婚前不動產所有權歸個人所有,

婚後不動產歸共同所有。

婚前負債按比例承擔。

5樓:手機使用者

今年6月份以一方的名義貸款買了一輛計程車,現離婚,該如何分割?

6樓:劉大來律師

沒有新婚姻法,財產分配沒有變化。

7樓:匿名使用者

規定的條數很多,你說一下你的情況,給你分析一下。

新婚姻法離婚後財產如何分配?

8樓:搜狐焦點

您好,想必你想問的財產就是房子吧,如果是現金的話就很簡單了,婚前各自獨有,婚後共同擁有。

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次性購買,算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是婚前貸款買進的,貸款份額為共有部分。

如果房子是婚後購買的,根據實際情況分配。

希望能幫到您。

9樓:匿名使用者

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方法包括:

1、房產增值部分;

2、婚內房屋贈與

3、一方父母出資買房;

4、雙方父母出資買房;

5、婚前一方購買房屋,婚後共同還貸

一、新婚姻法,房產增值部分,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解釋三》 第五條規定:確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後購買的房屋產生的增值部分,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內房屋贈與,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規定:針對的是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將房產贈與另一方,未過戶的,可以撤銷贈與行為。也就是說,未過戶的贈與屬於不產生效力的贈與,說的天花亂墜,把房子給你要和你結婚。

沒有過戶,想什麼時候要回去就什麼時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贈與房產的,先過戶。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此時,即使房子是婚後由父母購買的,如果是產權登記在出資方父母子女名下的,離婚時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四、新婚姻法,雙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七條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也就是說父母出資購買的,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另一方無權進行分割。

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購買房屋,婚後共同還貸,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此時,對於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即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時房屋歸屬於購買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補償。

新婚姻法中離婚後財產分配?

10樓:儆櫟

《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以上為財產分割的基本原則。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是非離不可,我建議還是不離的好,孩子還那麼小,離婚對孩子將是一生的影響。我不能為了這幾點分值的懸賞就昧了良心回答問題,對吧。

12樓:劉大來律師

沒有新婚姻法一說,那只是去年新頒佈的司法解釋。夫妻共同財產是指結婚登記後取得的財產,你的店屬於你個人財產,但婚後經營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女兒的撫養權在兩週歲前一般由女方撫養,但女兒不能分割父母的財產。

北京婚姻家庭 離婚糾紛 劉大來律師

1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

夫妻共同財產的起算點是辦理結婚證之日開始計算髮個原則是共同分配

具體的財產範圍和分割方法子女撫養費等具體面談本團隊處理多起離婚糾紛

縱橫法律網-湖北成和誠律師事務所-詹定東律師

14樓:匿名使用者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縱橫法律網-廣東德城律師事務所-貴鑄律師

新婚姻法關於婚後買房離婚後房產怎麼分配?

15樓:華律網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

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婚後購買的房子,分以下幾種情形: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2.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4.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於父母,不屬於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5.

婚後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16樓:秦延醫生

婚前父母單方面贈與的部分,屬於你個人財產,婚前你個人按揭的部分也屬於個人財產,而婚後按揭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舉個實際的例子:男性a某的父母為a某按揭買了一套住房,首付為父母支付,按揭部分由a某支付,後來a和b某結婚,婚後半年辦理了房產證,之後,a某和b某感情不好,並牽扯到離婚。但婚還沒離成,a某因車禍身亡。

後來b擅自處理該房屋,引起a父母不滿,並對簿公堂

b某認為,房屋是婚後取得產權,應當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有權分得一半,剩下的按照遺產繼承。但法院認定:依照最新的婚姻法相關解釋,房屋的歸屬並不因產權證的辦理時間而變化,房屋系婚前購買,且a的父母有出資證明,因此房屋不能認定為婚後共同財產,其中a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其父母贈與a某個人,因此該房屋屬於a的個人財產而非夫妻共同財產。

但由於a和b在法律上保持著婚姻關係,因此b作為其合法配偶,享有遺產繼承權,a某死亡後留下的房產有其父母,子女,配偶共同繼承。最終,a某的父母按照房產價值,支付b某20萬作為補償,b某放棄房屋和其他遺產,拍拍屁股走人。

因此,可以這麼說:第一,婚前購買的房屋,婚前支付的部分屬於個人財產,除非夫妻間在婚後明確財產贈與或共享,否則即便加了名字,也只能視為個人財產。

ps:新的婚姻法解釋出臺後,很多人驚呼這是公開支援找小三,因為夫妻財產被明確,婚前的部分除非贈與,否則不能認定為共同財產。

第二,婚前出資並按揭部分屬於個人財產,但婚後的按揭以及女方可能對房屋進行裝修或還貸導致女方出資的部分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如:一套房屋價值100萬元,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資30萬首付,男方按照20年按揭貸款,貸款5年後,男方結婚,婚後開始裝修房屋,女方提供了10萬元進行裝修,之後男方按揭15年付清了貸款。此時房子經過折算等,估價150萬

那麼,這套房屋,首先:100萬里有30萬是男方父母婚前贈與男方個人,同時男方婚前按揭5年,這一部分都是為婚前個人財產;而婚後,男方又按揭15年,這時候,由於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這部分按揭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外,女方提供了10萬元作為房屋裝修,如果未來雙方離異,這部分也要充分考慮

那麼,這一套房產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呢(如果加入女方姓名)?答案:是的,但不是全部

即:婚後按揭15年的部分,屬於共同財產;婚前的首付和按揭,屬於個人部分。雖然在實際操作中比較難處理,但按照法律確實是這樣處理。

不過如果婚後加了對方姓名,這種情況在實際中很難認定:上面月長石也說過,婚前財產在婚後,如果持有一方同意贈與或與對方共享,可以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一旦新增對方姓名,就很難說清楚這一情況了。

按照目前發生的一些實際案例來看,單方婚前購房,婚後**加名,後來發生離婚的情況時,一般法院會綜合考慮實際請款,被新增名字的一方一般不享有房屋產權,但肯定會按照房屋的價值獲得一定補償。

另外,關於一方出軌的問題:夫妻雙方離異時,一方有明顯過錯的,應當對另一方予以補償,夫妻共同財產應不分或適當少分。個人財產的部分並不在這個分割的範圍,但因為過錯的原則,未出軌的一方可以主張補償。

新婚姻法婚後房產財產如何分配,新婚姻法關於婚後買房離婚後房產怎麼分配?

婚姻法中並沒有規定婚後房產財產如何分配,因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原則上不涉及財產的分配,只有到了離婚的時候才需要進行共同財產的分割。而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應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和女方的權益的原則判決。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若干問題的解...

新婚姻法二婚財產分配,新婚姻法關於二婚後婚前房產和財產的分配

不是 共同財產,因為是用婚前的錢購買的,所以屬於婚前財產。買地時買賣合同簽名如果是男女雙方簽名就是共同財產,某一方購買並且能夠拿出合法的證據或者以兒子的名義購買,那就不是共同財產,回答如果二婚還是按照婚前婚後財產進行分配的沒有任何變化 你們結婚前的財產都是婚前財產,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為夫妻共同...

新婚姻法婚後財產問題

如果是公婆出資 尤其是出全資 買的房,又寫的是男方一個人的名字,是可以認定為男方的單方財產。按法律規定,如果你公婆認為這套房是對男方的單方贈與,那你就沒份,如果你公婆認為這套房是對你們夫妻的共同贈與,那麼就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所以這個問題有兩個關鍵,一是你公婆的想法,他們要是想分給你,那你就有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