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權不讓員工辭職嗎?這樣做犯法嗎?該怎麼辦

2021-08-31 06:03:33 字數 1300 閱讀 4012

1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關於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

第十條 任何組織或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2樓:雨辰一十一

單位不給辭職申請表,你自己打一份辭職申請書,你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你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辭職的程式就可以,辭職不需要經過單位或什麼人同意,只要根據程式就可以,你自己打一份辭職申請書影印留底儲存就可以。

3樓:鬼鬼

1、員工有辭職的權利,公司不讓員工辭職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所以只要員工按這條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辭職,不管用人單位批不批都可以辭職

4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 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原勞動部辦公廳在《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也指出: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無須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好律師網參考

5樓:浪子菜刀71啊

您好,有違公司規章制度等違規(違法)則公司是有權讓員工辭職。又如無違公司規章制度而讓員工辭職是違法的。但就你所述的可根據樓上所述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以及本《勞動法》第三十一條 規定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的規定途徑向公司申請辭職,如不批可去勞動局投訴。

6樓:噠噠噠青稚

簽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嗎?

7樓:胥波

不讓辭職,還不讓上班天天就在這宿舍睡覺,這就是成都京東方,問問有沒有方法可以辭職,還可以拿到工資謝謝

公司有權利給員工降工資嗎,公司給員工降工資,應該怎麼應對?

公司沒有權利單方面降低員工工資。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規定,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 行政法規的規定。因此用人單位如單方面降低員工工資是不合法的。同時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

公司以降工資為由,逼迫員工主動辭職,這樣違法嗎

這樣的公司做法顯然是違法的,你可以先到本單位的工會去反映問題取得工會的支援,若不能解決實際問題的話只能到本地區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去申訴了 如果它降的是一些福利或者是你的降幅你超過合同約定的工資目前是不違反勞動法的,但如果你們工會足夠強大,能幫你協調這個事情,也還是可以的,可惜中國的工會大多都還是個擺設...

辭職還需要理由嗎?領導有權力過問員工的私生

辭職應該是應有理由的,理由一般找個人 企業都接受得了的原因,換句話說既不傷害本人也不要對企業不利 領導無權過問員工的私生活,這是肯定的。反過來說,正派的好領導關心員工是有度的,是不會干預員工的私生活的。希望朋友滿意,再見!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辭職 分三種情況,只有一種需要說明理由 一是,依據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