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吾思雁
反映了人們在求職中對**的騙術警惕性不高。
其實在求職**中,大都有乙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工資待遇高,而且工作沒有多少科技含量,做起來既輕鬆又簡單,還能拿到高報酬。這樣的待遇是不是很令人動心?如果不加甄別,就參與進去。
實在不好意思,那你就成了甕中鱉,籠中鳥,直接陷入陷阱之中直到道被騙得身無分文,甚至還有可能去幫他借錢,都不知道自己被騙了。
一名男子被好友遊說辭職創業倒貼錢。
在湖北武漢,一名男子被一位自稱擁有一家公司的關係不錯的朋友,遊說去創業。在他高受益的蠱惑之下,當下辭職,和他一起幹了起來。在這段期間,兩人還招聘了10多位員工,每天到街上去檢視共享單車的擺放情況,並且拍照上傳**。
朋友聲稱創業期間需要資金,向這些員工借錢,員工累計借給他了10多萬元,僅殲兄男子就借給了他3萬多元。<>
老闆做局,12名員工被騙。
後悔搏來公司又招聘到一名女子,工作乙個多月以後,女子因為一直沒有發工資,就對公司產生了懷疑。於是向其他同事瞭解情況,結果驚異地發現,公司的所有員工都沒有拿到過工資。於是她就查詢了這家公司的相關情況,結果被告知這家公司是一家假公司。
於是她立即和同事們一起選擇了報警。男子的朋友被**抓獲後表示,所謂的公司,根本就是他杜撰出來的,目的就是為了騙錢。<>
這反映了什麼?
說明人們在求職的過程當中,對於求職詐騙並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幾個月不發工資,還要為老闆往裡搭錢都沒有引起懷疑。10多人當中只有這名女子的氏前襲警覺性很高,發現異常立即報了警,阻止了**的繼續發展。
2樓:刺客聊星座
這就反映了臘擾這些員工的安全意識不是特別的強,出去上班還要自己倒貼錢,就證明這個公司很可能會是騙人的。平時出去上班是為了掙錢,還要拍蠢自己倒貼錢,輪賀旦就需要注意。
3樓:北山一師
第1點反映出來的問題就是老闆真的是前豎薯很狡詐,第2點工作一定要注纖悄意單位的一些**,第3點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不要隨慧者意的去給別人工作。
4樓:肖艾斯的旅行日誌
反映了小夥子找工作的時候沒有提高警惕,而且未跟公司簽訂正規的勞動合同,所以才會發生了悲劇。
工作詐騙的事
5樓:edison大哥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收集各方面。
證據,打**勞動監察大隊(可打。
12333諮詢具體**)投訴。不行。
的話,再申請勞動仲裁(也可以打。
12333問位址,只要很低鑑定費)。
注意申請勞動仲裁的時效只有一年。
若不服仲裁,到法院起訴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6樓:網友
協商要回 也不要太硬 過程中要注意自己的安全 與此同時 可以將協商過程偷偷取證 協商未果的話 打**告知自己將會採取下一步措施。
我在公司工作2年月,公司只和我簽了勞務合同,一直不給我轉
去勞動局吧,根據你籤的勞動合同期限,然後勞動法會有不同的試用期期限規定的。就算你的勞動合同期限是三年以上或終身的,好像試用期也不能超過半年的。所以你去勞動局吧,一般只要去勞動局,不管有沒有理,多半是勞動方比較收益的,所以一般咱們企業都很怕員工去勞動局的。去勞動局的話,這種情況預計你們公司會罰款的哦 ...
我在公司工作月,公司辭退我怎麼賠償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滿一年算一月,公司應該給你去年你的平均月薪資,一個月。回答如果是沒有任何理由的辭退 簽了勞務合同 沒有任何理由辭退 這一個就可以去當地的勞動局找勞動仲裁委員會,然後進行一個勞動仲...
工作月,沒簽勞動合同,公司是否違法
1 工作三個月,沒簽勞動合同,公司是違法的。2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提起訴訟。3 如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獲得經濟補償。具體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規定如下 1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