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微風
當然得提出來啊,合同是建立在雙方的意願上的協議,你不提出來就代表你預設啊,提出你認為合適的東西,老闆當然也會考慮,他覺得能承受就籤,或者和你商議,實在商量不妥當,再說辭職啊,這個是你的權利啊,沒有啥不好意思的,錢給的少老闆都沒有覺得不好意思啊,腰桿站直了,給自己信心,雄起!好好和老闆談!
2樓:網友
合同裡有工資增長的條款嗎,如果沒有,只是在原合同的基礎上加了乙個續簽協議的話,很有必要提一下。除非你們有集體合同,集體合同的效力高於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對工資有詳細規定,否則通不過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包括工資條款都是雙方協商的結果,你可以提出來,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就要做出選擇,是終止合同還是續簽後騎驢找馬了。
法律方面,如果公司在原條款(待遇)不變基礎上與你續約,你不同意續約的話,合同期滿終止公司無需支付給你經濟賠償。
合同有效期內(續約後),提前30天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其後正常出勤,屆滿時勞動關係自動解除。
4樓:網友
可以去提,只要你覺得你的工作對得起你的工資,你就可以去提。
和老闆說下你的難處吧~
5樓:網友
工資的事情,肯定要提啊!
續簽合同辭職怎麼算
6樓:陳雷
辭職一般不需要支付違約金。除了「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勞動者違反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兩種情況外,用人單位啟叢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一、續簽合同應提前多久。
合同到期續簽的,無需提前通知。到期後乙個月內續簽都是可以的。
勞動合同期滿,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並在勞動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繼續在該用人單位工作,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勞動者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辦理失業登記手續。你就可以領取失旅此業保障金。
如果你的勞動合同中約定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應當提前30天通知,那麼公司只提前一週通知是違約了,應按照約定支付你違約金(代通金),一般是乙個月工資。如果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那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因為法律並沒有規定勞動合同到期前雙方必須提前通知。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續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後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拆旁迅當時有關規定執行。如果公司不續約或者要降薪續約而你不續約的都要支付你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公司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舉報,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續簽合同怎麼寫。
續簽合同的寫法:續簽合同應當在雙方勞動合同期滿乙個月內進行續簽,續簽的勞動合同的內容應當具備勞動期限、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條款。
合約到期不續約需要寫辭職信?
7樓:耿緒明
法律分析:如果你寫了辭職報告,用人單位就不會根據你在企業工作的年限給你任何經濟補償了,如果你不寫,用人單位需要根據現在蔽敬的合同指拍與你續簽勞動合同,且勞動薪酬待遇不能低於當前合同的薪酬待遇。如果用人單位不與你續簽勞動合同,就需要給你一定的經濟補償,但是如果續簽的勞動合同中的薪酬待遇,不低於你現在勞動合同中的薪酬待遇,你又不續簽,那麼你也不會得到任何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唯並羨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剛續合同 就離職
8樓:通竅又熱心灬福祉
剛簽訂勞動合同就想辭職也是可以伏塵的,但需走流程,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申請,則不需單位批准。
根據原勞動部《違反。
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二)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這說明,當勞動者違反合同解除勞動關係時,只有在對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下,勞動者才負有賠償的義務。
但是,我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還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該條確森纖立了勞動者雖有辭職的此廳仿權利,但也有「提前通知義務」,因此,如果沒有對所在單位造成經濟損失,而且又盡到了提前30日通知的義務,則不必支付違約金。
續約是什麼意思啊
9樓:在逃雪糕
續約的解釋:
正約訂定之悄鄭後,因條約期滿或環境變遷等 原因 而續訂之條約,以為正約之補充。
詞語分解:續的解釋 續 (續) ù連線,接下去:連續。
繼續 。 陸續 。運兄狗尾續貂(喻不好的 東西 連線在好的東西的後面,亦喻事物的前後優劣不相稱;又常用為自謙之辭,表示 不敢 與人等列並美的意思)。
在 原有 的上面再加:續編。
續集 。把 約的解釋 約 (約) ē繩子。 拘束 , 限制 :
約束 。約法。 制約 。
約定俗成。 共同議定的要遵守的條款:立約。
條約。 契約 。 事先說定:
約見。約會。 邀請 :
約請。約集。 節儉:
節約。儉約。 簡要,簡單:
由博返約。簡約,<>
合同是有自動續約的,一般合同到期之後,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沒有特別約定的,合同到期雙方權利義務終止,不會自動續約。有合同條款約定,合同期滿自動續約的,按約定處理。
合同的續訂是指合同期滿後,當事人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旁運襲繼續簽訂與原合同內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合同的法律行為。
我剛續簽了合同就想辭職可以嗎
10樓:如夢水雲間
可以。法律法規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11樓:三十五年陳
提前乙個月通知就可以了。
續約後的乙個月內辭職
12樓:大漠孤行人
1、不合理,合同是雙方的契約,應當給你乙份。
2、該合同是法律上份格式合同橡悉,這會說它有效或無效結論太早。首先,你本人在姓名欄簽字沒有?如果你簽了,公司也按真實情況併合法填寫了相關內容,也蓋章了,那就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3、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跡如氏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4、姿散真的生病啦?協商解除合同,自7月才履行,當然要交五險一金。
5、當然算。
13樓:網友
1、違哪慧法。
2、無字天書屬於有效合同,證明你無條件的遵守不違法的公司規定。
3、違法。4、如握緩桐果無醫囑或真實病情的話問單位;有權力——真的病了,單位必須給段坦予法定病假日,之後再解除勞動關係。
5、能算加班。
14樓:小瑞懶人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用人單冊伍位招用勞動者時應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悶閉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螞姿裂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合同不成立的,他就沒權利讓你一月之後離開。
合同到期公司先讓寫辭職申請在續簽合同能寫嗎
不需要。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相關規定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 勞動合同期滿的 2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 責令關閉 撤銷或...
沒簽合同怎麼辭職,沒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直接辭職走人嗎
可以隨時離職,但是需要書面通知該單位 一 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 依據 勞動合同法 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
沒簽合同需要幾天寫辭職信
用人單位用工滿乙個月未籤合同,應當從滿乙個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資,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用工滿乙個月未籤合同的,違反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強制性規定。屬於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八條 十 款 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