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傷殘鑑定由交警隊、羨哪遲派出所、法院等司法部門委託傷殘鑑定機構做出相應的鑑定,傷殘鑑定部門一般不接受個人委託。如果是工傷事故的話,那麼是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如果是緩陸交通事故人身傷兄李害,可以自己到大型醫院去傷殘鑑定,大型醫院內設這樣的機構。
如果工作原因造成的,那就是一般的司法鑑定機構。
請問要怎麼去鑑定傷殘?
2樓:知道
車禍傷殘鑑定去**做。
3樓:這個淤青好不了
1、傷殘鑑定是去司法鑑定中心做,現在有很多個體的司法鑑定所都可以做的,需要攜帶完整的病歷和醫生的診斷證明,鑑定所的工作人在參閱完整病歷後才能核定傷殘級別;
2、工傷傷殘鑑定的,需要待工傷認定後,本人持有病歷到當地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去鑑定確定傷殘等級。不是工傷傷殘鑑定的,持有病歷到當地的司法鑑定中心進行傷殘等級鑑定即可。
做傷殘等級鑑定需要材料:
1、病歷本及住院的大病歷本、所有的x**、交通事故認定書、出、入院小結、被鑑定人身份證。另外,提醒,一定要被鑑定人親自去鑑定機構。各鑑定機構需要的材料有細微差別,建議**諮詢鑑定機構;
2、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即不要過早鑑定,不要遲遲不鑑定,前者的鑑定報告可能被推翻,後者可能因長時間的恢復訓練導致鑑定不上;或等級降低。如果交通事故受傷較為嚴重,且也準備委託律師來處理的,建議傷殘等級也一併委託律師代為處理。
自己可以去鑑定傷殘
4樓:吳富兵
法律分析:個人和用人單位都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的流程進行工傷等級和勞動能力鑑定。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個人可以在一年之內申請鑑定傷殘。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如何進行傷殘鑑定
5樓:清湯芥麥面
進行傷殘鑑定的方式為:工傷職工或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該機構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及時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稽核,申請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及時組織鑑定,並在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法律依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七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如何進行傷殘鑑定
6樓:張青峰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傷殘鑑定之前要先進行工傷認定,因為只有被認定為工傷的才需要進行傷殘等級鑑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認定工傷需要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和醫療/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共三類證明材料。其中,工傷認定申請表中要寫明造成工傷的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原因等資訊,這是申請工傷認定最核心和最重要的材料,一定要如實、詳細的寫明。
對於被認定為工傷的,可以繼續申請傷殘鑑定,傷殘等級鑑定流程如下:
1、首先要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起勞動能力鑑定的申請,申請必需的資料包括工傷職工身份證、社保卡、《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和相關後續的檢驗報告等;
2、上交申請資料之後,鑑定委員會會根據實際情況做出鑑定結論;
3、鑑定委員會依法根據鑑定結果給申請人頒發相關證明。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傷殘鑑定流程:
1、傷殘鑑定需要準備勞動、聘用合同文字影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
2、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在20個工作日得到鑑定結論。
如何進行傷殘鑑定
7樓:周培俊
法律分析:進行傷殘認證需要當事人攜帶完整的病歷和醫生的診斷證明到司法鑑定中心,由鑑定所的工作人在參閱完整病歷後核定傷殘級別。傷殘評定應以人體傷後**效果為依據,認真分析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係,實事求是地評定。
法律依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 第七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傷殘怎麼鑑定,如何申請做傷殘鑑定
首先,鑑定機構的選擇,因現在法醫學鑑定已經市場化,所以應選擇在人民法院備案的具有資質的鑑定機構來做,避免到法院後因鑑定資質問題導致鑑定結果不被法院認可。其次,鑑定機構選擇後就是委託鑑定的問題,因鑑定機構一般不接受個人委託,所以如果在事故處理階段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託 如果在人民法院訴訟階段可由...
傷殘鑑定程式是怎麼樣的,傷殘鑑定程式是什麼樣的?
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工作應當由法醫進行 無法醫的,由處理交通事故的辦案人員進行 傷情複雜的,可以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員或者委託其他專業傷殘鑑定機構進行。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 終結後十五日內,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應當根據醫院證明和公安部關於道路交通事皮凱故傷殘評定的標準,在...
傷殘級別的鑑定,傷殘等級鑑定以後怎麼辦?
一 你說的傷情不清楚,不過我想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已經拘留,應該有二種可能,一是在傷害案件中,不是單你弟弟一個人受傷,還有其他人受傷,傷情鑑定已經出具了,你弟弟的傷情因為病情不穩定,當時不能出具 另一個就是合併有其它案件性質,以其它案件性質把人拘留了。因為如果單純是故意傷害案件,沒有受害人的傷情鑑定...