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單位要原單位的勞動合同,但丟了,原單位不給補,怎麼辦

2021-03-21 08:52:37 字數 3917 閱讀 9041

1樓:**英雄智

原單位如果不給勞動合同是沒有任何法律約束的。但是原單位應該給你開一個離職證明。證明你在以前的單位工作過,並且工作過多長時間,這個東西一般單位是給開的,而且新單位也承認這個離職證明的。

如果你是當地戶口的話,你的檔案裡可能也會有一份你 以前的勞動合同,但是你自己拿不出來的呵呵。

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原單位開一個離職證明就行了。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丟失,原單位不給補辦,怎麼辦啊?(高分)

2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丟失,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辦一份解除勞動關係證明,一般用人單位都有存檔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3樓:鴨梨教主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丟失,原單位不給補辦,可按以下步驟操作:

1、給原用人單位寫出書面申請,請求補發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2、單位拒絕辦理,以該理由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訴。

3、勞動仲裁的裁決書,即是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還有一種方案,就是去當地勞動局勞動關係可調取,但一般也會推到原單位補辦。

4樓:筱果

我在網上也看到類似的事情,具體我該怎麼做,這份證明能補辦嗎?是不是要告他們呢,大家幫幫忙啊,急死我了,你看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我還還貸款呢,沒有這個合同籤不了我的工作就丟了,各位好心人,幫幫我啊!!!!!!!!!!!!!!!!!!

唯一的方法就是找原單位解決。請原經辦人把單位留底的找出來影印一下,再加蓋公章就行了,並不是要重新開一份。去勞動局看看。

或者找街道辦看看。打**詢問你解除合同的材料!記住全程一定要錄音!

不管對方語氣多麼惡劣!你都一定要耐心說著好話!就為讓對方把你的合同問題談到,一直堅持到他承認你有過解除合同!

然後他們的證言全部套出來以後再繼續說明申請再次開據或影印他們手中的勞動合同!如果他們堅持不開據,或者也不借用你原合同的話!用複製的錄音找人事領導!

商談借合同問題!如果不成就拿出錄音!如果聽到錄音他們依然還不借你的話!

找當地新聞**一起到他們單位,如果無果就去勞動局!這是民間取證和對自己最有利的辦法!私人偵探都用的辦法!

給個滿意吧!你不知道說沒證明啊。我做過怎麼多單位都沒見給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

找你有開公司的熟人給你弄一個就行了吧,日期寫合適點。

5樓:揭傲之堵禧

打**詢問你解除合同的材料!記住全程一定要錄音!不管對方語氣多麼惡劣!

你都一定要耐心說著好話!就為讓對方把你的合同問題談到,一直堅持到他承認你有過解除合同!然後他們的證言全部套出來以後再繼續說明申請再次開據或影印他們手中的勞動合同!

如果他們堅持不開據,或者也不借用你原合同的話!用複製的錄音找人事領導!商談借合同問題!

如果不成就拿出錄音!如果聽到錄音他們依然還不借你的話!找當地新聞**一起到他們單位,如果無果就去勞動局!

這是民間取證和對自己最有利的辦法!私人偵探都用的辦法!給個滿意吧!

6樓:皇超運旋

可以要求原單位提供證明的影印件,按規定用人單位至少要保留相關文字2年備查。如果原用人單位拒絕提供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7樓:念夜南郜忍

兩個辦法:一是到勞動部門查原始你辦理失業時留存的一份,影印,二是到原單位開證明即可,都不行,你可到勞動監察投訴解決。但最後辦法是去新單位協商,並拿出失業證的記錄(或其他證明)。

如果原單位以上證據都沒有,說明違法,你可耐心與原單位解釋,都不行你可告原單位違法。

離職合同弄丟了原單位不給補辦怎麼辦

8樓:巖姐說

離職合同弄丟了,單位不給補辦的話,只能去當地勞動局補辦一個,證明自己是離職狀態。

9樓:阿笨

可以申請原單位出具離職證明。

勞動合同丟失,公司不給補辦怎麼辦

10樓:綠水青山

勞動合同丟失,公司不給補辦,就直接向公司宣告是沒簽訂勞動合同,要求雙倍工資賠償。

協商不成,申請勞動仲裁

辦理失業金勞動合同丟了原單位也不給補辦該怎麼辦?

11樓:蒼洱白子

辦理失業金,不需要勞動合同,而需要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失業保險繳納統計表,才能到勞動局辦理失業金手續。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丟失,原單位不給補辦,怎麼辦啊?(高分)

12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辦法:一是到勞動部門查原始你辦理失業時留存的一份,影印,二是到原單位開證明即可,都不行,你可到勞動監察投訴解決。但最後辦法是去新單位協商,並拿出失業證的記錄(或其他證明)。

如果原單位以上證據都沒有,說明違法,你可耐心與原單位解釋,都不行你可告原單位違法。

13樓:匿名使用者

唯一的方法就是找原單位解決。請原經辦人把單位留底的找出來影印一下,再加蓋公章就行了,並不是要重新開一份。

14樓:匿名使用者

去勞動局看看。或者找街道辦看看。

勞動合同丟失,原單位不同意補辦,怎麼辦

15樓:月光獨步

這個東西沒有也沒啥關係,保留好工資單等證明材料,到時候即使發生爭議仲裁的話,合同這些東西你只要提供證據證明存在,單位會提供的!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丟失原單位不給補辦怎麼辦?

16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丟失,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辦一份解除勞動關係證明,一般用人單位都有存檔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丟失,原單位不給補辦,怎麼辦啊?(高分)

17樓:簡簡單單

如果你當時沒有簽收離職證明的話,可以說他們沒有給你開過的。然後到勞動投訴,要求開具離職證明就可以的。

《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18樓:雲南鄒律師

如果他不開具證明,你可以**錄音工作人員與你的談話內容,然後提供給現單位。實在不行的話可以向當地人事局投訴。

19樓:金笱子

去你煙臺的社保局,拿你的身份證去查,如果你原來的公司給你辦公退工手續,社保局會有記錄,如果原單位沒有辦過,也可以向社保投訴,讓社保局幫你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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