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酒店上班試用期月已滿,但我想辭職了,他說讓我寫辭職報告,並月底才能走,不然不發壓金雜辦

2021-05-05 05:24:16 字數 1053 閱讀 9668

1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辭職一個月到期,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資。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樓:

試用期的結束與否,是需要形成傳遞鏈,比如,在進單位時籤的合同中約定了試用期為一個月,一個月滿後自動轉正的,那麼你就到了轉正期,這樣你一般需要提前一個月填寫辭職報告經同意後履行工作交接手續後正常離開;如果沒有這樣約定,那麼你則需要在試用期內填寫轉正申請,經公司同意後進入轉正期,如果沒有履行這個手續,即使滿了一個月,那麼我也會認為你仍在試用期內,在試期內離職,提前三天通知即可。

3樓:匿名使用者

壓金違法:通過本地勞動局監察大隊,這事可以完美解決。

4樓:匿名使用者

要是在試用期期間只要提前3天辭職就可以,但要是過了試用期就一般是提前一個月辭職,押金是不應該收的,但是你如果直接走的話,涉及到保險和你的工資是很麻煩的,你很可能押金和工資都拿不到了

面試了一家單位,有月試用期。但是試用期過後,他說還得有一年的試聘用期,這個試聘用期合法嗎

簡約的回答你吧,你行業好看得明白些 1 籤2年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2 試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之內的,並且試用期只可約定一次!試用期最長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3 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轉正後工資的80 如果對你有幫助,請採納!謝謝!不合法,試用期不超過六個月。不合法。1 試用期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 2 ...

我到公司上班,說試用期月,試用期後再籤勞動合同,這樣的做法對嗎

這樣做不對,首先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即確定 其次你可以主張雙倍工資。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

您好,我去一家公司上班,說是試用期七天,已經上了六天的班,沒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口頭約定的試用期是無效的,用人單位在試用期期間無故辭退勞動者,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的。如果用人單位有證據能證明該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不需要賠償金或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