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導購,試用期沒到就被人辭職,很傷心

2021-04-11 00:28:24 字數 2684 閱讀 3364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如果勞動者簽了個人辭職書:就是勞動者有試用期內主動解除合同了:這樣的情況,公司只需給勞動者實際工作時間的工資、卻不必給勞動者經濟補償。

2、如果勞動者不籤:公司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就必須拿出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

(1)如果公司有這樣的證據:公司是依法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要給勞動者實際工作時間的工資、卻不必給勞動者經濟補償;

(2)如果公司拿不出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就是公司違法解除合同,此時,如果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公司應當履行;如果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公司應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的2倍作為賠償,即:

在勞動者工作不滿3個月時,除給勞動者應得的實際工資外,還應給勞動者一個月的賠償金。

法律依據是:

(1)《勞動合同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單位依照本法第36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37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39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由上可知:勞動者依據第37條自己主動在試用期內辭職:沒有經濟補償金;單位依據第39條在試用期內解除合同:沒有補償金】。

第48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87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所謂「不符合錄用條件」沒有具體規定,我的理解主要是:

1、不符合公司招聘時對相應職位的要求

2、缺乏實際工作能力,經培訓、調換崗位仍不能勝任的等等。

2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你的性格真的不適合去做導購,外向的人才比較適合,除非你喜歡這份工作,願意該改變自己。

我覺得你如果真的想留下來,就直接跟老闆談一談吧。讓老闆再給你一次機會。

3樓:殿忘

不管別人怎麼說、只要你努力了、總會有一天別人會認可你的、性格內向雖然也沒什麼、但是你做的是導購、當然不能夠那麼內向咯、老闆的馬屁是人都喜歡聽、但是沒什麼好大用處、只要你有本事、你根本就不需要說、而是別人來拍你的馬屁、事情過後不是傷心、而是解決、如果你還是一樣、那麼你就算做別的事也是一樣的、得適應這個社會、而不是讓他適應你啊

4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時間的磨練 時間長了就會適應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你能說出那麼多話,就不是個內向的人了,社會經驗不足,不懂得看眼色

6樓:雅欣福源

如果不能改變自己的性格,那就找適合自己的工作,別太傷心,工作中遇到些不挫折是很平常的事,別看的太嚴重了,知道自省然後努力,相信你會找到真正的自我的。

我想死,做個服裝導購試用期被開除了,我真沒用

7樓:太好為

哎,有時候就是這樣,但是要堅強,我也遇到了跟你類似的事情,但是我現在還在不斷嘗試,儘管打擊挺多的,但是我還在努力

8樓:匿名使用者

這些不能說明什麼。。誰都有這個階段。吃一塹長一智,唄當交學費了。。

人家好賴還要你了。。馬雲年輕時去麥當勞面試當服務員都沒過。。沒什麼的這一次失敗證明不了你的一生。。加油。

9樓:匿名使用者

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咱不受那氣,你姐姐不會怪你的

10樓:樂羊羊

因為你沒有受過專業的訓練,所以很難推薦給顧客合適的服裝,所以你也不算是廢物,也用不著去死呀。

11樓:匿名使用者

註定的開始,必然的結束,在生死之間,或短或長幾十年,那些不確定的事,才是人生的意義。

12樓:2014所向睥睨

其實失敗沒有什麼,真的,大家都出生在中國,競爭難免激烈,但我要說的是,勇於面對困難和挫折的人往往是強者!

13樓:匿名使用者

哥什麼大風大浪沒經歷過,這算個球啊,關鍵是要懂得總結,你怎麼這麼脆弱,你要是到30歲了還這樣我會罵你,但是如果你還年輕,恭喜你,你開始進入嚐到苦了,人生酸甜苦辣,都嘗過才算完美的一生嘛

14樓:魚魚曖奶茶

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自己不是這方面的材料就不去勉強,那麼多行業始終有一個適合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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