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退休可以由勞動者自願選擇嗎

2021-03-04 04:35:00 字數 403 閱讀 4217

1樓:

我很贊同貴報3月11日社評《退休延遲須在制度公平之後》的觀點,我對此也有些想法。一專

刀切統統屬延遲退休年齡未必合情合理,我認為完全應該考慮給大家更多的選擇。

我國很多勞動者的健康水平一直不好,而且處於亞健康狀態的人幾乎每個行業每個單位都有,推遲退休只會使這部分人身體更難以恢復健康。他們被推遲的晚年就很可能處於十分糟糕的病痛折磨之下。為了健康、為了活得更輕鬆更有尊嚴一點,他們也許更願意早一點退休。

當然,我相信願意選擇延遲退休的人也很多,無論是考慮個人興趣還是算經濟賬,延遲退休可能更合算。但作為政策,不能不考慮「少數人」的利益。所以,我認為延遲退休政策應該避免簡單化,有必要聽取勞動者的聲音,尊重個人意願,不妨考慮由勞動者自主選擇是否延遲退休,包括延遲多長時間也可以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可以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嗎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不可以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必須到年齡才可以,如果按照規定享受了基本養老保險,合同自然終止,法定退休年齡有狹義和廣義兩種,不同工種,退休年齡略有不同,所以說法定退休年齡,只是一個大概念。如果你一個建築行業的混凝土工 從事這個工種需要滿足一定年限 你的退休年齡不是55週歲 ...

什麼情況下,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 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 ...

如果企業管理不到位,勞動者選擇離開是否正確

安全生產措施不到位 一是措施不完善。二是措施不得力。措施制訂不完善,必然導致疏漏和缺項,這本身就是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而且是未曾意識到的隱患。一旦隱患成為苗頭,苗頭成為事故,便是順理成章的事情。措施制定得不得力,不能完全消除事故的隱患,一朝蔓延開來,那必然會危機四伏,安全事故一觸即發,也就不足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