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辭退可以不給開離職證明嗎,被公司辭退,可以要求開離職證明嗎

2022-03-10 04:31:09 字數 5317 閱讀 2650

1樓:蒼洱白子

勞動者被公司辭退,那麼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公司要支付經濟補償和開具離職證明,不然,勞動者反映到勞動局解決。

2樓:幹人事的張哥

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這事由不得公司任性

3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在員工依法辦理離職手續後,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即離職證明),同時勞動者的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或者拖欠,當事人可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要求結清。否則當事人可以去勞動局申訴或者舉報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

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4樓:一公克的想法

不可以。在員工依法辦理離職手續後,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即離職證明),同時勞動者的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

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或者拖欠,當事人可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要求結清。否則當事人可以去勞動局申訴或者舉報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擴充套件資料

證明用途:

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係。

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

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等等。

注意事項:

開離職證明要注意必須的格式。

開離職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離職證明覆印是無效的。

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公章或者人事章。

被公司辭退,可以要求開離職證明嗎?

5樓:平安喜樂

可以要求公司開具離職證明,同時單位需要儲存解除勞動關係時出具的終止關係的證明。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也引發了勞動者再次就業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原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

借鑑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本法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

公司主動辭退員工需要開離職證明嗎

6樓:楊老師的秒懂課堂

了辭退證明就不用開離職證明了,辭退證明就是離職證明的一種,全名為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離職證明分為: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和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

《勞動合同法》第四章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說明企業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可以有兩種方法,一種是:解除勞動合同,另一種是:

終止勞動合同,解除方法不同,相應的程式與補償金也是不同的。

在絕大部分情況下,解除與終止勞動合同最重要的區別是:勞動合同是否到期。勞動合同沒有到期,是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是終止勞動合同。

主動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主體是企業或員工,勞動法在通知義務、補償金也有不同的規定。

《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這也引發了勞動者再次就業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原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借鑑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本法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

7樓:襲綸孛珍

1、員工在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時,可以要求公司開具離職證明,同時單位需要儲存解除勞動關係時出具的終止關係的證明。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相關規定

我國現行法律尚沒有關於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完整、明確的規定,只有2023年***公佈的《失業保險條例》從辦理失業保險登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角度,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這也引發了勞動者再次就業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原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借鑑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本法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

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僱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因為離職證明書沒有確定的交閱單位,所以不必寫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須寫上開證明的日期

3、證明用途

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係;

2、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

3、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4、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等等。

8樓:

客戶諮詢:是否必須為員工出具離職證明?如果不出具,公司會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律師解答】離職證明是指員工離開原企業時,由原企業所開具的關於該員工的受僱職位等資訊的證明。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勞動者在離開原單位時,公司應為勞動者出具符合法律規定的離職證明,也就是說用人單位有為依法離職的勞動者提供離職證明的義務。《勞動合同法》第89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公司如果沒有充分合理的理由為已離職的員工出具離職證明,給勞動者造成了損失,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公司辭退,還沒有辦手續,可以開離職證明嗎

9樓:橘子不如橙子

用人單位應該依法為勞動者開具離職證明,並完成離職相關手續。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10樓:阿延

一般辦完手續的同時可以開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正規公司就可以,有法律規定!

12樓:移動公廁萬禾

可以的,可以讓你之前在的公司找負責人給你開,

13樓:關心寶寶每一天

34、離職證明怎麼開?

試用期之內被辭退,公司不肯給我開離職證明怎麼辦?

14樓:王倩

在很多情況下,試用期之內被公司辭退,在你所能改變的欣賞是一件很難完成的事情,所以說你應該知道自己應該做什麼,自己應該怎樣去和公司去溝通,因為這件事情確實是蠻重要的一個事情,所以你只能覺得去溝通。

15樓:絆你一生

這種情況下我覺得是不是你自己的能力不足,你做了什麼事情讓公司損失很大,或者是讓公司的高層領導很不滿意,要看一下你做的這個事情對公司的影響大不大,有可能是你做的這個事兒對公司影響太大,已經有嚴重的影響到了公司的運轉,這種情況下我覺得,不給你開離職證明也是情有可原的。

16樓:任性的公貓

那被辭退的話,首先我覺得應該是你自己的個人能力不足,或者是你自己的一個處事的方法不對,有可能做出了一些讓領導很不開心的事情,或者是已經影響到了公司利益的事情,這種情況下領導也是會有情緒的,人家不給你開離職證明就不開。

17樓:曉淡

我覺得你現在是要跟相關的領導以及部門,好好的說一下這件事,因為這本身就是一個理所應當的,你在試用期結束,如果滿足條件可以留下來繼續工作,但是如果不滿足將你辭退,也應該給你離職證明,如果他還是不給你離職證明,你可以向相關的部門請求幫助,因為肯定是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可以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18樓:阿qi棄

公司其實他並不能夠在試用期內辭退你的,除非你犯了一些觸碰到勞務《合同法》的問題,否則公司是不會這樣做的,他如果這樣做的話,你就可以先去找公司協商,如果他們不同意的話,就向法院提起申訴。

公司不給員工開離職證明怎麼辦

法律分析 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向勞動仲裁部門提出申訴。當事人與用人單位提出離職時,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寫並簽發離職證明。人力資源部根據當事人的入職日期 職位和離職原因等來辦理手續。如果公司不同意為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時,當事人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訴。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法規定沒有和當事人終止勞動合同時,可以...

離職證明日期可以寫提前嗎,離職證明可以不寫入職日期嗎??

離職證明應該是解除勞動合同的那一天。勞動者提出申請後,不管勞動者是否還在繼續工作,勞動者正式離開這個公司才是勞動者真正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

被公司辭退還可以重新進?被公司辭退還可以再入職嗎

這個得看這個公司的管理規定。你得看你因為什麼原因而被支配的,如果是不好的原因,那你肯定是不能重新進的。一般情況下被公司辭退了,是不可以重新進入該公司了,因為在該公司的系統裡都已經把你拉入黑名單了,所以你是進不去了。被公司辭退,一般的公司就不會再錄用了。如果公司可以重新錄用你的話,再重新進入公司辦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