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加班是否違反勞動法,這種強制性加班,屬於違反勞動法了嗎?

2022-01-11 06:47:53 字數 5312 閱讀 1695

1樓:匿名使用者

要注意蒐集證據,才有說服力。比如張貼的加班通知,員工不加班受課罰的公告…等等一切足以證明公司採取了強迫的行為證據迫使你們加班,才有說服力。打卡記錄也可以,考勤表與工資花名冊的出勤時間是否一致,不一致不簽名不領工資。

這都是鬥爭的手段之一。表示關注。這個號是我的q可加

2樓:

強制加班是嚴重了違反勞動法的!

但是,各地的「勞動監督部門」存在嚴重的「不作為」,所以才有這麼多的「黑老闆」。

二樓說得好,「要注意蒐集證據,才有說服力」。

要維權,得先要有「證據」!

3樓:匿名使用者

∵多邊形的每一個內角都等於140°,

∴每個外角是180-140=40度,

∴這個多邊形的邊數是360÷40=9

多邊形對角線有公式n邊形=n(n-3)/29邊形就將n=9帶入=27條對角線

4樓:博愛傑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這種強制性加班,屬於違反勞動法了嗎?

5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勞動法是否有規定不能強制加班

6樓:華律網

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首先必須是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其次要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用人單位不得強迫勞動者加班,也就是說勞動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權拒絕。除此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長度也不是隨意的,一般每日不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個月不得超過36小時。但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是由於下列情況,勞動者不得拒絕:

一是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或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是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懷孕7個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滿1週歲的嬰兒期間的女職工任何情況下都可以拒絕加班。

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用人單位違法延長工作時間可向勞動監察投訴。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因為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徵得勞動者和工會同意,且每天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並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知會主管或者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員即可。

但按照《勞動法》第四十二條和勞動部關於頒發《<***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勞部發[1995]143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安排加班,勞動者不得拒絕: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的;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用人單位違法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由勞動監察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並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勞動部《<***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實施辦法》

勞部發[1995]143號

第七條 有下列特殊情形和緊急任務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的;

(四)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強制加班是明顯違反勞動法的,況且加班還沒有加班費。

用人單位(包括事業單位)需要勞動者加班必須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同時,《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在徵得勞動者同意後方可安排。

擴充套件資料

按照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9樓:

這些規定 法律在中國是沒用的,查了也沒意思

被強制加班是不是違反勞動法

10樓:匿名使用者

違法的。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因為生產經營的需要,要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當和工會協商,並徵得勞動者的同意。未經勞動者同意不得安排勞動者加班。所以,你們單位這樣的做法肯定是違法的。

我們認為,如果你們採取的是標準工時制,那麼每天工作超過8個小時的時間就屬於加班。應當支付加班工資。而且,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每週不得超過12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個小時。

另外,你們單位的加班工資可能偏低,加班工資是以勞動者的小時工資為基數,根據不同的加班時間按照不同的係數計算的。如果是工作日加班的,是小時工資的1.5倍,如果是雙休日,不安排補休的話,是小時工資的2倍,如果是法定節假日,即使安排補休,也是3倍的標準計算。

至於小時工資,則是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除以工資天數和每天的法定工作時間,計算公式為:合同約定的報酬/(21.75天×8小時),根據這個標準計算出的小時工資就是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準。

11樓:羅律師上海

1、被強制加班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同意後才能安排勞動者加班;

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三十一條 【加班】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12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強迫肯定是違法. 不過大多會屈服於領導的淫威和加班工資的安慰. 只要你不怕被報復被炒你可以選擇反抗.

強制加班、無薪加班違反了勞動法的哪一條呢??

13樓:

根據《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也就是加班),應與勞動者協商。既然是協商,當然就應該就加班時間和加班報酬協商一致,否則就是強迫勞動。

只有四種情況不得拒絕加班: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須及時搶修;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除了這4種情況外,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必須與員工協商。單位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可以拒絕。雖然在上述4種情況下,員工不得拒絕加班,但單位還是應該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必須按照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標準支付。

拖欠或剋扣勞動報酬或加班工資的,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條和《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解決。

加班報酬的計算按以下規定執行:

1、《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3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

3、《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如果你認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網上搜尋這些法律規定的名稱,再找出對應的條款即可。

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可以再問。

你們公司強制加班嗎,公司強制加班,違反勞動法嗎

采薇讀寫小屋 我跟周圍的夥伴工作量一樣 我早上早來四十分鐘 中午不午休 幹活也利索 所以我幾乎從不用加班 那些夥伴們天天到點都不走 在那裡加班 搞得好像自己日理萬機的 其實是他自己磨磨蹭蹭效率低 不過領導肯定會以為我是活兒太少閒的...

求助勞動法加班, 求助 公司的加班制度是否違反新勞動法?

要求合理,但你首先要考慮的是你還想不想繼續在公司做下去,從實際出發,如果不想,那麼你對公司提出要求或走法律程式之後,拿錢走人 如果想,那以後公司會找各種藉口將你開除,你得不嘗失。我雖然是一個律師,但不建議你不考慮實際情況貿然走法律程式。1 公司已經侵權 2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法對於加班時間及工資...

這違反勞動法嗎,公司這樣違反勞動法嗎?

勞動法規定的工資標準分為最低工資和最低小時工資兩種,你所工作的地區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是多少可以在網上查到,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法規定的每天工作時間為7小時40分鐘,加班要員工自願,且每月加班不能超過36個小時,週一至週五加班安按平時工資的1.5倍支付工資,如雙休日按2倍工資支付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