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月,沒簽勞動合同,公司是否違法

2022-01-05 08:33:36 字數 4847 閱讀 9343

1樓:香樟樹下的妹子

1、工作三個月,沒簽勞動合同,公司是違法的。

2、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3、如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獲得經濟補償。

具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如下:

1、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3、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5、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6、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2樓:

工作三個月,沒簽勞動合同,在不知情不讓幹,工資也不發放,我給怎麼辦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的話當然是違法的,公司必須在用人之日起一個月之內簽訂勞動合同,未簽訂的字第二個月開始雙倍工資。如果無理由辭退員工的話,還需要提前一個月工資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勞動補償金半個月工資。

結果就是除了你的正常工資還應當有3.5個月的工資。希望您成功!

關鍵的一點是儲存證據!以前的工資單等等!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單位已經違法,應該向你支付二哥月二倍工資。

縱橫法律網-廣東德城律師事務所-貴鑄律師

試用期三個月未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嗎?

5樓:泓城

試用期三個月未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肯定是違法的。

已確定勞動關係,一個月之後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那麼用人單位就應該應支付員工2倍工資。

如果公司並沒有給你,那麼說明公司在侵害你的個人利益,所以可以起訴公司,要求相應賠償。

6樓:華律網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以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簽署勞動合同的年限不同,試用期可以有1-6個月不等的期限。所以試用期也應當以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是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自勞動者入職之日起一年內,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有權自入職之日起第二個月起,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如果超過一年,用人單位為以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7樓:匿名使用者

從你進入公司30天內要簽訂勞動合同。

沒簽從次月(下一個月)開始支付2倍工資

如果一年沒簽 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結合你的情況 最多有2個月的薪資是按2倍發放但是訴訟有時效性規定 從你離職算到你沒簽訂勞動合同的那個時候超過一年就過來時效性

根據你的說法 你都2年了 應該過了期限

8樓:風雨皆無阻

有書面材料證明那三個月你在這個公司上班了就可以去仲裁,而且由於公司這三個月沒有跟你籤正式合同你可以申請2倍工資賠償,包括保險公積金一同申請。現在法院,仲裁等部門比較認可書面的東西,儘可量的蒐集一些你在這個公司上班的書面材料,簽到了,工資條了等等,越多對你越有利

9樓:軍豆

你很瞭解,完全可以。

有證據證明你的試用期限,才能佔據主動

10樓:

合同一年 試用期就3個月

我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一直未籤勞動合同,現在公司讓我主動辭職,我可以申請仲裁嗎?

11樓:深圳張勇律師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試用期內也應當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但要注意一年的訴訟時效問題,雙倍工資的請求訴訟時效是逐月失效的。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員工離開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規定,補償或賠償是不一樣的,具體您可以參考下面觀點:

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你,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你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是全部工資的平均。

若公司有拖欠工資或剋扣工資或單方面調你的工作崗位或降低你的工資等違法原因,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 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若公司有少發或不發加班工資的情況,您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或確實是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解除,是有補償的,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公司若不提供勞動條件,變相調崗,你也可以以此被迫提出離職,要求公司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個月的工資。

同時你可以要求公司結清全部工資

若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

若員工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無論工作了多少年或簽訂的是什麼樣的勞動合同。

12樓:西政自由鳥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隨時可以申請的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當然單位給你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3樓:

當然可以申請仲裁呀。但是請注意一下幾點:

1、只要你按照公司的指示進行工作,即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如果離職,公司應當支付你後兩個月兩倍的工資。

2、公司讓你主動辭職是為了逃避自己的責任。這個不能輕易答應。勞動合同法規定在員工沒有過錯的情況下,公司一般不能任意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如果你自己主動辭職了,公司就不承擔責任了,而且你也拿不到經濟補償金(雖然只有半個月的工資)。

3、如果要提勞動仲裁,注意保留好證據,如工資條、工資卡、工作證等,證明你和公司之間有勞動關係,否則,仲裁不予受理。

14樓:

可以。勞動合同法規定,招聘員工必須要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公司三個月未有同你協商簽訂勞動合同,很明顯已經違反了勞動合同法。按規定你還可以得多額外一個月的工資補償金。

15樓:拜夢凡

是因為您工作讓對方不滿意?

如果是這樣,仲裁沒用的,因為這是在中國。

誰有錢誰就有理。

可以去勞動局上告。。。結果是讓對方浪費一些錢請客送禮,並聯絡公司與勞動局的關係。

前提是,您結算請工資後再搞,提前搞怕扣您工資,拿不到錢了。

我在公司工作月,沒簽勞動合同,現在公司要解散,員工怎麼賠償

您好,結合您表述的情況和我國勞動法律,我提供以下意見 1 申請雙倍工資補償,補償日期自第二個月開始計算。2 申請經濟性補償,您上班為4個月,未超過半年,所獲得經濟補償金為半個月的工資。3 若以上事項公司無法協商或不履行,則直接去人社局申請勞動仲裁。簽了無限期合同,在公司工作19年4個月工作解散被辭退...

勞動合同甲方只有蓋章是否有效,勞動合同沒簽字沒蓋章是否有效?

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的規定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也就是說你的勞動合同並沒有具備法定生效的條件。在此基礎上,你公司對於你而言屬於尚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如果超過一個月未簽訂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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