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產要賣還要配偶同意嗎?

2025-05-24 20:10:09 字數 5000 閱讀 7475

1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房產要賣不需要經過配偶同意。因為婚前房產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一方享有自由處分的權利,不需要經過配偶的允許。只有對於屬於夫妻共同簡搭財產的房子要賣時,才需要經過配偶的同意。

因為對於夫妻共同財攔侍拿產,一方不經過對方同意不能擅自處處分。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智財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談喚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樓:帳號已登出

婚前房產要賣不需要經過配偶同意。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個人名下,屬於個人財產,婚後要賣掉無需配偶簽字。

婚前買房,產權歸登記方所有,為乙個的婚前財產。一談簡鎮方婚前付咐山清了全部房款,並取得房產證的,就是婚前財產,婚前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第三十九條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含粗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樓:無雅詩

如伏培逗果該房產確係男方也就是房主的婚前個人財產,而且房主夫妻雙方沒有任何中租的夫妻財產約定,那麼房主**其名下的房產是不需要配偶的同意的,賣房委託書上只需要房主乙個人簽名即可。

資料擴充套件

個人婚前財產主要包括哪些:

一、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的勞動所得,繼承或者受缺賣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還包括,婚前各自為結婚所購置的財產為個人婚前財產。

二、復員、轉業軍人從部隊帶回來的醫療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以及婚後夫妻共同生活時間較短的軍人的復員費和轉業費為個人婚前財產。

三、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職業上的用物為個人婚前財產,當然,貴重物品除外。

四、離婚時與個人身份不可分離的婚後所得財產,和未獲得經濟利益的智財權為個人婚前財產。

五、夫妻間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包括合法的書面約定和雙方均承認的符合事實的口頭約定為個人婚前財產的。

4樓:張麗珍

婚前房產要賣是否要經過配偶同意取決於房產的歸屬。如果房產是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那麼自行**是不需要經過配偶同意的;如果房產是一方婚前貸款購買,婚後共同償還房貸的,在**房產時需要房產所有權者對另一方償還的房貸部分給予相應補償。法律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悉拆損、揮霍夫衫肆妻共或陸轎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5樓:黃誼欣

只團歷有對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房子要賣時才需要經過配偶的同意,因為法律規定,對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方不經過對方同意不能擅自處處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塌信搜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坦段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6樓:網友

婚前房模轎產是不用配偶同意,但配偶會為老公的利益提供意見,我姊也是為了姊夫不被大伯騙去而阻止,還好保住了,過了幾年才賣並另買了透天房旦銀肆搏薯可讓全家有住的地方。

7樓:來吧老施

婚前買的房產屬於個人財產,個人房產賣出是不需要配偶同意。

8樓:萍萍姐姐

自己的個人財產自己有權利自由支配,但是既然是夫妻兩個人,一家人打個招呼還是應該的吧。

9樓:彭宗輝

婚前房產要賣是否需要配偶同意,因情況而定:

1、如果該房產確係男方也就是房主的婚前個人財產,而且房主夫妻雙方沒有任何的夫妻財產約定,那麼房主出兆吵姿售其名下的房產是不需要配偶的同意的,賣房委託書上只需要房主乙個人簽名即可;

2、如果該房產雖然系男方也就是房主婚前購買的房產,但是房主夫妻雙方做過夫妻財產約定,並且約定為夫妻共有財產,房主辦理賣房委託書公證是需要配偶的同意。

哪些屬於婚前財產。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的勞動所得,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還包括,婚前各自為結婚所購置的財產為個人婚前財產;

2、復員、轉業軍人從部隊帶回來的醫療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以及婚後夫妻共同生活時間較短的軍人的復員費和轉業費為個人婚前財產;

3、離婚時,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職業上的用物為個人婚前財產,當然,貴重物品除外;

4、離婚時與個人身份不可分離的婚後所得財產,和未獲得經濟利益的智財權為個人婚前財產;

5、夫妻間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包括合法的書面約定和雙方均承認的符合事實的口頭碰旅約定為個人婚前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族絕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10樓:律漸

法律分析:婚前房產要賣不需要經過配偶同意。因為婚前房產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一方享有自由處分的權利,不需中清大要經過別人的賣豎允許。

只有對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房子要賣時才需要經過配偶的同意,因為法律規定,對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方不經過對方同意不能擅自處處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正塌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1樓:王長玉

婚前房產要賣不需要經過配偶同意。

一、婚前房產證是否可以加另一方名字。

婚前房產證可以加上對方的名字。很明顯,買房是婚前行為,所以房產是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款部分是共同財產。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給配偶加個名字,真的要再收契稅。

由於是婚前財產的產權證和配偶名稱,是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部分產權份額轉讓給配偶,按轉讓登記收取契稅、交易費、合同印花稅、印花稅、房屋登記費。

二、房產證上就夫妻一方名字能賣房嗎。

如果房產證上只有乙個人名字,則需要詳細詢問是否已婚,並將此情況在中介處列出書面說明。如果已婚,則需要賣方出具另一方同意賣房的書面證明,並予以公證。同時在合同中需要列明,賣方所售房屋是否屬於夫妻兩人共同財產,且賣方已取得妻子/丈夫的同意。

三、爸爸再婚死後房子歸誰。

爸爸再婚死後房子歸誰,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1)該房子是爸爸再婚前所買的,此時房子屬於個人婚前房產,對於個人婚前財產的遺產繼承歸繼承人子女,父母,配偶。(2)該房子是再婚後所買,則該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當夫妻一方死亡後啟動繼承程式時先要將房子的一半份額先分給妻子,剩餘的部分在進入遺產繼承程式進行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12樓:王鵬飛

法律衝辯分析:婚前房產要賣不需要經過配偶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鬧虧效力,但是液判神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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