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工作兩年,跟老闆提前很久提出辭職老闆一直拖著不

2021-09-01 08:13:01 字數 3106 閱讀 9439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簽勞動合同,對雙方都沒有約束,什麼時候走都可以,是不是老闆壓著你一個月的工資.如果你一定要把老闆壓你的工資要回來,準備兩個證據,一個是之前單位給你發過工資的單據/工資單/銀行工資卡等(這個可以證明你在為這個單位工作,並且已成為事實,等同於勞動合同),另一個是你上班簽到的簽到表/考勤表(證明你付出了勞動成果),然後拿著這兩樣就可以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幫你要回扣你的工資.

2樓:韓飛律師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3樓:大耀標牌

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這個很有效

4樓:

寫辭職信給領導簽字,就算寫不同意也行。保留這個證據,不管他批不批辭職,30天(試用期3天)後就可以正常離職了,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就能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要是不給錢可以去勞動仲裁局告他。

5樓:體育影視傳媒

直接走人,或者在那裡不幹活。

6樓:

沒簽勞動合同那還不好辦?直接仲裁,申請兩倍工資!

勞動法。沒簽合同,提出辭職老闆不讓馬上走,怎麼辦

7樓:匿名使用者

1、沒有訂立勞動合同,可以主張雙倍工資,沒有繳納社保,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主張經濟補償金和補繳社保,辭職不需要經過用人單位批准;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8樓:釣魚佬老頭

1、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因為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請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結清工作期間的工資及時辦理離職手續。

3、「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

4、按上述理由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9樓:夏國樑律師

提出辭職老闆不批准該怎麼辦?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辭職只需要履行通知義務並不需要單位批准 如果你要辭職正式用工期只要提前30天通知單位試用期只要提前3天通知單位就可以了

10樓:任若蘭

第一勞動局的行為是違法的。居委會不管這事!

第二:你隨時可以以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辭職走人!並要求經濟補償!勞動法對你這種情況極為有利!

11樓:匿名使用者

應當會勝訴,紙上寫的東西有效力,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並不違反勞動法,視為合同。

12樓:匿名使用者

做滿兩個月才能辭職的條款不受法律保護。。也可以要求籤訂書面勞動合同。拒籤的,承擔雙倍工資的法律責任。

13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違法,書面通知,即時就可以離職,無需審批。

14樓:中國之神

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天辭職申請,不批就通過當地勞動仲裁強制離職!

1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你只需提前一個月把辭職交給老闆即可。如果約定違約金應支付,但你們不是沒有約定嗎。你可以走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以書面形式提出因單位籤合不上保險為由提出辭職,並主張雙倍工資、經濟補賠和保險。

17樓:匿名使用者

1.做滿兩個月才能辭職的條款不受法律保護。

2.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辭職申請.試用期內是3天。注意是書面形式。不批准就通過當地勞動部門舉報要求強制離職,並要求支付沒有籤合同期間2倍工資。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同時主張未簽訂合同的雙倍工資

19樓:杜鵑鳴澗

兩個選擇,一是繼續做下去,二是起而投訴甚至仲裁。

選擇後者,可向老闆表明你的堅決立場,後可即刻離職而要求老闆結清工資(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隨時解除勞動關係,無需有人單位批准)。

如老闆不給你發工資,你便可向勞動部門投訴。你的投訴事項有:1.未籤勞動合同,請求支付雙倍工資;2.離職未結算工資,請求即刻支付並加付經濟補償金;3.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四十六條、八十二條等

如果沒簽勞動合同,工資拒付,怎麼處理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可以hi喔 1 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 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雙倍工資 最多11個月 等,支付加班工資 3 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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