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出來了,認定書都下來了,現在要求做傷殘鑑定,可是廠裡

2021-04-20 19:02:42 字數 625 閱讀 1210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局你們拿著勞動能力鑑定表去廠裡蓋章,那是在推卸勞動局自己的責任,需要廠裡蓋章的事本來就是勞動局自己的事

2樓:張勇律師

可以自己申請鑑定,然後申請勞動仲裁。

3樓:匿名使用者

廠裡的行為屬於侵權,你有權起訴廠裡要求依法履行其義務。

4樓:匿名使用者

已經處理過這種情況,不需要廠裡蓋章。

5樓:莊子與虞人

可以自己申請鑑定,勞動局應當受理

6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到勞動抄

局投訴,或申請仲裁。

具體看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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