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蒸蒸相思
法律分析:沒有義務。女方對是否生育子女具衝稿有決定權。夫妻雙方因生育問題導致感情破裂的,可以要求離婚。晌判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宴基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2樓:敢不敢再重名蕩
兩人相愛,願意要孩子就要,不願意那就不必勉強,愛能化解一切矛盾。
3樓:笑靨
沒有的,可以不生。小孩是愛情的結晶不是交易的籌碼。
生孩子是義務嗎
4樓:張龍
法律分析: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備凱的義務。但是,在計劃生育之下,是否生孩子是公民個人的選擇,不是一種義務。只有打算生孩子之後,才存在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要求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十九條 婚姻告猜、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夫妻仿友喚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女人生孩子是義務嗎?
5樓:陳樹田
法律分析:法律沒衡指有規定女人有義務生孩子,只是女人自願和身體允許的情況下生孩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畢攔皮女權益保障法》
第五十一條 婦女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育齡夫妻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劃生育,有關部門應當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藥具和技術,保障實施節育手術的婦女的健康和安全。國家實行婚前保健、孕產期保健制度,發展母嬰保健事業。
各級人民**應當採取措施,保障手差婦女享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提高婦女的生殖健康水平。
第三十六條 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人身權利。
生孩子是女孩子的義務
6樓:冰藕不知天下知
當今社會的女性越來越獨立與自由,關於生不生孩子的問題上,都有選擇自主權,不再是老舊的觀念女性必須完成的任務就是「傳宗接代」。
我記陸雹得有一位將生命獻給舞蹈的藝術家說過:一旦你將結婚生子這兩項從人生規劃中刪除之後,會發現年齡根本無法對你形成任何束縛和恐懼,人生也不用那麼緊趕慢趕,一生都可以用來逐夢,以及體驗各自未知。
但不是每個人都能達到那種思想境界。有部分人認為乙個女性再怎麼優秀,如果沒有生兒育女那就是最大山稿的失敗。
關逗悉孝於生孩子是女性的義務,絕大多數的人是不認同的,現不是陳舊社會觀念「女性生孩子是義務」,「傳宗接代」「養兒防老」等。現社會取而代之的觀點是「生命的重要組成部分」,"增加家庭的樂趣」,「自己喜歡小孩子」。生與不生,都是自己選擇,不是人生的標準,旁人無可指責。
最近網上有乙份調查《中國女性生育觀觀察》在「你如何看待女性 主動不生育現象?」選項中,的人認為「女性獨立與自由,積極影響比較大」,的人則表示"沒有看法」。而「你想生孩子的原因」選項中,「女性必須完成的任務」,「傳宗接代」,"養兒防老」等陳舊觀,支援率僅有10%左右。
拋掉陳舊觀念,沒有義務可言,自己有權利選擇生或不生。
生孩子可怕麼,生孩子害怕嗎
生孩子就是創造新的生命,孕婦肯定是要經歷一定的苦難的,但孕婦生孩子的痛也屬於人所能承受的範圍。否則,也不會有這麼多女性生育孩子了。當然,由於個人體質和對疼痛的承受力不同,少部分孕婦會特別害怕疼痛。因此,女性對生孩子應養成正確的認識。 痛苦是短暫的。生孩子的痛苦主要是在分娩時發生的鎮痛,但分娩的痛苦其...
生孩子很疼嗎?生孩子很痛嗎?
不要怕,我生孩子時候一聲都沒吭,根本不想電視裡演的那樣鬼哭狼嚎 我生孩子沒床位,所以從進去就是我一個人,大夫都老兇了,有人哭喊就遭大夫一頓罵,我想我叫喚也沒用,忍著把 開一指開了6個鐘頭,不是很疼,而且是陣痛,一開始疼半分鐘,休息2分鐘,我還聽 呢 2指開了一個半鐘頭,開始疼的厲害了,但是也不是忍不...
二婚有義務管前任的孩子嗎,再婚對前任的孩子有撫養義務嗎
再婚後,有義務管前任的孩子。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 教育 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