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我買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只有50年

2023-04-25 07:50:10 字數 1515 閱讀 6017

1樓:網友

你買的是房產,不是土地。你的購房款中已經包含了70年的土地出讓金。我國規定最長的土地使用轉讓年限是70年,(住宅用地是70年,寫字樓是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及工業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加油站、加氣站用地為20年).

也就是說70年後你就沒有這塊土地的使用權了,但房產仍然是你的。

我國現在還沒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70年後的土地使用權怎麼辦。但是你要再用的話再掏錢應該是肯定的。據國家的規定,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在土地使用權期滿後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最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至於是多少,要等到70年後才知道了。

房子本身是貶值的,因為有折舊;但土地的使用權目前來說是升值的,所以你看到的是房地產的升值。70年後買土地的使用權要多少錢要看當時的市場了,不過你放心,相對與您的房產和地產的總價來說,是不會太多的,您還是划算的。交了土地出讓金後您的房子還是可以賣一個不錯的價位的。

呵呵!再說了,70年後也許這房子要拆呢。根據法律規定,國家如果徵收您的房產,是需要給補償的。

2樓:還我一杯咖啡

我家的也是50年喲,聽說土地是從房開商從**那裡拿到土地的那時候開始算起的,等到了房子修完了留下多少年就給你寫多少年了,也許你那家房開在整個修建過程中拖了很長時間吧。還有以前的都是50年,近幾年的才改成70年的。

住宅土地使用年限50年,如果到期了怎麼辦

3樓:律臨郭子僮律師

法律分析:50年土地使用年限住宅到期,可以到住宅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續期費用,即可辦理續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為什麼房子土地使用只有50年

4樓:律臨龔芳芳律師

法律分析:50年產權的房子也是可以上市交易買賣的,只不過房屋所在土地為商業用地,而不是居住用地,所以產權只有50年。這種商業用地的房子,水電費計費標準以商業為標準,比居民標準會更貴。

所以這類房子被人們稱為「商住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二十一條 在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後,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可以在期限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

新房土地使用年限只剩50多年

5樓:北京付雲鋒律師

法律分析:沒有影響。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條 以建築物抵押的,該建築物佔用範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併抵押。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土地上的建築物一併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規定一併抵押的,未抵押的財產視為一併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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