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是否有法律效應

2025-07-06 11:30:22 字數 1219 閱讀 4186

1樓:彭宗輝

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有法律效應。只要是在雙方自願且符合勞動法要求前提下,簽訂的補充協議,與勞動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旦雙方簽字認同,如果出現違約情況,另一方都可以用此為依據,向勞動監管部門申訴維權。

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式是什麼。

1、由用人單位提出勞動合同的草案,勞動者如果完全同意,即視為承諾,勞動合同即告成立;

2、如果勞動者對勞動合同草案提出修改意見或要求增加新的內容,應視為對要約的拒絕;

3、勞動合同書應由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書面委託**人與勞動者簽字,並註明簽訂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裂野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迅啟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畝源如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樓:夏振超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一致的,補充協議即有法律效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殲帆亮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轎飢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氏寬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3樓:龔成貴

勞動合同附加協議書是有法如枝律效襪友應的,只要是在雙方自願且符合勞動法要求前提告橡槐下,簽訂的補充協議,與勞動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一旦雙方簽字認同,如果出現違約情況,另一方都可以用此為依據,向勞動監管部門申訴維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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