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試用期被辭退他沒給我個說法

2025-01-20 08:45:27 字數 3062 閱讀 5628

1樓:傑克體系輔導知識店鋪

先看一看試用條款是否無效,自己看一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相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一條專門講你說的情況: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如果沒有說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的,可以: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網友

只要你跟他籤合同,你有權起訴他。當然雙方先協商,一定要了解他辭退你的原因。如果原因跟合同上相關條款規定不符合,你就可以打官司。獲得相關補經濟償。

3樓:網友

應該沒有的哈···

這東西試用期 把你辭退就說明不符合工作性質~~~

在說現在的社會 你想想 是不?

試用期被辭退是否合理?

4樓:愛有天意

除非滿足以下條件,工羨和作單位才可將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如果是考核沒有通過的,也應當要明確提供相應考核內容,並在考核之前就告知員工具體事項,並將考核結果公佈給其個人知曉。

第。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或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兄攜盯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這種明顯就是違背了公司的制度,一心不可二用,更何況是乙個人有兩個單位。

第。四、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這種情況之下,合同本身就是無效合同。

第。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隱毀的員工。

試用期完了被辭退

5樓:餘娟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過了試用期後勞動者被辭退的,勞動者是有經濟補償的,工作不滿半年的,支付半個月工資作為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試用期被辭退?

6樓:乙隻大象

試用期被辭退需要根據不同勤快而定,具體如下:

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笑搏件的;

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

實習期一般多久。

實習期一般多久需要視情況而定: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核慧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改公升答事責任的。

7樓:寶貝馬龍

首先,不管是試用期還是正式工,那麼既然簽訂了合同,就坦者應該按照合同辦事,那麼合同期內辭退的應該雙倍喊鎮補償你的經濟損失,但是讓滲薯說三個月也給不了你多少經濟補償金的,我覺得給你開兩個月的工資就不錯了。

8樓:寶貝馬龍福

不管是試用期還是正式工,只要你簽訂了合同,就應該按照合同辦事,那麼他三個月應當能給你補償經脊襪世濟損失,因好寬為在合同期內辭退的,他的雙倍補償你櫻肢的經濟損失。

9樓:言午

試用期被公司辭退很正常。

在試用期,員工也可以炒公司魷魚。但是在辭退員工時應該結清工資。

10樓:網友

那就認真工作,再找下乙份工作。

超過試用期工資怎麼結算,試用期被辭退工資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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