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請懂法律的朋友進來評評理,懂法律的請進,給評評理,眼睛被人用球打傷後醫療費用等責任問題

2021-12-20 19:39:33 字數 5700 閱讀 9036

1樓:

你可以匿名給當地教育局反映一下,實在不行直接在國家教育部**投訴,但是千萬不要留真名,萬一被報復就不好了。

關於電線亂拉亂接問題!請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來評理一下!

2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問題通過法律來解決是很困難的。因為那塊空地不是你私有的,所以你也是沒有權利不讓人家這樣走線。最多你可以到當地負責監管電力的部門去投訴他私拉亂接的行為。

但是建議你還是和鄰居協議解決。走法律成本太高,而且效果可能也不大!

3樓:江山異改

打架是倆人都有錯的。這事你讓村委會調結一下吧。實在不行,再上法庭。

4樓:匿名使用者

到村委會解決算了 ,沒什麼大事,就是到法院也就是個相鄰權的問題也就是叫他撤了就是了 最多給你道歉。如果有醫藥費再賠點醫藥費,最好到村委調解都是鄰里鬧僵了 不好,不過可以嚇嚇他,看能不能多要點錢,嘻嘻 。不支援到法院, 費時費力, 還鬧的關係不好 。

懂法律的請進,給評評理,眼睛被人用球打傷後醫療費用等責任問題

5樓:亮晶晶眼鏡城

你的情況純屬意外。

你是當事人,餘下的錢你們應該是協商的,因為他也不是故意的,如果他的經濟條件好的,相信他會和你好好協商的。

至於後遺症問題,你放心好了,沒醫生說的那樣嚴重,因為人眼睛的反射是很快的,羽毛球的速度到你眼睛的時候,眼睛早就把眼睛閉上了,你的眼鏡被打到後,是不是流痕多眼淚,看東西很模糊?出院是不是就好了,沒這種狀況了?放心吧,不會有什麼青光眼的後遺症的。

你問醫生,人得了感冒會有什麼後果?他會說,嚴重的會導致肺炎,肺氣腫,甚至肺癌死亡,他說的只是個極端,別自己嚇自己了。

6樓:

在這件事中,侵害方和被侵害方都沒有明顯的過錯,所以個人覺得應該雙方共同承擔,至於承擔多大的比例就要看雙方協商的結果。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7樓:

需要雙方共同承擔 最好是進行協商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當時在場比賽的人員請求賠償,你在看那場比賽的參賽人都是被告,共同侵權!

9樓:匿名使用者

打球雙方負責

具體的你寫的不夠詳細,無從判斷

酒後**如何定性?懂得朋友幫忙出點主意,不懂的進來評評理!

10樓:北京_李律師

1,有連個罪名,一個是尋釁滋事罪,一個是故意損壞財物罪

2,尋釁滋事罪不需要考慮損失,尋釁滋事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毀壞財物、破壞公共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所以,是否賠償,當事人是否諒解並不能免除刑事責任

3,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這個罪比尋釁滋事罪要輕

4,以上兩個罪都要構成情節嚴重才算犯罪,也就是說法律上的彈性比較大,抓也行,不抓也行,但抓了不算錯

5,你要在法院審判階段做好辯護工作,爭取簡易程式和認罪程式,做到免於刑事處罰或緩刑

11樓:通州監所

酒後尋釁滋事,或是故意損壞財物都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很正常,但是是可以取保候審的,但是一定要快啊!時間很重要

12樓:

我朋友酒後隨意把他人車輛砸壞,到派出所後警務人員直接給寫材料申請拘捕,砸車人就是因為醉酒後心情不好跟車主事先並不認識也沒有任何恩怨,(事前沒有任何案底)事發後派出所民警沒有第一時間通知其家屬,而是待案件定論後;申請刑事拘捕以後才通知其家屬的,家屬同意維修被損車輛,被砸車主也不準備繼續追究,但當事人確已經被拘捕,而且要**審判後才知結果。警察這樣處理對麼??又不是殺人放火偷盜搶劫,只是酒後衝動而已,而且還表示願意賠償,拘捕後他本人(22歲)的工作、生活都將受到嚴重影響,現在的公安部門有必要這麼小題大做嗎?

因為一點能私了賠錢的事而毀人一輩子嗎??有沒有明白的朋友們?? 不懂的也希望進來評評這個理!

你朋友的行為已經涉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

派出所民警沒有第一時間通知其家屬,屬於程式不當,但不影響定罪。

不屬於警察的小題大做,估計車的損失比較大,否則不屬於刑事案件(屬於治安案件),可以調解。

13樓:

這種事好像可以庭外調解的..

14樓:

**做法的確有些欠妥。當事人可以向派出所的上級部門,也就是主管該派出所的公安局,提起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我曾經也因為派出所的某些不當行為對其提出過複議,但最後還是私了了。

複議與訴訟的好處就是派出所得承擔舉證責任,它要證明自己作出了第一時間通知家屬等行為。而且只是砸車,個人認為此舉應該在民事範圍內,至於到了申請拘捕的地步貌似有些過火了。建議多跑跑關係,爭取取消訴訟。

如果能讓受害方出面更容易些,我想這點事跑一跑應該不成問題的。

不過也奉勸樓主和你的朋友,千萬不可義氣用事。酒後砸車雖然事情不大,但也造成了一定的社會影響。況且一旦出現別的問題,我國刑法並不會因為是醉酒而不去追究刑事責任的。

心情不好可以用別的方式得到宣洩。如此事得以平息,還應該吸取教訓,以此為戒。

關於離婚訴訟問題,請懂法律的朋友進!

15樓:法學院法老周捷

你不是離婚當事人,沒有權利幫你母親申請離婚,離婚不離婚是你父母自己的事情,只有他們才享有離婚的權利。

如果你母親自願離婚,一般平均分割夫妻共有財產,個人的婚前財產屬於個人,不參加分配。除非你母親有證據證明你父親違反夫妻忠實義務,如果有證據證明,可以爭取較多的份額(法官的自由裁量範圍)。

相關法條我附在下面,你可以看一下。

法律依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四章 離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16樓:

廣東胡律師:

你直接帶上你媽去法院申請離婚,財產婚後的兩人平分,你父親有不正當婚外情的話,你母親可以要求多分一些。

求助……只是希望有朋友來評評理 是不是真的是我太過分了 我現在很煩惱 求助…… 5

17樓:買提亞

朋友首先你問你女朋友的話語有點不對。你問她要下q打鬥地主。你自己想下,你的話語。

其次跟你女朋友溝通下,有什麼缺點指出來。女孩子犯點小錯誤不要計較,學會包容。男孩子大丈夫有什麼好委屈的。

我都給別人誤會不少。多溝通溝通。不要迷戀網路,和女朋友多調調情趣。

18樓:匿名使用者

好亂啊,這個相處模式雙方都有問題,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該先搞清楚她到底愛不愛你。還有你夠關心她嗎?是不是因為她病了你沒有去看她陪她而生氣?

個感覺這個女孩連最起碼的尊重都不知道。是你表現的太無能還是她太強勢?或者在隱瞞什麼?

童鞋你應該先搞清楚她還愛不愛你。問什麼不尊重你?

大家來評評理!!拜託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所謂親兄弟明算帳,雖然這句話不那麼絕對,但還是有它的道理的,這個社會是現實的,人,那就是不得不現實了,這口氣是誰都咽不下,但是有什麼樣辦法呢,在租房合同上寫的是你們三個人的名字,所以錢肯定還是你們三個出,我不是太懂法律,但是這一點我還是明白,你再怎麼說也只是你在說,而拿不出證據,而且你那位曾經的室友又不會出面幫你做證,也許還會有其它的解決方案,但是我還是想提醒一下你,如果你最後討不回你的公道,你的那1000塊錢就當是用它看清了你的那些所謂的好朋友,吃一塹,長一智,我想你以後不會再上類似的當了吧,祝福你!

21樓:醜醜de紅豆

我曾經為一個朋友花了幾千元錢.但是她還是跟我鬧矛了...我很無語,不過也讓我看清一個人了.

我後來在也沒在她身上花過錢!但是她偶爾還是想要我給她買東西!你遇到這樣的事,我很同情!

你可以跟她說,合同是3個人,現在也是3個人.你男友來住已經沒跟你計較了(之前合同是3人,他男友是第4個)應該賠違約金!大不了上法庭!

嚇嚇她!不過為了爭5口氣,我就算是花更多的錢,我也要這樣做!還有大家既然撕破臉,那就挑明瞭,說清楚!

現在他的男朋友算是頂包,是現在存在的第3人!所以多餘的錢應該由他來承擔!不過你沒有證據,我們是這樣分析,怕她們不認帳!

這樣有點惱火.不過,1000塊錢讓你成熟一點,讓你看清楚了那些人的卑鄙,我覺得是好事!總比以後吃虧,比吃大虧好啊!

真的.我在此祝你好運!!!在找他們好好說說!

這樣能的人太貪婪.而且連朋友都坑.很缺德.

不會有好運的!事已至此.開心為妙!

對吧!!!

大家進來評評理,請大家來評評理!!!!!!

認識的時間還是不夠長,彼此不夠了解對方。建議暫時不要結婚。如果真的想在一起,只能相互忍受了。不過嫁人還是嫁給愛自己多一點的人比較好 絕對不能忍讓 現在嫁給他是一時,可你們是要過一世的。沒有人在結婚前就做好了離婚的打算的。從你的字裡行間我沒有看出他愛你的表現,誰都不會希望和一個不愛自己的人結婚的。媒妁...

玩炫舞的女生進來評評理我這樣做錯了嗎

額。這個嘛。其實你老婆的意思是這是過去就過去了。即使那人罵她也只是一時的氣氛。如果你你再打了他,只會把事情越鬧越大。你老婆是擔心你才說你的。所以你並沒有錯。只是凡是要為自己想想。也要想想你老婆當時是為了什麼才罵你的。呵呵.你lp很自負啊 以為所有人都應該忍讓她嗎?喜歡不是她一個人的事啊 用聘f來要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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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有各家的方式!你不必太在意了 男人初次去丈母孃家好像沒有給見面禮的,女的初次去婆家倒是都有見面禮,你把自己的性別搞混了,如果你愛你老婆就不要在意一句謝謝之類的話,你娶人家的女兒就應該對人家畢恭畢敬,再說跟他們的性格或生活習慣有關係,不見得是針對你的,做為大男人不要這樣小心眼吧,哥們兒.不至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