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問題,離婚財產問題

2022-10-31 21:00:28 字數 6318 閱讀 3607

1樓:砍手

一、這個協議類似於一個贈與合同。即在離婚條件成就時,男方將贈與自己的一處不動產給女方。

但贈與合同可以在履行前撤銷,除一些特殊情形外(救災、扶貧、道德性質)。

二、房產贈與必然要經過房產變更登記,才會發生流轉。所以是一個效力待定的合同。除非在離婚訴訟時,男方真的願意將房產轉移登記到女方名下(這種可能性是零)。

所以說本案所簽訂的協議無實際的意義。法院也無法支援你的訴求、

三、男方既然不到庭,院方無法徵詢其真實意思表示,自然無法就該事項進行缺席判決。

四、男方長年賭博、不務正業,對感情的破裂是有過錯,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予少分,照顧女方。

2樓:大豐來客

1,男方這一處分行有效。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就說明男方對房產享有所有權和處分權;

2,協議的性質是對房產的處分;

3,再次提起離婚時,法官會根據這協議把該不動產判給女方的;

4,對於該不動產的判決需要男方到場,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如果一方不到庭,法院是不處理財產問題的。

如有幫助請採納!!

3樓:北京劉律師

該協議無效。離婚時,按照法律規定判決,除非男方同意將房子給女方。

4樓:八三老人

男方不是該房產的所有人,無處置權。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夫妻雙方帶此協議去到民政局申請自願離婚,填寫好離婚協議書,民政局發給離婚證後或者雙方去法院根據雙方訴求按照法律規定判決後才會生效

6樓:京朝大尉

效力待定。

需要過戶到雙方名下,或女方名下比較保險

離婚財產問題

7樓:_蘇辰西射手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不成時,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8樓:慎穹公冶涵意

法院會把房子拍賣換個小的,剩餘錢款給你

離婚財產問題?

9樓:曲忠波律師

根據你所說的情況:1.房子是婚前買的

2.房產證是你老公的名字

分析如下:

1.房子是你老公的婚前個人財產

2.婚前你付出的如果有證據證明你付出的就可以扣除3.如果是結婚後購買的房子,房產證上不管寫你的還是隻寫你老公的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0樓:

房屋如果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釋義,房改後,如何分割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根據房改政策購買的房屋,各地做法不同,大致如下:(1)離婚雙方對該房今後的市場價進行確認,一方得房,一方獲取補償;(2)雙方都要房,可通過房屋置換公司置換、調劑;(3)一方要房,另一方不爭,但雙方對房屋當前的市場價不能達成一致,房屋暫不分割,先作為共同財產,待以後上市時再作分割;(4)競價,由出價高的一方取得房屋,另一方取得一半價款。

同時《民法通則》第七十八條規定,財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額,對共有財產分享權利,分擔義務。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按份共有財產的每個共有人有權要求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者轉讓。但在**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11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 屬於共同財產 只要是婚後的都是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十八條第三項是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所有很明顯 對半分嘛這房子

12樓:匿名使用者

1\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不能分割。

2、結婚登記後購買的房子不管寫的是誰的名字都是共同財產。

13樓:北京誠輝律師

你好!房子的所有權和你沒有關係,婚前為房子支出的費用包括裝修款、共同還貸的部分,可以要求對方支付給你,做好取證工作。

14樓:孫炳文律師

房子是對方的名字,你可以要求對方補償你婚前購房錢款及你所承擔的貸款部分。

15樓:馬雲秀律師

婚前的各自歸各自,婚後的平分,包括還貸的部分。

離婚財產問題

1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只是夫妻離婚共同財產均分。

不過,如果她不同意離婚,你們就離不了婚,如果你提起離婚訴訟,但是沒有法定可以離婚的事由,也離不了啊~因為,聽你的語氣,結婚還不夠1年?對於上述解釋,給你相應的法條作參考吧~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四章 離 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17樓:徐曉潔律師

1、她索要財產賠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2、您婚前的財產就是您的個人財產,只要您能夠證明該款項是變賣婚前房屋所得,該款項即為您的個人財產。

18樓:雪域鬱金香

不存在賠償的問題,你們屬於法定財產製,也就是結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雙方共同擁有。如果不能就財產問題達成一致,可以平均分配。

離婚財產問題!

19樓:深圳市張律師

你好,針對你提出的問題,回答如下,同時你不必過於擔心。

你們已經結婚12年了,但是房子卻是去年買的,這說明該房產屬於婚後財產。理應歸夫妻共有。假設你現在與你的愛人離婚,你可以分得該房屋的一半。

至於你所說的房產證上是你老公一個人的名字,這樣也不能排除你的一半,只要你們有合法婚姻登記,他就不能處分你的一半。

對於贈與問題,只要是你們的真實意思表示就可以了,無需公證。該案,你女兒作為未成年人最好是接受贈與比較好,若是直接過戶到她的名下可能行不通。

20樓:哀平文

1、這房子不管寫的是誰的名字,肯定是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是協議離婚,可以寫明對房子的處分情況,如果不變更戶名的情況下,最好是公證,這樣以後就不能再過戶給別人了。

3、如果要訴訟離婚的話,看你老公怎麼想吧,調解了啊什麼都好說,要是不想調解,那就只能作價補償給你錢。房子給你老公。

4、女兒永遠是女兒,說句不該說的,哪天你老公沒了,這房子你女兒還是可以繼承的,但是繼承多少要看你老公有沒有遺囑或者另外組建的家庭情況了。

21樓:問法網姜律師

你們可以協議贈給女兒,最好辦理過戶手續,贈送給女兒後,就不屬於夫妻財產了,雙方達成協議即可,辦理公證可以增強其法律效力。

22樓:愛你的一

把孩子分成兩份···

23樓:罕白諾夢桃

有,父親的錢是留給自己的孩子的

24樓:常倩石香潔

能拿到銀行有轉帳記錄的

25樓:黎澤崇運駿

你很無聊,問這樣的問題,準備結婚拿了錢就離啊

26樓:帛胤蒲紫薇

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應當有你的部分份額,不是基於繼承關係,而是因為你的丈夫的繼承而得。

27樓:荀寶穀梁琛麗

你還沒結婚就想著離婚的錢啦?想的蠻遠的嘛!

28樓:宦銘穆從筠

如果有證據證明丈夫在離婚前夕將卡里的錢打給他父親,且沒有其他理由的話,可以要求分割的。

29樓:杞懋尹永康

你好,如果能證明是要離婚而轉移的財產,是可以通過訴訟要回的。

離婚財產問題

30樓:嘎啦娃子

不算共同財產,算個人的,若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一般情況下婚前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後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稱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財產主要包括下列財產:

(一)夫妻雙方或一方工資、獎金、津貼及其他工資性收入;

(二)夫妻雙方或一方生產、經營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雙方或一方通過其智慧財產權獲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四)夫妻雙方或一方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主要是指: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夫妻對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和支配權,這裡的有平等的處理權和支配權有兩層含義,第一層含義是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第二層含義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關於離婚財產分配問題,關於離婚財產分配問題

夫妻雙方經法院調解離婚,自雙方收到調解書後,該調解書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應該按照調解書中的約定的內容履行義務。如果一方不履行調解書中的義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本案給出的建議是積極與女方進行協商,暫時先給付一萬,並由女方出具收條,剩下的一萬元可以重新約定還款日期。根據民法及婚姻法的規...

離婚財產分配問題請教專家,離婚財產分割問題?人命關天專家進!!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1 總原則 婚前財產為個人所有,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共同所有 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賠費...

離婚財產分配問題

如果有證據證明男方的父母說過把房子贈給夫妻兩個人,那你的朋友就可以分到房產,如果沒有證據就分不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後,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