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做錯事被老闆留下來,是不應該主動寫辭職信的,只要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賠償金是補償金的二倍。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型歲備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雀段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卜毀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辭職信怎麼寫才能通過老闆這一關?
2樓:風雅且不朽灬高山
十大最好的辭職理由。
第一名,家中有事。離職申請單裡,有一欄是,離職理由,你會豎桐凳看到,填的最多就是是,「家中有事」,總之都會說,家裡真事,必須辭職,至於家裡到底有什麼事,就是不說。
第二名,爺爺奶奶病了。這個理由也是用的相當之多,為什麼非要用這個理由呢?因為爺爺奶奶病了,需要人照顧,而且一照顧就要很長時間,不辭職不行。
有一些人確實是爺爺奶奶生病了,但是大部分人的爺爺奶奶都好著呢,還有一些人的爺爺奶奶去世好幾年了,還在用這個理由。
第三名,我要去我物件那裡。去物件那裡,是乙個極好的藉口,但是對於一些一直單身的同事,突然在辭職前幾天,當別人問你是怎麼談到這個物件的,你只能現編了,精明的老闆總能聽到其中的漏洞的,所以,這個理由還是少用的好。
第四名,我爸媽讓我回家當老師。
這個理由是很多女孩紙經常用的辭職的理由,畢竟對於女孩子來說,當老師還是乙份穩定的事業編工作,而且父母的觀念比較傳統,說是父母逼著自己回去當老師,是乙個很能說服人的理由,女孩推薦用這個理由哈。
第五名,生病了。
我看到乙個最狠的生病理由,是說自己得了腎結石也沒有醫院的病歷什麼的,就說自己得了腎結石,要辭職,到現在都不知道是真是假,我想,你是多麼不想呆在這個公司,把這麼狠的病餘旅往自己身上攬。
第六名,要去創業。
這個理由用的也是比較多的,大部分的說要創業,都是說要去開飯館,如果你再細問,發現他開什麼店都還沒想好,回去看看再說,其這都是敷衍,都是藉口,一眼就看穿。
第七名,請長假。
比如說有的人想辭職,不好意思給領導說,就說要請乙個月的假,請假的理由,無非就是那幾個,家裡有事,或者爺爺奶奶生病,然後,乙個月之後,給老闆輪正說,不好意思,我不去了,有的甚至說都不說,直接拜拜,因為反正工資已經發了,這輩子也沒有見面的必有了。
第八名,我家裡的生意需要我打理。
這個理由的潛臺詞是,我是富二代,在你這裡我工作我很不爽,現在我要把我真實的身份公佈出來了,嚇你一跳。
第九名,感覺自己不適合這個工作。其實這個理由,說不出什麼具體的理由來,就是自己不想幹了,想辭職,但是又不想撒謊,不好意思能說公司的不好,只能說自己不適合了。
第十名,搬家了。有的家庭在某個階段買了新的房子或者孩子上學要搬家,搬家之後可能會離公司就遠了,這也是乙個很好的理由。
做錯事了被老闆罵了,後來老是覺得老闆討厭我,這種感覺對嗎
每個人都有犯錯誤的時候,不要過於糾結在他怎麼看你,順其自然,隨遇而安,知錯能改,他一定會重新用不一樣的眼光看你。老闆都是就事論事的,不會的,想太多了 老闆處理事務是全方位的,偶爾對器重的員工發脾氣是正常的,她對你是恨鐵不成鋼的心態,你要努力工作呀。被罵很正常,你太在意了 也許你說的話人家聽了不舒服呢...
工作上做錯事了,被老闆捱了罵的,該怎麼調節心理?要怎樣做才能
我第一句想說的是 被老闆罵是很正常的事 沒有完美的員工,也沒有完美的老闆,被罵了就被罵了,摩擦再所難免.只要你被罵之後分析問題出現的原因,做出下以不改進的方案,那麼,你和你的老闆將會受益.你的出色帶來的是老闆的愉悅,而非責罵.第二,自尊心和被罵是兩碼事.你被罵是因為你有錯,至少你的表現給老闆的感覺是...
根據勞動法,員工做錯事讓老闆虧錢了,該怎麼賠償
1 如果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2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工資中扣除,但是不得超過當月工資的20 3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