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和開除還有區別嗎,辭職與開除的區別

2022-01-08 10:33:08 字數 5788 閱讀 8748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離職和辭職有區別。

離職,是一個詞語,有兩種意思:一指暫時離開崗位,二指離開工作崗位,不再回來。

員工離職分為兩種:

(1)員工主動離職,即員工單方面向企業提出離職申請;

(2)企業因為員工不勝任崗位、試用不合格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企業方提出終止雙方勞動關係。

辭職,是一個漢語詞語,意思有兩種。其一指辭去官職。 其二泛指辭去職務。

辭職是指職工根據勞動法規或勞動合同的規定,提出辭去工作從而解除勞動關係。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

2、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3、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離職和辭職有區別。離職,指離開工作崗位,不再回來。辭職一般是指職工根據勞動法規或勞動合同的規定,提出辭去工作從而解除勞動關係。

2樓:

辭職和開除的區別:

1、辭職是指職工根據勞動法規或勞動合同的規定,提出辭去工作從而解除勞動關係。開除是對犯錯誤職工作出的一種最嚴厲的行政處分形式,它適用於嚴重違法亂紀的職工。

2、辭職一般有兩種情況,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開除處分的處理時限為: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5個月之內審批完畢。

3、主動辭職: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單位無故開除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3樓:

辭職是你可以提出來的,開除是單位解僱

4樓:

當然有區別啊辭職是正常離職,開除大多數都是犯錯單位不用了

辭職與開除的區別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離職和辭職有區別。

離職,是一個詞語,有兩種意思:一指暫時離開崗位,二指離開工作崗位,不再回來。

員工離職分為兩種:

(1)員工主動離職,即員工單方面向企業提出離職申請;

(2)企業因為員工不勝任崗位、試用不合格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企業方提出終止雙方勞動關係。

辭職,是一個漢語詞語,意思有兩種。其一指辭去官職。 其二泛指辭去職務。

辭職是指職工根據勞動法規或勞動合同的規定,提出辭去工作從而解除勞動關係。

辭職一般有三種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

2、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3、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6樓:朱博楠律師

回答提問

您好回答

對於您這個問題,我這邊給您具體打字分析,您多等我一下哦,請不要著急。

自動辭職是員工行為,開除是單位主動行為,二者的後果不一樣。

提問請問孩子的父親今天醉駕要被單位開除了。問一下是自動離職。辭職好還是開除好,有什麼區別嗎

回答而且如果員工是因為違法違規被開除,一般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但是單位在以違反規章制度為理由開除員工的,應該公平合理有理有據,不能隨意,當事人如果覺得不合理,應該給予申訴的機會。

至於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補償,要根據當事人實際情況確定。一般說來,除因違法違紀外,其他都應該給予補償。

而且如果員工是因為違法違規被開除,一般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但是單位在以違反規章制度為理由開除員工的,應該公平合理有理有據,不能隨意,當事人如果覺得不合理,應該給予申訴的機會。

至於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補償,要根據當事人實際情況確定。一般說來,除因違法違紀外,其他都應該給予補償。

而且如果員工是因為違法違規被開除,一般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但是單位在以違反規章制度為理由開除員工的,應該公平合理有理有據,不能隨意,當事人如果覺得不合理,應該給予申訴的機會。

至於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補償,要根據當事人實際情況確定。一般說來,除因違法違紀外,其他都應該給予補償。

至於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補償,要根據當事人實際情況確定。一般說來,除因違法違紀外,其他都應該給予補償。

您好,如果因為醉駕被判處了刑事處罰,公司是有權利解除和您的勞動合同的,但是如果公司不開除您,您也可以繼續工作。

提問這種情況過錯方能申訴要求單位不開除嗎。請專業的律師能保住不被開除嗎

回答如果沒有被判處刑法是可以的

您好,請問您這邊還有其他需要我幫助的嗎?有的話可以說哦,我很樂於幫助您解決問題。

提問如果肯定是得被開除了。不過單位可以讓過錯方選擇是被開除,或是自動提出辭職或離職,那我們要選哪個好呢。開除和離職,辭職有什麼區別。還能享受退休待遇嗎。退休工資有區別嗎

回答3、主動辭職: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單位無故開除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提問他這種因為醉駕造成的最好選擇那種

回答這個需要您自己權衡哦,上面已經給出利弊分析了

提問他是過錯方,醉駕單位肯定是要開除他的。我們能要求單位給補償嗎。法律是否支援我們的要求呢

回答這邊的話一般是不能要求單位的

只能說是找本人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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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公考小顏狗

公務員的處分:免職、撤職、降職、辭職、開除。區別大了

8樓:扶朗喜雪蓮

辭職自願,辭職般提前1月告知公司.公司1月,得強迫該公司工作.

開除被迫,公司若合同結束前開除,必須按照合同(般情況下),賠償1月工資.也多給月工資.

9樓:靖採雋凌柏

辭職是你自己不想幹了,把老闆給炒了,而開除是你煩了重大事故老闆不讓你幹了,把你炒了。辭職你還可以找到好的工作,而被開除就很難再找到工作,企業不願意要被開除的員工

10樓:環銳志寶化

開除,那是你嚴重違反了工作制度,公司才開除的,一般公司都不會主動開除員工,開除的話按勞動法給你一些金錢方面的補償。

辭職,是你自己主動提出的,根公司沒關係,,結清當月工資,做好工作交接就可以走了。

開除,辭職,離職證明有些不同,,,關係到你的下一家公司對你的評價

11樓:德密齋軒

如果公司可以解僱你的話,那當然好啦,可以工以齡累計計算賠償你,按平均工資計算,這樣可以最起碼拿到5個月的工資,開除的話,意義不一樣,指你在公司任職出現過打架或者工作事故,造成公司影響,公司給予處分開除,這樣得不到賠償的,勞動合同終止或被解僱,受益者是自己,個人原因辭職可得不到任何賠償,我也是在公司上班的,我們公司經常解僱員工,一些同事都得到了賠償,如果公司不給予賠償,可以由當地勞動仲裁來處理,只要是合同期滿,接觸勞動合同的都有補償。

12樓:夢翔

被開除的員工你可以扣他們的工資不給了。

對於不守信用的人就應當這樣。

13樓:

員工辭職企業是不需要支付賠償金的,辭退員工企業要按勞動法支付主員工每年公司齡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有封頂,為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倍)。員工曠工是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公司可以開除,但手續要齊全,以免以後員工起訴。

員工辭職後故意曠工以求開除,對些事對於一些初級員工還真沒太多辦法,對於高階別的員工可以在行業中披露,對員工今後的職業生涯是不利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基本上是沒有什麼好辦法的

以為勞動法是偏向員工的

開除你就要出補償費

辭工你不用出補償費

既辭既走人員你可以扣一個月工資

辭工人員可以再入廠

開除人員不能再入廠

你唯一的辦法是把既辭即走扣一個月工資寫到廠規裡,這個是勞動法允許的其他沒什麼辦法

員工一般都會想辦法讓你炒他,這樣有補償

有這種苗頭的你就要以怠工開處分單,累計3次你可以開除他不用給補償

辭職和辭退有什麼區別?

15樓:華律網

開除是對犯錯誤職工作出的一種最嚴厲的行政處分形式,辭退是用人單位解僱職工的一種行為,是指用人單位由於某種原因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的一種強制措施。辭退分兩種情況,一是違紀辭退,二是正常辭退。辭退和開除的區別在於:

開除是屬於行政處分,而且是最嚴厲的一種處分。其處理時效為: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5個月之內審批完畢。

辭退不是行政處分,是一種行政處理,沒有處理時限的規定。適用物件及其條件不同。開除處分適用於嚴重違法亂紀的職工, 違紀辭退的條件是:

(1)職工犯有規定的違紀或錯誤行為;(2)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3)尚不夠開除或除名條件。

16樓:匿名使用者

回答你好,不一樣啊。

一、解聘和辭退有什麼區別?

1、處理方式不一樣。解聘的方式是正式,而辭退的程式相比較而言就要簡單。

2、結果不同。解聘可能是因為員工不思進取等,而辭退更多的是因為員工有違法亂紀的行為出現。

二、解聘的步驟

1、調查工作業績。首先要查出來的是員工有什麼樣的失誤,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失誤,看能否在企業內部調動,讓員工更好地發揮技能。如果無法進行內部調動,只好終結僱傭關係。

2、用書面材料說明解僱員工的原因。保留書面警告的副本和記錄該員工業績不良所造成的影響,包括事件日期和詳情。

3、制定終止僱傭關係的條件。按照規定可以給予補償。

4、最好讓對方在合同終止那天離開辦公室。這可以減少蓄意破壞的可能性,降低對其他員工的負面影響。

提問員工在報社工作10年..屬於長期合同員工吧,並且還有四年就50歲退休年齡,請問報社有權解聘嗎?

回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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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樓:魔笛

1:自動離職:員工自行走人,自動放棄一切,什麼都拿不到!

2:辭退:公司因故讓員工走人,員工可以得到在上班期間同崗同事得到的待遇和福利;

3:辭職:員工向公司提出要走人,沒批的話走人叫自動離職,批了的話走人就還有工資。

辭職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和解聘的區別如下:

一、兩者的定義不同:

1、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

2、辭退是指解除聘任的職務,不再聘用。

二、兩者的行為主體不同:

1、辭職的行為主體是國家機關公職人員或者勞動者。

(1)辭職是指由國家權力機關依法選出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向國家權力機關提出辭去當選職務的行為。

(2)辭職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了勞動者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沒有雙方約定的超過30天的提前通知期的規定,則在勞動者通知30天后,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或勞動合同解除。

2、解聘的行為主體即解聘權的行駛者屬於公司企業的管理者或、行政機關或者事業單位的負責人。

開除,指除名;解職;將成員除名等。如:這男孩因打架而被開除。

基本解釋

開除1、免除。

2、勾銷。

3、解除。

4、將成員除名。

單位開除員和自已辭職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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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報告和辭職申請有什麼區別,辭職申請書與辭呈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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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和辭退有什麼區別,辭職與被辭退,自己主動辭職與辭退有什麼區別

辭職和辭退行為主體不同。辭職的行為主體只能是職工個人,辭退的行為主體只能是單位。因此,不管是什麼原因導致職工與單位之間行政隸屬關係的解除,只要不是職工主動,就不能構成辭職 不是單位主動,就不能構成辭退。在通過法定程式來解除職工與單位之間的行政隸屬關係時考慮到實際事由是必要的。然而,通過哪一種解除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