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七年 前面六年沒簽勞動合同能得到什麼樣的賠償

2021-06-05 09:20:33 字數 1217 閱讀 6275

1樓:安小姐的夏天

1、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最多支援十一個月;

2、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差不多也沒有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可以隨時辭職,並且主張經濟補償金,以及補繳社保,經濟補償金可以有7個月的工資;

3、建議收集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作牌、工資發放明細、考勤表等,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在公司工作七年,一直未籤合同,現在被辭退,,請問我可以得到補償嗎?怎麼計算? 5

2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協商不成 到公司 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申請仲裁 主張支付11月的雙倍工資 給您10個月的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82 47 87條的規定。

3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新勞動合同法,就算公司沒和你籤勞動合同,如果現在公司辭退你,公司仍然需要向你支付每一年工齡一個月的補償金,即需要向你支付你去年月平均工資(×7或者8),(工作不滿一年算一年,7年以上選年以下算8年)

4樓:

你和公司已經有事實的領導關係,要給予補償,正常補償你7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如果未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的再加一個月時間。違反勞動法辭退的,兩倍支付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平均工資的演算法: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

你看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

七、八十七條就清楚了

5樓:慎桖杉

可以,你應該是長期合同對待。

在公司工作8年沒簽勞動合同,辭職有沒有補償

工作8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企業應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

工作七年未籤勞動合同,未買保險,如果辭職能得到些什麼補償

以未繳納社會保險提出辭職,可以要求支付5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7年沒有籤勞動合同,按照法律規定是視作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你辭職的話是沒有辦法主張經濟補償金的。如果單位解除你的話,你可以拿到經濟補償金。辭職的話,原則上是應該提前一個月通知單位的,你可以在通知單位之後儘快辦理完工作交接,然後...

我在一單位工作4年了,沒簽勞動合同,也沒有給我交保險,現在公

到勞動局告公司無簽訂勞動合同 合同應該在30天內簽訂 4年了還沒有籤屬於公司違法 你可以要求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補償你4年的雙倍工資補償法律規定詳見 勞動合同法 第82 38 46條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6 27條 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至於工作了多少時間,工資每月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