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三年沒簽合同得到雙倍工資賠償的案例

2022-01-12 07:58:22 字數 5678 閱讀 4123

1樓:蓋普希金

有,但仲裁時效是1年,自離職之日起超過1年的沒法仲裁。

沒簽勞動合同的,可以主張雙倍工資和辭職時的補償金。

我國的《勞動合同法》: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超過一年時效期法律上就不支援了,三年更沒有了

上班三年了沒簽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雙倍工資賠償嗎

3樓:睿智小寧

可以要求雙倍工資賠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如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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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23年7月,小張被北京某律師事務所錄用為專職律師。雙方約定:小張試用期3個月,轉正後月薪3000元加提成。

工作期間,律師所只是在入職之初讓她填寫了一份《入職資訊登記表》,卻始終沒有與她簽訂勞動合同,而且直到試用期滿才開始為她繳納社保。半年多後,小張向律師所提出離職,並要求律師所支付其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律師所回絕了小張的主張。

雙方的糾紛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後,又訴諸法院。最終,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定,《入職資訊登記表》並不是勞動合同書,因律師所未與小張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違反法律規定,故應支付雙倍工資差額。

4樓:王樹海難得糊塗

勞動爭議,仲裁期限為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爭議,已經過期,仲裁機構不再受理。

5樓:郭珊佑律師

回答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因在勞動者入職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簽訂的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勞動者入職一年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因此支付雙倍工資的期限為11個月。另外,向勞動仲裁委申請雙倍工資請求的時效為一年,超過這一仲裁時效,就喪失了勝訴的權利。

望我的回覆能給到您幫助對您有用哦,祝您這邊後續處理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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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匿名使用者

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位於勞動者訂立勞動的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本人工資,按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平均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補貼和津貼、加班工資、獎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按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計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有沒有因為公司不籤勞動合同,要求賠雙倍工資的案例呢?

7樓:在九侯山講西班牙語的滿月

有因為公司不籤勞動合同,要求賠雙倍工資的案例,如下:

因民辦學校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代課教師遭解聘後要求賠付雙倍工資。近日,嘉禾縣人民法院對這起勞動爭議案件作出一審判決:由被告某學校支付原告李三明4個月兩倍的工資合計4016元,同時駁回原告的其它訴訟請求。

經審理查明,2023年7月10日,嘉禾縣某民辦學校向原告透露尚缺小學老師的資訊。7月22日,原告向被告交納工作保證金1000元。8月25日原告被正式通知到被告處代課,但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原告一直工作到2023年1月16日放寒假。

後被告以原告未按校規按時到校報到為由單方解聘原告。原告遂於2023年4月向該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同年5月縣勞動仲裁委依法裁決,由某學校支付李三明未簽訂勞動合同五個月二倍的工資5020元,駁回李三明的其它申請請求。李三明不服,向嘉禾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6個月雙倍的工資6024元,並賠償失業損失金6024元。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原告在被告處工作期間雖未簽定書面勞動合同,但雙方已形成事實勞動合同關係,被告的行為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應承擔支付原告兩倍工資的責任。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之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故對其合理部分的請求,予以支援。至於原告提出,要求賠償失業金的訴請,與法院查明的事實不符,法院不予支援。遂依法作出了前述判決。

8樓:李軍帥律師

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要求二倍工資

9樓:簡簡單單

這樣的案例是很多的,如果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主張二倍工資的。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0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明文規定,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須賠償雙倍工資。可依據這一點來維護合法權益

11樓:法律思想者

上面的案例也可以用,理論就是新出的勞動合同法,你具體參照去學習一下啊。

可以先去勞動仲裁那仲裁一下。

12樓:北京譚律師

很多,我手裡就有好幾個案例

【100分急求】工作三年未簽訂勞動合同,仲裁雙倍工資可以要求賠償兩次嗎?

13樓:天貓售後那些事兒

1、未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賠償2009-2023年,2023年-9月份未籤合同的雙倍工資;

2、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如果你員工與用人單位仍然存在勞動關係,那麼就不受一年的時間限制,如果現在已經終止了勞動關係,那麼就已經過了仲裁時效。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如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如下: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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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實踐中,經常聽到"雙倍工資"是否有時效的限制,1年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是否還可以要求.我們說根據法律規定,時效的起算時間是從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時間開始計算,時間為1年.

當然我們在一些仲裁委,特別是一些遠郊區的仲裁委的裁決書中,有時會看到有時效的裁定,我們說是適用法律不當,勞動者應該堅持起訴或者上訴的.

由於雙倍工資是法律規定的一種懲罰性賠償,並不是勞動者的勞動所得即勞動報酬,那麼就不應該適用工資的仲裁時效即從勞動關係解除時開始計算,有些地方支援雙倍工資從雙倍工資主張權產生之後就開始計算仲裁時效,因此雙倍工資不及時主張有可能超過仲裁時效,目前安徽就支援時效。

中國**法制資訊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14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三年未籤合同,仲裁二倍工資不能主張賠償兩次。

用工三年未籤合同,在全國大多數省市,主張二倍工資已經超過仲裁時效,不被法律支援。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用工三年未訂立勞動合同,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從用工滿一個月的次日起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止,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共計11個月。

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個月未籤合同的,勞動者應當及時主張二倍工資。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對於二倍工資時效起算,各地規定不同,以北京、上海、廣東、江西等省市適用「逐月起演算法」,「從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起按月分別計算仲裁時效」;山東、重慶等省市採用「期滿起演算法」,「仲裁時效期間從最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算」;江蘇、黑龍江採用「違法行為終止和期滿起演算法」,即未籤合同不滿一年的從用人單位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違法行為結束之次日開始計算,用工未籤合同滿一年的申請仲裁的時效從一年屆滿之次日起計算;湖北等少數省市採用「勞動關係終止起演算法」,「雙倍工資的申請仲裁時效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算,期間為一年」。

15樓:韓飛律師

勞動合同如果截止到2023年1月1日,那麼2023年之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間,你都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但是2023年的雙倍工資已超過時效。

16樓: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所以,2023年的雙倍工資已超過時效。2023年部分超過時效。2023年的可以要求雙倍支付。

1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過時效的,只要有證據是可以要求賠償的。

18樓:日暮蒼涼

您好。您只能申請一次二倍工資。

連續工作一年而未給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視為和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倍工資只適用一次。你最多隻能申請11個月的二倍工資

19樓:匿名使用者

有一部分是過了訴訟時效了。

縱橫法律網 宋科律師

三年未籤勞動合同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這種情況可以要求賠償雙倍工資,如果不給那麼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1樓:蒼洱白子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而且超過1年,用人單位仍然不與勞動者籤合同,那麼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且勞動者建議反映到勞動局、仲裁委員會,申請雙倍工資賠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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