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簽了三年合同,現在公司解僱能得到什麼賠償

2022-01-04 11:41:03 字數 4514 閱讀 8470

1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開除、解僱簽訂3年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是否應該支付補償或賠償,分以下3種情況,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按已履行勞動合同年限確定與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無關: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俗稱n+1;

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2樓:

支付2個月的經濟補償,另外還可以要求補償2023年之後的五險一金

3樓:匿名使用者

1 兩個月的工資賠償 標準為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包括獎金 按雙倍工資賠償

2 如果沒提前30天通知你還要給一個月的工資做為代通知金 標準為上個月的應得工資

3 保險為五險 公積金國家沒有強制性規定 補償是按月

4樓:匿名使用者

快要三年了。那就不三個月工資。每個月不高於當地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5樓:馬奇勳律師

補償社會保險金.給予2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6樓:匿名使用者

補償2個月工資,補交兩年的三金,補償三金的30%的違約金。

不過需要到勞動局勞動仲裁科辦理。最好多幾個人去,成功概率大!

7樓:牛山腳下

自己去查一下最新版的《勞動法》。

我和公司簽了三年的合同,被辭退了應該怎麼賠償?

8樓:匿名使用者

工齡賠償:工齡一年,公司賠償你一個月平均工資,社保賠償,公司必須支付在過去的一年中沒有按規定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保金,如果公司沒有提前30天通知你公司關於解除你勞動合同的決定,賠償一個月平均工資

9樓:偌仔

如果提前一個月通知你,你可以拿1.5到2個月,那主要看你一年多工作時間裡那個「多」到不到半年,到就是2個月,沒到1個月。如果沒提前一個月通知你還能多拿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10樓:法律顧問

建議你看一下勞動法第47條,然後招公司協商解決,協商不過就找到公司所在地的勞動局(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結果不滿意最後只有通過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公司解僱未籤合同,剛過試用期的員工應當如何賠償????? 10

11樓:逍遙

你好,可要求雙倍工資(第一個月除外),違法解除的,還可以請求一個月工資賠償。其他疑問,歡迎追問!

12樓:匿名使用者

贊成樓上所說方案,但具體操作中,公司可能拒絕承認你是他的員工,你最起碼要有相關人證物證如工牌、工資記錄等證明你是員工身份。關於雙倍工資計算,是從你上班一個月後的第二天開始起算,至解除勞動合同日結束。賠償金是一個月的工資。

13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勞動者,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按照每做滿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標準進行賠償。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工作一年多了,與公司簽了三年合同,現在公司要裁員,請問這個情況有賠償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解僱你,在你不同意的情況下,公司必須按照合同給予一定的經濟賠償。望採納

15樓:永不暗淡的光

1、要看公司的裁員是否合法

2、公司依法裁員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你工作一年不到一年半的應支付一個半月的工資。

3、公司要是不合法的裁員,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倍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雙倍。

16樓:koland酷浪

肯定要有補償的。按最低標準,至少也得多發給你一年的工資。大了,除非是私人企業或者是私人的店面。

他要是硬好無賴就是不給你那就沒辦法了!你最多也就是去勞動局告他!!別的也沒有什麼好辦法!!!

17樓:河兩邊草

有的!你要律師諮詢一下!

我入職簽了三年合同,現在做了月。公司裁員,應該怎麼樣賠償我呢謝謝

裁員理由合法的,支付你一個月補償金 除公司支付的賠償之外 如果你交的有失業保險 保險公司也有賠償 按合同上所說 賠就是了 其實人家不裁你 你想過沒有 人家是不是有調動你的權力 把你調到一個特別不喜歡的崗位上 或一個看你不順眼的 那時可不是人家裁你 是你辭職 我說的有點直 不要見怪啊 望理解 我河北人...

和公司簽了三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月今天試用期滿公司要求寫轉正申請書,如果不寫會自動轉正嗎

為什麼不寫呢?有個書面的程式更好呀,這些檔案一般需要在財務 人事部門流轉的,還是配合公司管理吧!就看你公司的人事領導是不是知情達理的,一般都要寫。如果沒有寫,下個月要看看工資變了沒有。1 和公司簽了三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滿自動轉正的。2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

上班三年沒有籤合同現在廠轉讓,請問該如何解決後續問題

要補發你雙倍工資!三年收入算好了多少,告到勞動局,勞動檢察部門,你的一倍工資很可觀了!你勝利了多三年工資收入蠻好的,廠違反勞動法,他逃不了!還得讓廠方補交你三年社保養老金!現在是否涉及勞動糾紛以及賠償,可以保留勞動證據進行勞動仲裁。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