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失勞動力的囚犯如何處理

2025-03-21 04:55:26 字數 1606 閱讀 9380

1樓:中顧法律網解答

一般不會安排勞動了,毛病重的話,安排保外晌罩就醫。

保外就醫是監外執行的一種。監外執行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於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況,不適宜在監獄執行刑罰而採取的變更執行方法。一般是兩種情況,一是罪犯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二是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此外,對於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等刑巧雀罰,而生活不能自理,使用監外執行也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罪犯,也可以適用監外執行。

但是對於保外就醫以後有可能繼續進行犯罪危害社會的,或者會自殺自傷自殘的罪犯,不能適用保外就醫。保外就醫的適用,有非常嚴格的手續規定:必須由省級人民**指定的醫院開具診斷證明,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審批。

保外就醫的期間仍然計算到刑期以內。保外就醫的條件一旦消除(如疾病經**已經痊癒),而刑期未滿的罪犯,應當予以收監執行。罪犯保外就醫後,由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機關執行,對其進行嚴格的監督管理。

人民檢察院對於保外就醫的實施情況進行法律監督。

實行保外就醫在實踐中有兩種情況:一是人民法院在審理階段發現罪犯不適宜繼續關押,並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的,可以直接判決對於罪犯保外就醫。二是監獄管理機關在接收罪犯入監時,發現罪犯具有法定的條件應當保外就醫的,可以報請主管的司法行政機關審批。

人民法院或者司法行政機關批准保外就醫以後,都要將保外就醫的判決或者決定同時送交人民檢察院備案,以便於人民檢察院對於保外就醫的情況實行監督。

罪犯如果犯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應當允許。其本人或家屬認為需要保外就醫的,可以主動提出申請。申請書要寫明宴寬鬧理由,以便有關部門考慮是否批准。

2樓:匿名使用者

喪失勞動能力或是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監獄會安排其他犯人專門負責照料他的生活起居,打水打飯、洗衣服、甚至倒屎倒尿,和保姆差不多,因為這種事很少有人願意幹,所以考核分很高,減刑也比別人容易些。

樓主補充的這個問題確實存在,有那種年紀大了,不能勞動不能自理,家屬也不管的犯御御早人,那純粹是監獄的負擔,要管吃管喝管藥管日用品,還要找人服侍他,一直到刑滿釋放。

有這樣一件真事:有個犯人坐了近20年,70多歲了,身體很糟糕,出獄的時候死活不肯走,因為他外面沒有任何親人,沒有生活**。幹警們自發捐了點錢給他帶走,還專人送他回家。

三個月後監獄的一位科長路過他村子的時候去看了他,很慘,大冬天睡在冷炕上,半個冷饃一碗涼水,他拉著科長的手,哭著拆衝要人家鎮雀帶他回監獄。但監獄不是你想去就能去的,那科長留了些錢走了。不久,那人就死了。

喪失勞動力 -法律知識

3樓:韓念壯

法律分析:喪失勞動能力,是已經失去勞動的能力,無法從事勞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已經印發《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標準(試行)》的通知。保護了他們的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碧判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芹慧棗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嫌拆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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