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公司搬遷在本市,員工需要賠償嗎

2022-03-14 11:21:16 字數 5174 閱讀 9900

1樓:不起眼的小過客

公司搬遷不屬於合同到期;公司應該徵求每位員工的意見,同意到新地址工作的,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不同意去的,則提前30天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並給予經濟補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2樓:九十一啊

公司剛搬廠時有廠車,可是後來沒有廠車啦!公司要我們不去的辭職,遇到這種情況員工有賠償嗎?

3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公司搬遷屬於勞動合同(工作地點)變更的情況,通常情況下,可以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同時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公司搬遷在本市的範圍指什麼?如果搬遷在同一個區域尚可,若不同區域,且相距較遠,員工有權拒絕並依法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

公司搬遷到本市其他區,員工不去是否需要賠償?

4樓:諾諾百科

公司搬遷不屬於合同到期;公司應該徵求每位員工的意見,同意到新地址工作的,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不同意去的,則提前30天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並給予經濟補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指出:「本條中的『客觀情況』指: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如企業遷移、被兼併、企業資產轉移等」,但不包括導致經濟型裁員的客觀條件。

不過考慮到實際情況和立法意圖,並非所有企業搬遷都適用解除的規定,而是工作地點發生重大變化、且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搬遷,才能算是觸發條件。

擴充套件資料:

按照《勞動法》和《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相關規定,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應根據違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況,給予不同標準的補償。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對不同的補償標準進行了更為明確的規定,它對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規定了四種標準補償:

(1)違反《勞動法》和合同約定,剋扣拖欠工資,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支付低於當地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的,用人單位應加發工資報酬和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2)對因勞動者患病、非工負傷或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對患重病和絕症者,用人單位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3)對「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換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由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若勞動者工資高於社平三倍的,則最多付給1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4)對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此種情況的經濟補償金支付沒有12個月的限制。

關於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問題,按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第11條規定:「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而對於上述條款中的「工資」的範圍,按照《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3條的規定:「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予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

在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這一問題上,最容易引發混淆和糾紛的地方常見於計發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標準是否包括加班加點勞動報酬的問題。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在正常生產情況下,支付給職工的加班加點勞動報酬屬於工資的組成部分,計發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標準應包括加班加點的勞動報酬。

5樓:開飛機的l舒克

可以要求賠償,看你們當地勞動局怎麼說,一般是搬遷超過30公里,並且沒有安排班車接送的。

它說懸賞了30個金幣讓我回來再補充一下。

補充內容:如果你合同明確載明你的工作地點,比如深圳a區,現在搬到深圳b區了,這個有補償金。但是合同上只有寫著深圳市,那你就應該撥打12333問一下,說明搬遷合同裡的工作地點和搬遷地址與原地址的距離,以及是否安排班車。

6樓:

一般同城搬遷是沒有的。異地搬遷是指不同城市之間。

7樓:螞蟻搬家

實際上真正公司搬遷,員工拿到離職賠償的不多

8樓:我們太年輕

賠償?那有沒有簽訂過合同

公司搬遷,員工如何賠償問題。

9樓:華律網

勞動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指出:「本條中的『客觀情況』指: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如企業遷移、被兼併、企業資產轉移等」,但不包括導致經濟型裁員的客觀條件。

不過考慮到實際情況和立法意圖,並非所有企業搬遷都適用解除的規定,而是工作地點發生重大變化、且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搬遷,才能算是觸發條件。勞動合同的簽訂是基於簽訂當時的各方面條件的。根據《勞動合同法》,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之一,說明工作地點是一個重要的判斷條件。

假設單位事先告知工作地點將發生重大變化,顯然會影響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的決定。所以勞動合同簽訂時沒有明確說明將來工作地點會發生大變化的話,單位搬遷就應該遵循《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執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搬遷導致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補償金後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按照工作年限來計算,即滿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1樓:上海笙銘律師

1、如果因為公司經營需要調整的要求整體搬遷,造成勞動者在途時間延長、照顧家庭不方便,與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從而解除勞動合同的,企業應付經濟補償金;

2、法律依據:

1)《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經濟性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2樓:大笑三聲出門去

公司搬遷,超出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地點範圍的,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三)款「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願意到新地點去工作的,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到新地點繼續履行合同;不願意去的,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解除合同,並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三)款和第四十七條規定,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

公司搬遷賠償處理流程

第一、可依法先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行政部門(勞動局/站、勞動監察隊/站)投訴反映,理性表達利益訴求,避免打砸搶暴力行為或自殺自殘過激行為;

第二、協商無法處理的可依法到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併聘請律師參與。

第三、仲裁無果的,可以依法提起上訴,按法院的判決為準。

賠償金計算方法

月工資*工作年限

例如、你每月工資5000元,在該公司工作了三年,那麼你應得的賠償金為:5000元*3年=15000元。

辭職有補償金嗎,公司搬遷員工賠償標準

勞動部 關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若干條文的說明 指出 本條中的 客觀情況 指 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如企業遷移 被兼併 企業資產轉移等 但不包括導致經濟型裁員的客觀條件。不過考慮到實際情況和立法意圖,並非所有企業搬遷都適用解除的規定,而是工作地點發生重大...

公司給員工買了醫保,員工工傷公司還需要賠償嗎

醫保與工傷賠償無關,公司參加了醫療保險,醫療保險並不支付工傷醫療費,何況工傷賠償不止醫療費,公司必須賠償的。公司如果參加了工傷保險的,是由工傷保險和公司共同賠償的 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均由用人單位賠償。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 支付範圍 一 應當從工傷保險 中支付的 二 ...

員工工傷單位需要賠償哪些費用,工傷,該公司需要承擔員工哪些費用?

以鑑定的傷殘等級,對應你工傷所在省出臺的 工傷保險條例 如廣東省的話就是 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 浙江省就是 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 等 裡面規定的賠償標準和計算方法進行賠償,用人單位沒給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的,所有賠償參照 工傷保險條例 的賠償標準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支付給傷者。達到最低十級及以上傷殘的才有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