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的進勞動法規定沒有籤勞動合同的隨時可以走人嗎?我在幼兒園上班沒簽合同提出辭職老闆不批我該怎麼辦

2022-10-15 09:40:55 字數 5767 閱讀 5573

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隨時走人,如果他不同意就告訴他:我現在走就拿一份的工資,咱們雙方都省心,否則我去教委和勞動局申訴,到時候你就得給雙倍工資,而且還有可能被處罰,你看著辦吧。

如果對方還嘴硬,就別猶豫了,先去教委,把情況說明一下,之後直接去勞動局提起仲裁就是。記得準備些證據:比如胸牌、飯卡、會議記錄等有你名字和工作內容相關的一些證件材料,用以證明你們之間的勞動關係。

2樓:深圳張勇律師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

3樓:海天一色

首先你要仔細看看當初簽訂的制度的詳細內容,然後你還要有你前幾天辭職的證據,證明你當時提出辭職了。綜合上述兩項,才可以確實你什麼時候離職。如果你確信你做的都沒問題,也有確實的證據,你可以屆時走人。

但最好還是在走前,提醒對方。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另外沒簽合同也不是就意味著可以隨時走人,可以雙倍工資。

4樓:桂南灣

如果想結清工資要有勞動合同按照合同離職上的要求就可以了.如果不要工資直接走人的話肯定可以,沒有合同的只能看老闆的喜歡什麼時候批就什麼時候批了.

勞動法有規定沒有籤勞動合同的隨時可以走人嗎?我在幼兒園上班沒簽合同,提出辭職老闆不批我該怎麼辦?急

5樓:高輝律師

沒有籤勞動合同想辭職可以隨時走人的,沒簽勞動合同單位違反勞動法,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工資、押金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補繳社保等;從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係儲存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根據相關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這是通常所稱的一般時效。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

這在司法實務中稱為特殊時效,即在職期間勞動報酬爭議不適用時效限制,在司法實踐中,對於沒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應當由司法機關結合實際來進行認定和處理,如果是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的,則屬於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勞動者不僅可以直接辭職走人,還可以按照相關的規定要求雙倍工資的賠償。

法律依據搜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6樓:匿名使用者

#勞資專家樑偉權老師#分析解答: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告知單位就可以走了,正式員工,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就可以走了。未籤勞動合同的,可以以「未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要求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

辭職都不需要單位批准,告知期限到了就可以走。

7樓:胡欽律師

你們單位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為你繳納社會保險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我國勞動法規,你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但要做好工作交接工作。

8樓:狂歡之侶

去勞動局告他呀,還會賠嘗你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具體做法可向當地12333社保****諮詢。

現在一幼兒園工作,試用期為一個月,但是並沒有訂立勞動合同,而且繼續在裡面工作。現在要辭職。。。急啊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工資要照常發放。

有簽訂過合同嗎?如果沒有,可隨時提出離職,如果有,按照合約。

11樓:

1.沒簽訂勞動合同,你有權利要雙倍工資;

2.試用期提前三天書面通知她即可離職;

3.當然她也不可能給你交社保,如果你到社保部門舉報可要求其補交社保,同時社保部門會對其做出相應處罰;

4.工資必須在你離職時發給你,現在已經造成拖欠工資了,如果她拒不付給你的話,你可以收集你在此幼兒園工作的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爭取前三條的內容,這是你的權利;

5.你如果不想把事情弄太僵的話,按以上前三條的說法跟她談判(可以錄音),通常可以要回這兩個月的工資。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該單位欠你的工資,你可以立即辭職,無須單位同意,並且還要支付你的經濟補償金。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一個月以後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以及拖欠工資數額25%的罰金。

縱橫法律網 柴海豔律師

我在幼兒園做,但是簽了合同,我不要工資就走人,犯法嗎?

13樓:書生之見是我

提出辭職報道,工資要結清的,如有問題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

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我女朋友是幼師現在沒成年,然後在一家幼兒園上班,一兩年了都沒給牽合同,很累,還不讓走

14樓:孤狼

針對以上情況,其一,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雙倍工資,其二,用人單位應當按勞動合同中的約定及時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不得無故拖欠和剋扣,對於以上情況,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如果雙方協商無果,那麼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只要員工付出實際勞動,用人單位就應當支付工資,不得剋扣或者拖欠,如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舉報處理。 1、《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2、根據我國勞動法,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具有法定理由,而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不需要說明理由的,這是勞動法對於勞動者的傾斜性保護,但勞動者仍然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3、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覆函》(勞辦發〔1995〕324號):「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三十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違反勞動法的,你們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申訴,要求賠償。

16樓:法工劉中原

未成年是多少歲,幼兒園非法用工!

17樓:雪藏

可以直接走人,要麼籤合同,不必在意。

18樓:襄陽張果勝

去勞動局投訴,現在是不允許非法用工的!

私人幼兒園臨時教師沒簽合同被辭退勞動法有何規定

19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1、雖然沒簽訂勞動合同,但已形成事實勞動關係,辭退需根據已提供服務的年限,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2、不簽訂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法第十條的規定,需承擔支付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賠償金的法律責任,時間從進入私人幼兒園工作滿一個月的次日起開始計算,但最多不超過十一個月。

幼兒園晚上加班沒有加班費沒有籤合同是否可以拒絕晚上加班

20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違法,勞動法對工作時間有規定

21樓:蓋普希金

不可以拒絕,單位違法的加班可以拒絕。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投訴,該**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由於公司未能按時發放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和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論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法裡規定在幼兒園上班的不能請假嗎?押金只要請假就不給嗎

22樓:張明君律師

您好,勞動法沒有這樣的規定,這樣做是違背勞動法精神的。並且, 《勞動合同法》已經明方規定了不能以任何名義收取費用的.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根據《***關於修改〈***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決定》修訂)

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第四條 在特殊條件下從事勞動和有特殊情況,需要適當縮短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 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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