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擅自調崗調薪,這樣做合理嗎?

2025-03-13 03:20:22 字數 3845 閱讀 8349

1樓:情感諮詢師半暖陽光

我覺得不合理,因為公司做事情要和員工商量,要經過員工的同意。

2樓:生活導師小馨馨

當然不合理,因為這已經和自己當時面試所說的內容完全不一致了,所以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

3樓:乙個

這樣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因為如果需要調崗的話,也需要提前跟員工商量,而且也需要去簽訂合同。

公司私自對員工降薪調崗合法嗎

4樓:李超

法律分析:不合法。耐拆調崗降薪屬於變更勞動合同,需要與勞動者協商。除非公司與員工事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公司可以單方調整員工崗位外,其他情況下通常需要跟員工協商之後才能調整崗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液掘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昌埋棗乙份。

公司擅自調崗調薪,違法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從《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來看,用人單位是不能隨缺遲擾便調動勞動者的崗位的。因為,勞動合同訂立階段,勞資雙方處於一種談判狀態,地位平等,雙方協商確定勞動者的工作崗位,一經確定即對勞資雙方當事人產生約束力。所以,用人單位調動勞動者崗位時,必須應以協商一致為原則。

同時,如果用人單位單方變更勞動者工作崗位還需具備「充分的伏旦合理性」。

在現實生活中,企業調崗的理由往往是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如果旦首調動勞動者的崗位和薪酬,需要經過勞資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用人單位不能單方面隨意對勞動者調崗調薪。如果勞動者不接受,可以拒絕簽訂合同,此時用人單位再降低勞動者工資待遇,顯然違反法律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

6樓:網友

公司調崗調薪,這很正常,可能是你平時工作中的表現令領導有一些看法才給你調崗的。

7樓:大俠霍

與原來的招聘合同有出入打個**12315**部門應該能給予指正幫助的。

公司可以隨便調崗調薪嗎?

8樓:小劉職場

郭某是a公司的銷售總監,合同約定郭某每月底薪8000元,同時每月按銷售總額的1%提取獎金。由於郭某非常努力,1年後,業績直線上公升,每月提成3萬多元。公司看郭某提成太高,於是告訴郭某,其每月底薪改為3000元。

每月按照公司銷售總額的2%提取獎金。郭某不服,提起仲裁,要求補發工資。勞動仲裁委員會經過審理認為,公司無理由降低郭某工資和提成比例不合法,裁定按原約定結算工資。

在實際工作中,可以調崗調薪的情形有哪些呢?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調崗調薪協商一致。

勞動合同法》第35條第1款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

二、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用人單伏模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三、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可以唯激調整其工作崗位。

四、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變更勞動合同,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客觀情況」是指:發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現致使缺山緩勞動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如企業遷移、被兼併、企業資產轉移等。

五、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調整員工工作崗位。

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了脫密期保密協議的,在勞動者提出辭職後,用人單位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

企業如何 減少避免員工調崗調薪的風險發生呢?

1、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調崗調薪調職的彈性條款。

2、在企業的規章制度中,明確約定調崗調薪調職的情形,並且要求勞動者簽字確認。

3、制定好崗位職責。

4、做好日常考核工作。

5、對要調崗調薪的員工提前就要注意考核,加強考核證據的儲存。

用人單位擅自調崗調薪違法嗎?

9樓:邵麗敏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擅自調崗調薪是不合法的,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如果調動勞動者的崗位和薪酬,需要經過勞資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喚核用人單位不能單方面隨意對勞動者調崗調薪。

如果勞動者不接受,可以拒絕簽訂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銀稿勞動合同約定鋒鏈孝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用人單位擅自調崗調薪違法嗎

10樓:李俐

用人單位擅自調崗調薪是不合法野唸的,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如果調動勞動者的崗位和薪酬,需要經過勞資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用人單位不能單方面隨意對勞動者調崗調薪。如果勞動者不接受,可以拒絕簽訂合同。

一、什麼情況下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呢。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企業在勞動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時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二、合同到期可以讓單位續簽嗎。

是可以調動崗位的,如果用人單位是生產經營需要的滲猜調崗,且調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懲罰性質,工資待遇不降低,與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之間存在相關性,則調崗有效;你作為勞動者應該遵守。當然,調整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反之,用人單位是基於迫使勞動者離職而調整崗位,勞動者是可以拒絕頌喊困的。

三、辭職後押金要求員工籤合同怎麼辦。

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的時候,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所以收取押金本身就是違約的,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用人單位。另外,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責任,勞資雙方簽訂合同後,就需要按合同要求履行,如果勞動者要離職的,需要提前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用人單位擅自調崗調薪違法嗎

11樓:曾光

法律分芹敬析:用人單位擅自調崗調薪是不合法的,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如果調動勞嫌仔慎動者的崗位和薪酬,需要經過勞資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用人單位不能單方面隨意對勞動者調崗調薪。

如果勞動者不接受,可以拒絕簽訂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戚圓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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