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陽陽方言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解除合同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沒有規定結束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同意或者同意續訂或者簽訂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還應當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工人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10年。
二)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改造國有企業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由該用人單位繼續工作10年,法定退休年齡不到10年。
三)連續簽訂第二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在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況下,續訂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僱用之日起一年內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擴充套件資料。根據法律,合同期限分為三種。有固定期限,如一年期限、三年期限等。
沒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沒有具體的時間約定,只商定合同解除條件,沒有特殊情況,這種期限的合同要持續到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例如:在勞務公司外,將一名職員派到另一家公司工作,兩家公司簽訂勞務合同,勞務公司和外派職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因勞務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終止。這種合同期限屬於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種類。
僱主和工人在協商合同期限時,應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和需要達成協議。
在這一必要條款中,雙方可以承諾工作量、質量、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等。在承諾工作時,可以承諾更廣泛的工作崗位概念,還可以簽訂另乙個短期工作崗位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在什麼條件下可以更改工作崗位條款等。掌握這種簽訂勞動合同的技巧,可以避免工作崗位約定的死亡、工作崗位條款變更協商不一致引起的爭議。
2樓:流螢人生
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企業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協議。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的律關係即行終止。如果雙方同意,還可以續訂合同,延長期限。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企業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閱的,沒有期限規定的勞動協議。勞動者在參加工作後,長期在乙個企業等用人單位內從事生產或工作,不得無故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得無故辭退。這種合同一般適用於技術性較強,需要持續進行的工作崗位。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它是指以勞動者所擔負的工作任務來確定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如以完成某項科研,以及帶有臨時性、季節性的勞動合同。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存續期間建立的是勞動法律關係,勞動者要加入勞動單位集體,遵守勞動單位內部規則,享受某種待遇。
3樓:大超說教育
第一種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二種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三種是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4樓:帳號已登出
首先要跟部門經理溝通一下員工最近的工作表現,很多時候部門經理並不記得員工的績效,只是覺得還行或者不行之類的,這個時候你之前準備的資料就派上用場了。可以幫助部門經理很清晰的梳理員工的行為表現,正確判斷續簽與否。勞動合同有三種形式,基本上續簽不會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剩下就是兩種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續簽幾次能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5樓:程泉
法律分析:勞動合同續簽三次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續簽幾次屬無固定期限合同
6樓:王煥坤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必須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了十年以上,是這個情形的最基本的內容。具體是指勞動者與同一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不間斷達到十年。如有的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五年後,離職到別的單位去工作了兩年,然後又回到了這個用人單位工作五年。
雖然累計時間達到了十年,但是勞動合同期限有所間斷,不符合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條件。勞動者工作時間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有權不接受。法律作這樣的規定,主要是為了維持勞動關係的穩定。
如果乙個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工作了十年,就能說明他已經能夠勝任這份工作,而用人單位的這個工作崗位也確實需要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勞動者願意,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維持較長的勞動關係。
一、勞動合同可以續簽幾次。
勞動合同沒有規定說只能續簽幾次。但是如果連續簽訂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後,如果員工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法律規定,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後,續訂合同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即:簽訂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就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在第三次續簽時,勞動者可以提出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不續簽,但用人單位是無權要求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權不續簽的。
二、如何續簽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進行綜合評估後,再決定該勞動合同是否續簽以及按照什麼勞動條件進行續簽。用人單位在評估時應考慮如下因素,比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年限可能即將滿十年的;用人單位已經與勞動者連續兩次簽訂過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其次,用人單位以書面方式徵求勞動者意見,然後勞動者以書面方式對是否續簽勞動合同進行意思表示。因此,在勞動合同續簽前必須徵求勞動者的意願,如果勞動者在單位提高勞動條件後仍不願意續簽,甚至是勞動者本意就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就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時間界定
7樓:冉長瀟
如果要簽訂續簽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話,一般勞動者提出要續簽,就應該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 勞動合同 制度,或者是國有企業進行改制重新 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職工在這個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並且離 退休 的時間不足大卜十年,也就是「雙十」的職工,在這種情況下,應當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後,勞動者沒有本法第39條和第40條規定的情形,這兩條規定的情形就是勞動者沒有違規、違紀、違法的情形,沒有患病、負傷,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下,勞動者提出要續訂勞動合同的時候,用人單位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螞顫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悶仿敗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的賠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何賠償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單位要根據其工作年限來進行補償,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但是補償總額不超過12年,即最高補償12個月的工資。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
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有什麼利弊
你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裡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 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並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 務。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
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未簽訂的有什麼法律後果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相關規定 1 籤無固定勞動合同具備的條件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 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