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姜超
離婚訴訟到判決需三到六個月長時間。但有特殊情況的,可以經批准延長。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需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需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離婚訴訟到判決需多長時間
2樓:陳盼盼
法律分析:離婚訴訟到判決需三到六個月長時間。但有特殊情況的,可以經批准延長。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需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鬥返橡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需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世遲)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空旁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離婚訴訟需要多久判決
3樓:束鵬傑
法律分析:一審的離婚訴訟一般會需要三個月或六個月或十二個月會判決。如果是簡易程式,時間是三個月,針對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爭議不大的案件;如果是普通程式,時間是六個月,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絕型謹可以延長六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並基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租和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離婚訴訟多長時間判決
4樓:華律網
一般來說,第一次起訴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法官都不會判決離婚,6個月後可以第二次起訴,第二次起訴,不存在特殊情況,90%以上都會判決離婚,第一次起訴加第二次起訴算在一起時間,快的話是3個月,慢的話是1年左右。
5樓:君帆法律服務
離婚訴訟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離婚起訴到判決要多久時間
6樓:華律網
審判時間即審限。審限指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必須遵守的期限。在我國,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主要包括一審、二審和再審的審理期限。
1、一審審限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式繼續審理(由簡易程式轉為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審限從法院正式立案的次日起算。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准。2、二審審限人民法院審理二審民事案件一律適用普通程式,審限為3個月,特殊情況由本院院長批准延長;針對裁定的上訴案件,審限為30天,不能延長。
一般離婚糾紛,一次是3至4個月左右。
離婚訴訟中的法定期限多長時間,離婚訴訟中的法定期限有多久
根據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當事人瞭解離婚官司中的有關法定期限,對...
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到法院判決需要多長時間
審判時間即審限。審限指從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 調解書送達之日止的期間,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必須遵守的期限。在我國,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主要包括一審 二審和再審的審理期限。1 一審審限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式繼續審理 由...
關於離婚訴訟,關於離婚訴訟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