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偉哥易中天意
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弊或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老師辱罵學生是違法行為,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是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解聘。租梁伍據根據相關法律法條規定:
保護未成年人的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二)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
三)教育與保護相結合。因此老師侵犯了學生的人格尊嚴。關心愛護全體同學,尊重學生人格。
對學生一視同仁,不應民族,性別,殘疾,成績等因素歧視同學。絕不能採取簡單粗暴的渣笑辦法,不能侮辱,歧視學生,不能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因侮辱學生影響惡劣或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2樓:肥沙母亟
老師針對學生算犯法。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學校應當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
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情節嚴重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二十九條。
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
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飢改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爛凱判孫御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第三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應當加強教師培養工作,採取措施發展教師教育。
縣級人民**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均衡配置本行政區域內學校師資力量,組織校長、教師的培訓和流動,加強對薄弱學校的建設。
3樓:網友
我國法律對老師打學生的行為所持的態度是:老師打學生,在任何情況下都是不允許的。
其具體規定如下:《教育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吵晌,促進學生的公升滾鋒充分發展。
老師針對學生犯法嗎
4樓:木易法務
老師打學生犯法,違反了義務教育法。情節嚴重的觸犯刑法。教鬧陪慎師在教育教亂指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
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構成犯罪的,承擔刑事責任。
教育法》第二十九條。
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液敬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老師怎麼對學生是犯法
5樓:宇小律
教育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敗亮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教師應當尊重學粗慶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察凳寬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如果老師處處針對學生那我可以告他嗎
做事要考慮後果.告他成本太高.想象成本和收益.老師打學生是不對的.但是,我們要考慮有理,有利,有節.我跟個別老師的鬥爭經驗應該是很豐富的了.具體的事情可以幫你出出主意.但是,要想打鐵自身硬,你現在跟老師單挑還很不夠格.你得理解很多東西不是可丁可卯的事情,你也不能一個人跟老師鬥,而且,還不能專門跟他鬥...
老師誣陷學生犯法嗎?老師冤枉學生犯法嗎
事實不清的,不能定罪。認定犯罪事實必須符合法定條件,最強大的法定條件就是 認定犯罪事實清楚 確鑿 這是非常原則的 硬性規定 刑法 規定 第五十三條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 充分的,可以認...
學生打老師,學生打老師犯法嗎
自從限制老師體罰學生的規定頒佈之後,後來又出了一個學生用板磚打老師的事情。然後網上把所有矛頭都對準了學生或者家長。但凡上過高中的人都知道一點論是不可取的。教師行業中也有渾水摸魚的人,危害學生的前途。但在網上沒有人承認,彷彿都想說好了,要為這種事洗地。如果你再說下去就會被扣上壞學生,毫無感恩之心,各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