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朋友幫忙哈,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

2022-10-11 04:05:16 字數 3225 閱讀 7498

1樓:溢位來

如果你母親能證明當時你父親虐打等家暴行為,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如果一方,尤其是婦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後,在外地又與他人結婚,由於這種重婚行為的動機是為了擺脫虐待,社會危害性明顯較小,不宜以重婚罪論處。你母親就根本不用承擔責任認為是犯罪,但是如果你母親很難證明,不過事情已經過了那麼久了,想必也很難找到證據了,這件事就比較麻煩,如果你父親真的起訴,而你母親又和對方是以夫妻名義對外聲稱的,對你母親是很不利的,最重要的是你們現在能找到認證物證說明你父親當時家暴。

或是你父親和你母親結婚時的年齡是多少,不過既然能登記應該也已到法定婚齡了

2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1、重婚罪證據本來是不好收集的,但是現在有了一個小孩並生活在一起,你母親很大可能涉嫌重婚

至於家庭暴力,要收集證據

時隔多年,收集起來可能比較困難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你說的這個情況情節不嚴重一般都判得輕,2年以下,一般都是緩刑。

3樓:小馬看法

雖然你不想看法條,但法條的說明力度是最大的:

第13條的規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所以,有重婚行為,並不一定就構成重婚罪。只有情節較為嚴重,危害較大的重婚行為,才構成犯罪。

根據立法精神和實踐經驗,下面兩種重婚行為不構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實踐中,由於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響,夫妻間虐待的現象時有發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婦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後,在外地又與他人結婚,由於這種重婚行為的動機是為了擺脫虐待,社會危害性明顯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論處。

所以你母親這種情況,在法院審理過程中,要拿出相應的證據說明其是不堪忍受家庭暴力才離家出走,而後又與別人生活在一起的。一般來說,事情已經這麼多年,又有一定的客觀原因,法院不會對你母親定罪處罰的。

祝順利!

4樓:張明律師諮詢

如你媽媽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而且生有一子,是很可能被認定重婚的。家庭暴力情況可以作為p輕判的理由,最好請律師介入幫助

5樓:匿名使用者

就目前情況來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與他人再結婚,而你母親又沒有再領取結婚證,我國目前不承認事實婚姻,重婚罪不構成,屬於道德上的非法同居。藉此,你母親可以起訴離婚,以夫妻感情破裂為主,先下手為強。

6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不算重婚,,重婚罪是,有結婚證的,又去結婚~!還有一種是,知道對方有配偶還和人結婚的~!!!

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

7樓:天津市劉律師

可以去當地勞動局,它們一般會**勞動合同,按內容填寫即可。

8樓:郝慈羅莞爾

沒辦法,下次不再去他們家買菸就行了,或者去消協投訴他,或者去工商局舉報他。

9樓:軍蓮單于米琪

你的煙價值多少錢?如果超過800元,老闆的行為可能會涉嫌盜竊。不過現在的主要問題是缺少他調換假煙的證據,有點麻煩。

請懂法律的朋友看哈這合理不

10樓:都律師講案件

孩子在哺乳期一般由母親撫養,作為父親你有義務支付撫養費,以及出生前後的營養費,醫療費等。如果雙方意見協商一致,符合法律規定,就可以。

11樓:風險預警網

是合理的,你只要負責妻子和孩子出生的費用,也是可以的。

直接撫養孩子一方可以要求對方承擔相應撫養費。

離婚協議條款要寫清楚,以免日後發生矛盾,希望可以幫到您。

12樓:自省

孩子哺乳期,是一定要歸母親撫養的。所以,這個協議不合法,也不合理。

懂法律的朋友幫忙,請問這樣算不算事實婚姻??

13樓:ァ鬼鬼灬

屬於事實婚姻,在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我國才開始不承認事實婚姻。

之前所謂事實婚姻指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的兩性結合。

其構成要件:一、男女雙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行為始於2023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

三、同居雙方2023年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如果你們的生日在2023年2月1日之前,那仍屬於事實婚姻,如果你們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是在那之後就不是事實婚姻

14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以前,你們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可以認定為事實婚姻。

2023年同居時,你們為符合婚姻登記的年齡條件,所以這時候不算。

如果你們雙方否符合年齡並且同居的時間在2023年以前,那應該可以認定,如果在2023年以後就不能認定了。

15樓:風遠先生

我國司法機關在處理此類案件時的一般做法是:

1、2023年~2023年11月21日前,承認符合結婚實質條件的未經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的關係為事實婚姻。

2、2023年11月21日~2023年2月1日,有條件地承認未經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 關係為事實婚姻,但條件比過去嚴格,體現了過去從寬,今後從嚴的精神。

3、2023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施行)以後,對未經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的關係一律按非法同居處理。

因此,分界點在2023年2月1日。如果到九四年二月一日前,你們都已經達到法定婚齡,那就算事實婚姻,反之,如果二月一日前未達法定婚齡,則以非法同居論處。

16樓:卻英發

對於94年之前的事實婚姻,我國法律還是給予承認的,所以可以認為屬於事實婚姻。

17樓:

94年以前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是可以被認定為事實婚姻。但是你在之前的同居的時候是不夠法定年齡可能無法被認定為事實婚姻!~

18樓:於柱律師

目前沒有事實婚姻之說,只能是同居關係

19樓:赤腳灬醫生

只能算是同居 但是可以領結婚怔

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萬分感謝!

20樓:中韓之星

投訴當地的教育局吧,說是「墊付」不過是一個說法而已。但是後面還有個預錄費又是怎麼回事?小姑娘,問題描述要詳細點思路清晰點哈。

懂法律的朋友請再來幫忙,請懂法律的朋友過來幫幫忙!!!謝謝!

這事情嚴重了,諮詢律師吧,別心疼這幾個錢了。請懂法律的朋友過來幫幫忙!謝謝!你叔叔將自己的裝copy修工bai 程叫同村的包工頭承攬裝修 du,這樣,你叔叔與那zhi包工頭之間就形成了個dao人之間的勞務關係。你叔叔屬於提供勞務者,包工頭屬於接受勞務者也即承攬人。這裡還要搞清楚,哪個傷者究竟是誰僱請...

懂法律的朋友們幫幫忙,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忙

辦離婚必須要回當地的。如果對方同意離婚雙方籤個字,把財產分分就ok了。如果對方不願意唯一的途徑就是起訴,這個要半年的時間也ok了。百年修的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希望你還是慎重點!中國婚姻法,從正面規定了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 見結婚 對無效婚姻和得撤銷婚姻未作明確規定。婚姻登記辦法 規定,婚姻登記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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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幫幫忙解答這是觸犯了什麼法?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尚未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以治安處罰。拘留是治安處罰的一種形式。2 他們這樣拘留是合法的嗎?當然合法。根據治安管理處罰發第43條的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