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籤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未公證 未過戶,現在是按揭房,有效嗎

2022-03-04 14:00:25 字數 4844 閱讀 1418

1樓:購房小專家

只要你們雙方都在該合同上簽字了,那麼該合同就有效了。當然合同有效不一定,該房產就是屬於你的,賣家還是可以違約的,不過賣家違約需要支付你2倍定金或者最高20%房款的賠償金。

你的情況需要交納的稅費:

一、 買房人應繳納稅費:

1、 契稅:房款的1.5% (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 交易費:3元/平方米

3、 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

4、 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按各區具體規定,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二、 賣房人應繳納稅費:

1、 交易費:3元/平方米

2、 營業稅:差價*5.5%(房產證未滿5年的)3、 個人所得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產證滿5年並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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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無效,去年還是前年就有新規定了,房屋所有權以房產證上的人的名字為準

3樓:辰風的辰

由於你委託的是你父親,屬於直系親屬,可以進行委託!如果你結婚了的話,需要夫妻雙方一起委託的公證書,就在上海做!做好連同合同、身份證、結婚證以及貸款需要的一切資料交給你父親,由你父親前往辦理!

4樓:匿名使用者

是無效的,你不應該把首付全付清,但這種交易很普遍,存在一定風險,過戶費全部應在90m以下8%左右,90至140之間在9%左右,140以上在11%左右(以評估價計算)營業稅可以抵扣,具體問稅局就行。

私下籤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未公證、未過戶,現在是按揭房,有效嗎?有什麼風險?

5樓:要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一樓那樣說話不好哦,涉及人身攻擊了...

1.私下籤訂的合同,只要滿足合同要件也是成立有效的,可以作為買房的一個合法依據

2.風險太大了

首先沒公證,對方可以就此扯皮,因為舉證責任在你,就算你能證明合同有效也得多花了時間和金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還是公證的好

其次沒過戶,這點很要命,物權法明確規定了不動產的變動必須過戶登記,否則不發生效力。也就是說只要沒過戶房子就還不是你的,要是簽完合同之後他拿了錢,一轉身把房子賣給別人還給別人過戶,那房子就是別人的了,你最多能告他違約,要他賠錢而已,房子是要不回來的。並且,那時候你的首付按在銀行了,錢在人家手上,按法定程式走完最快6個月才判一審,如果不服還有二審啊再審之類的,能把你拖垮...

所以建議還是去做公證,必須過戶。希望對你有幫助!

6樓:高密聖亞

沒有房權證的房屋法律規定不準上市,單靠簽訂買賣合同、公證等都不能保證(因違反法律規定不受保護),因而要多加註意!

建議:若真想買該房,換個方式吧!可簽訂一份委託合同,委託賣房方全權辦理,然後找一信譽好的擔保人擔保!

至於過戶多少費用的問題,原房主房權證不知什麼時候辦好不能計算!

7樓:豐白凝

只要你們雙方都在該合同上簽字了,那麼該合同就有效了。當然合同有效不一定,該房產就是屬於你的,賣家還是可以違約的,不過賣家違約需要支付你2倍定金或者最高20%房款的賠償金。

你的情況需要交納的稅費:

一、 買房人應繳納稅費:

1、 契稅:房款的1.5% (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

2、 交易費:3元/平方米

3、 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

4、 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按各區具體規定,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二、 賣房人應繳納稅費:

1、 交易費:3元/平方米

2、 營業稅:差價*5.5%(房產證未滿5年的)3、 個人所得稅: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產證滿5年並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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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烏魯木齊房產

都說的複雜了吧,錢都已經給了,想撤銷可不是那麼容易,怎麼樣減少風險:

1、做個委託公證,受託人找你信得過的人,以後要過戶就算找不見原因房主都沒有關係,有受託人就行了

2、做個宣告公證,宣告房主已經把房賣給了你,銀行按揭餘款是由你付的,如果房主反悔要賠償多少錢。可能有的公證處不做這樣的公證,那在買賣合同上寫明也行

3、在此房能辦下來房產證時儘量一次性把錢還掉,然後過戶,哪怕是借錢都行,過完戶後做抵押貸錢出來再還給別人

風險主要有兩個:房主補辦手續再這樣賣給別人再跑掉房主因為做生意或其它因破產房產會補查封

你可以看一下他是做什麼工作的,

雖然有風險,但真正出事的還是少之又少

9樓:安譽按揭

你好,我是按揭公司的員工

如你的問題,我的回答是:一般簽署了二手買賣合同,買家需付訂金給業主;然後去原業主的按揭貸款銀行申請貸款,由於現在是不能在銀行做轉案,所以等銀行同意貸款後,通過擔保公司出擔保函來向銀行調證、出塗銷證明,再去房管局辦理交易過戶手續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買方肯定傻的可以

1。中介的買賣合同其實根本就不具備應有的法律效益,如果賣方反悔,買家將追悔莫及。

2。沒有任何的證據可以證明買家幫賣方按揭,在法律上買方根本不算是正規的還款人。

你未公證未過戶的房子誰敢買啊?就算是親戚朋友,可親兄弟明算賬,到時候撕破臉的事每天都在發生。

如果是通過中介買的那更傻了,中介為了做生意什麼話都說的出口。

現在的樓市,買方起主導地位。

另外,實在不忍心,多說幾句。

正規的二手房交易流程,先付定金和首付款,去房地產中心過戶,然後買家開始還貸,交房驗收後付尾款。

好自為之

回三樓的,我是看這類的事情太多了才……我反省~~

11樓:匿名使用者

交易不受法律保護,但合同仍然可做憑證。

這種交易屬於風險交易,買方有潛在風險。

買方要儲存好首付憑證和其他憑證,這些憑證在法庭上仍然能夠起挽回損失的作用。

12樓:紅皮鞋子

由於你委託的是你父親,屬於直系親屬,可以進行委託!如果你結婚了的話,需要夫妻雙方一起委託的公證書,就在上海做!做好連同合同、身份證、結婚證以及貸款需要的一切資料交給你父親,由你父親前往辦理!

13樓:風和睿雪

未公證、未過戶,而且還是按揭房,不是合法性的不受法律保護,風險很大

私下籤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未公證、未過戶,現在是按揭房,有效嗎?有什麼風險?

14樓:範來山

你的表達不夠清晰。

假設:業主是通過按揭方式購買的鳳凰城的房子,但目前沒有兩證(或不動產所有權證),同時業主想賣、你想買,於是私下籤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未公證。

這樣的意向合同是有效的,如果業主想違約,你沒有有效的方式可以制約ta。

換句話說,你的權益目前無法保障,完全依賴於業主的誠信。

私下籤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未公證)(未過戶),如發生糾紛,是否受法律保護?

15樓:城南明月羿當年

單靠簽訂買賣合同、公證等都不能保證(因違反法律規定不受保護)。若真想買該房,換個方式吧!可簽訂一份委託合同,委託賣房方全權辦理,然後找一信譽好的擔保人擔保!

1、做個委託公證,受託人找你信得過的人,以後要過戶就算找不見原因房主都沒有關係,有受託人就行了

2、做個宣告公證,宣告房主已經把房賣給了你,銀行按揭餘款是由你付的,如果房主反悔要賠償多少錢。可能有的公證處不做這樣的公證,那在買賣合同上寫明也行

3、在此房能辦下來房產證時儘量一次性把錢還掉,然後過戶,哪怕是借錢都行,過完戶後做抵押貸錢出來再還給別人

風險主要有兩個:

房主補辦手續再這樣賣給別人再跑掉

房主因為做生意或其它因破產房產會補查封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合同是首犯律保護的。但還是過戶吧,因為房屋的所有權是以房屋產權證為主。如果真有糾紛,或是房價**,他不配合你過戶或是找種種理由說賣不了的話,你可能也就只能拿到違約金

17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是雙方自願的簽訂合同,合同本身是有效的。公證不公證無關緊要,公證只是證明你們籤的協議是真實,合法的,並不代表房產所有權的轉移。物權法規定,房產過戶後才有效,所有權才發生轉移。

18樓:

房屋買賣和過戶是兩個法律關係。過戶只是個形式上程式。但我建議您最好還是過戶,這樣能避免以後帶來的麻煩。不過戶您和原所有權人的買賣合同也是受法律保護的。

19樓:晗予最初

不受呀~~這等大事~還是不要草率的好呀~

私下籤訂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是商鋪,買方現在在租賣方的商鋪,未公證、未過戶,現在是按揭房。買方把賣方

20樓:青年小李

1.有抵押的房產公證是沒有什麼意義的,因為銀行有優先受償權。

2.沒有產生糾紛,無法立案,也就不存在法院判定這一可能。

3.超過20年的租賃合同是無效的。

4.5年後過戶肯定是有風險的,因為房價在**,如果漲幅超過了違約金,那麼很難確定賣方是否違約。

建議讓賣方將貸款還上(沒有錢的話可以墊資,墊資的地方很多費用也不是很高)然後你可以選擇以貸款的方式把房子過戶到你名下。

不動產的所有權以登記為準,一天沒有過戶一天這房子就不是你的!

21樓:

買賣合同屬於民間行為,公證處是不給公證的(以為不合法)但是法院還是會為你的利益。

第2條是不錯的。

第3條把簡單的事搞複雜了。。。而且每年1元租金不符合市場情況,一般法院不會給判的

22樓:為友天下

簽約要看 產權證 身份證 是否一致

關於二手房公證未過戶的情況,二手房買賣買家只公證不過戶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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