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廠裡上班近一年了,現要辭工廠裡不批怎麼辦

2022-10-16 17:16:34 字數 3039 閱讀 9557

1樓:禪心布衣

1、沒簽勞動合同,你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繳社保等;

2、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一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樓:

把你的情況說明白,理由充分就可以了。如果不行只有自離

我要辭職工廠裡不批怎麼辦?

3樓:華律網

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如果在試用期之內應該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如果一時找不到新的工作 領不到失業金。

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不合法,如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等情形,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不辭而別),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用扣工資的方法作為賠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4樓:麗江江湖旅行

1,兩種方式勞動者正常辭職:

一,建議終止根據第37條,這是在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無單位的批准勞動合同的規定。然而,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賠償;

二,勞動合同按照第38條的規定,未提前30天,他們不批准建議起吊,您可以立即離開。此外,僱主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47條規定,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每年的經濟補償金的;

2,因此,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情況的第18條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款的執**況提出,比如:不籤勞動合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不安排工作時間,報酬不是按時支付,職工工資惡意截留,過度罰款,加班不給加班費,勞動者收取押金,未能建立國家法定社會保險的工人。

3,如果本機已經交了辭職不批,你現在要做的是:

首先,找到一個方法來找回儘快提交了辭職信之前,我做的不知道你在字典什麼寫什麼,但辭職的原因是很重要的,即使不當書面仲裁將會對你不利,何況既得利益將受到影響。

二,重新寫一個「勞動關係」的主要內容:(為理由對任何上述一個或兩個辭職第一條語句),按照勞動合同法,勞動的有關規定關係提出,請用人單位按照全額支付拖欠工資的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支付經濟補償金及拖欠工資條,第47條的規定,根據第50條在時間出境手續的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三,「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並沒有以**郵件簽名或快遞送達,以確保通知的服務留下證據。你可以離開了。

4,根據上述理由辭職,如果按照上述規定的單位不履行其義務,不支付的費用和工資,你會直接去勞動仲裁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不收費,沒有律師),通過勞動仲裁出具的裁決,該單位索賠,如果沒有丟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5樓:

我要辭職 試用期也沒到 廠裡不批怎麼辦?

6樓:我家有高原蜂蜜

工廠每天上班14個小時,領導不批怎麼辦?

請問一下我在廠裡上班,現在要辭急工,公司不批,在勞動法可以申訴嗎?

7樓:稀裡糊塗d雙子

你只能申訴用人單位沒有主動和你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主動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在小廠上班,我非要辭快工廠裡不批,我該怎麼辦?

8樓:秦延醫生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只需要提前30天書面申請,即使老闆不批也可以離職,你可以證明申請已經送到老闆手中即可,如果他不發工資,你可以向勞動部門提出仲裁

9樓:盡千樽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當勞動者主動辭職時,如果是在試用期內的,提前3天提交書面辭呈即可,如果是已經轉正的,提前30天提交書面辭呈即可。如果你提交了書面辭呈,最好留存證據,然後和領導面談,對方沒有理由強留你的,你只要再為企業工作一個月即可自動解除勞動關係。

10樓:匿名使用者

簽了合同沒?若有則提交辭職報告,廠家一個月內應做出批覆,若一個月沒給你答覆你就可以正常走,所有勞動報酬它還要支付給你。這個是勞動法保護的。

11樓:青島小夥

你可以提前打申請書,留下你打過申請書的證據,可以到法律援助部門申請法律援助,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我在工廠上班有急事需急辭但廠裡不批准怎麼辦

12樓:愛穿拖鞋

辭職無需單位批准,按法律規定流程離職,試用期內提前三天,試用期滿後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離職通知即可。

法律法規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之前在工廠裡上班一年多了工資七千多,但是不喜歡在廠裡上班出來月了,不知道做什麼工作

可以試著休息一段時間再看看,適合做什麼工作!畢竟剛離職沒有想好做什麼工作確實比較迷茫,如果打算繼續進廠工作,那也沒必要辭去上一份工作的,總得想找份和以前工作不一樣的工作,這樣才有離職的意義!和重新開始的意義!所以說,要是實在不知道幹啥,可以試著從興趣愛好特長入手去考慮,去找工作!你出來之前就應該想好...

我在工廠裡面上班,是一年發一次工資,也沒有合同,我已經幹了月了,不想幹了,但是老闆又不給工

沒有籤合同這個沒有保障呀,也很難告他可以入罪。首先你快點走人吧,這種工廠一年發一次工資明明就是黑工廠,沒有籤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就算有口頭承諾也不行。4個月的工資,你可以打 去法律援助協會問問,如果實在拿不回來可以去電視臺 他,別讓更多人上當。最後一點就是,這次真的就當是教訓,一年發一次工資的工作...

我在工廠裡上班英語怎麼說,我的叔叔在一個工廠裡工作了六年用英語怎麼說同義句

i worked in a factory i works in a factory採納哦 應該是i work in the factory.而不是i works in the factory.因為我不是三單,動詞用原形 我的叔叔在一個工廠裡工作了六年用英語怎麼說同義句?my uncle wor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