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辭工,廠方有任何理由阻攔嗎

2022-10-31 13:50:38 字數 3509 閱讀 8500

1樓:

回答樓主的問題吧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你敘述的 你不是在試用期內

你公司也不存在暴力 單位是否沒有按照合同付你工資?

所以你辭職的前提條件 是要與公司協商一致才能辭職你說提前一個月辭了工

這一點你做得很好

但是公司不批你辭職 是否因為你曠工 遲到呢?

你可以先問清不批准辭職的理由

如果公司沒有和理解釋

你可以立即辭職

公司付給你相應的補償

如果公司不能給你任何說明

建議你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進行投訴

2樓:南京錢律師

這個要看樓主辭職申請的內容了

如果確實是辭職申請,而不是辭職通知

我個人覺得嚴格來講 樓主現在走並不合法 很可能被單位反咬一口

辭職申請的法律性質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的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法律上講叫:要約)

辭職申請並不能產生滿30天后自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效果

勞動者提交辭職申請後,用人單位同意辭職的,視為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辭職,那麼勞動合同就沒有解除,勞動者擅自離職的話,就是違反勞動合同

提醒樓主:

辭職應該向單位提交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或者叫 辭職通知書

內容其實可以很簡單,比如:

「本人於xx年xx月xx日與你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期限到xx年xx月xx日,本人現決定解除與你公司的勞動合同,請你公司在xx年xx月xx日(注:30日後)前為本人辦理離職手續。

xx年xx月xx日」

通知與申請的區別就在於,通知是無須經過用人單位同意,只要提交後滿30天,就能產生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效果。

ps:當然 如果用人單位有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的話,樓主現在可以利用來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注意是「書面通知」而不是申請!!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3樓:匿名使用者

多話不講 新勞動法也擺在那 反正你要是走 就走 廠方無權阻攔 並且 沒有任何理由 扣除你的工資 更不可能罰沒

當然 前提是 你並不是核心或者機要人員

不讓你走 去找個律師 包你完勝

4樓:

去勞動局告他 會有人幫欠處理的.

5樓:雅逸齋主

找當地的勞動仲裁就可以了!在勞動局裡!

6樓:

他們回答夠全面,把分給我吧。

7樓:匿名使用者

書面提前一月告知用人單位。

8樓:陳正洋

2樓明顯的忽悠。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協商不成的話,你可以去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我估計你的情況如果自行離開的話可能存在工資無法結算甚至有財物和著別的被扣押等情況。

9樓:

走你的人!只要給他打聲招呼就行!他拿你沒轍!工資還照樣給!

10樓:寂寞心冷

完全可以!只需提前30天提交辭職申請!

以下是特殊情況: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工廠不放,過完30天,出現上述特殊情況,可以隨時直接走人,並申請勞動仲裁或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要求單位辦理工資結算手續等;廠方如果限制人身自由,不讓離廠,可以撥打報警**.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申請勞動爭議解除合同

12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上法院告他啊!我是一名律師,這種狀況應該可以得到另外的獎金的哦!

我在工廠裡上班近一年了,現要辭工廠裡不批怎麼辦

1 沒簽勞動合同,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 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 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最多11個月 補繳社保等 2 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 工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蓋有公章 工資卡 工資條 考勤記錄 ...

請問工廠已經登出半年?我不想做了,還要寫辭工書嗎?我已經進廠12年。前面十年廠裡沒有給我買社保

你應該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要求解決。勞動法 規定,工資按月發放,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勞動法 第五十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

我急辭工,廠裡領導說我沒提前月跟廠裡說。廠裡說我沒提前一

正式工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一個月向用人單位書面告知,否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比如工作未交接對用人單位所造成的影響。我在廠裡上班,老闆跟我們沒有任何合同,後來我不做了,他說我沒提前一個月寫辭職報告不給工資,我該怎.40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沒有合同,可以隨時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